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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的農村

2010-12-13 回應 9
作者:

 

 

二零一零年初夏,我陪著來台講學的指導教授到宜蘭參觀大宅院友善市集。爛漫陽光中,我興奮地向老師逐一介紹每個攤位的小農與他們背後的故事。老師長期在印尼雨林裡做田野,近年並把研究觸角伸往日本山村與美加西北岸的溫帶雨林,對生態與農業議題有深入的比較性視野,也因此與市集小農很有得聊。回程途中兩人聊性不減,談起各自的新研究主題,我說打算把研究目標移向印尼農村,因為發現自己過去十年來雖然去印尼像去自家灶腳,但其實活動範圍多限於城市,因而對印尼農村認識貧瘠。老師連連點頭稱是,末了加上一句:「對嘛,認識你那麼多年,你以前根本從.來.都.不.關.心.農.村!」

老師說話向來實在,所以我只能在心裡默默地淌了幾滴血,之後開始對自己O.S.:我不是不關心農村,只是看不見!暑假回外婆家每天必要騎車閒逛的鄉村,在我小學畢業前就遭廢耕、填土、造景,一步步變成今日遊客一年破萬的羅東運動公園。(真正在田裡勞動的人哪需要運動?)小學三年級搬家後的四獸山腳,短短十年間更從夜裡蛙鳴不絕的邊郊農地變成有著(一度是)世界第一高陽具樓的台北都心。水田與農村是許多我輩台灣人生命列車窗外飛快倒退的逝去風景,是成長過程中眼角不經意的存在,一錯眼就不再復返。

 

老師離開後不到一個月,我懷著對老師與農村的無限歉意,再次啟程飛往印尼。 在棉蘭近郊,我亂槍打鳥式地認識了一群人,後來才發現他們竟然早在一九九六年就已經加入目前世界上最活躍、會員人數最眾的國際草根農民聯盟,La Via Campesina (LVC),中譯為「農民之路」。與這群「印尼農民聯盟」 (Serikat Petani Indonesia, SPI) 的朋友一起喝茶聊天,在他們的帶領之下參訪農村,我也開始踏上印尼的「農民之路」。這條路對我首先是一條啟蒙之路,因為路上有太多我前所未見、難以想像的觀點與風景。以印尼現任總統上任後開始執行的雨林禁伐令(moratorium)為例,相較於我與我的城市朋友總一面倒地視禁伐令為保護雨林運動成功遏止開發魔爪的勝利,SPI的朋友反對禁伐令,因為「財團總有辦法盜伐」,一般農民卻會在禁伐令之下因生計而被驅趕、逮捕甚至入獄。同樣的,紅毛猩猩既無辜又可愛,把他們的棲地納入生態保育區看似理所當然,但SPI的朋友提醒我國家公園對觀光客是生態旅遊勝地,對周邊農民而言卻是被迫棄收的果樹與回不去的家園。

 

農民之路上,我陸續看見台灣農民與印尼農民相似又不盡相同的身影。兩者都正面臨耕地快速流失、土地不斷被強取豪奪的問題。而且印尼多數耕地未經地藉登記,農民難以證明土地為自己所有,那麼SPI是否正積極協助農民進行地藉登記?在羅馬念了個發展社會學碩士的K解釋,她們不鼓勵農民做地藉登記,因為農民多數負債,一旦擁有土地所有權,土地反而更容易讓落入財團手中,「因為財團只要花錢買就有。」 雖然一九七零年代深受馬克思主義成年洗禮的一代人類學者曾大量投入農民研究(peasant studies),從第三世界各個角落回報殖民檔案中隨處可見的「非法屯墾」的問題其實是殖民地種植園經濟(plantation economy)擠壓土著原有的生存空間的問題,但讀他們的民族誌長大的我還是太輕易地把「合法化」視為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面對「非法屯墾問題」的根本之道不在於把非法變合法,而在於質疑「誰的法」,並挑戰「誰有權定義問題」。SPI鼓勵、陪伴,甚至組織農民集體進行土地的「重新佔有」(他們堅持用re-claiming,而非claiming,藉此凸顯土地真正的集體所有權):在目標區域(可能是被劃為種植園或保育區的土地),分派給每位農民約兩公頃的佔地「配額」,支援他們種植鳳梨等生長快速的作物,並建造房屋村舍,總之盡可能快速造成土地共同使用的既成現實。種植公司雇用的私人軍隊或國家公園警察一定會來把作物與房舍摧毀,但重佔農民也會儘快地再回到目標地,把作物與房子都一起種回去,由是不斷來回反覆,直到種植公司與國家公園放棄。 在西爪哇Sukabumi地區(而這個地名的意思剛好是:愛鄉土)的田間土梗上,走在我前面的E以手勢誇張地強調SPI的行動策略:「總之一句話:Reclaiming! Reclaiming! Reclaiming!

 

從帝國主義殖民時期到新自由主義資本全球化,在私有財產制度的遊戲裡,個人土地所有權始終是國家介入與資本集中的前提性工具。SPI不玩這一套。他們爭地也爭話語權,把「非法屯墾」重新命名為「重新佔有」。更重要的,重佔把土地問題還原為一個集體性的,關乎「我們」的糧食與居住的安身立命過程,而不是無數法律上的個人「我」如何依賴抽象的國家與更抽象的所有權以土地交換金錢(或者從頭到尾根本看不見的「債」)的過程。既然農民不賣地,那又何須擁有?這樣的決裂除了點出私有財產制下擁有土地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不再擁有(賣地)的荒誕實相,也徹底貫徹農民看重的是土地的生產價值而非交換價值。

只要願意投入,土地的餽贈將生生不息。與巴西無地農民運動一樣,在重佔地出生長大的第二代已經開始活躍於SPI各分會的青年組織工作。Sukabumi地區的Warung Kiara村在SPI分會的長期支持下成功經營重佔地,將其由經濟作物單一種植(monoculture)模式轉型為園蔬作物多樣輪作(horticulture)的自然耕作模式。而這種多樣輪作方式,如Warung Kiara村長所說,是「我們祖先(nenek-moyang)傳下來的」古老智慧,根本不假外求。Bogor地區的SPI分會也在一塊近郊重佔地建起一個自然耕作實習中心,中心負責人S在此實驗村人口傳的羊糞與兔尿堆肥,以避忌植物進行蟲害防治,種出來的菜平日賣到傳統市場與有機超市,假日則以農夫市集形式在附近的中產階級社區販售(可惜最近他們的菜受到台灣支持的大規模有機耕作商的價格競爭)。實習中心並已訓練三梯次來自印尼各地的年輕農人。受訓兩個月後,這些農人將與附近SPI種子銀行裡的種子一樣,一起回到印尼各地的農村落土萌芽。

重佔、復耕、種子銀行、教育之外,SPI仍然與國家法律維持策略性的engagement。目前籌建中的SPI農民訓練中心用地是買來的,但SPI不跟Bogor當地人買,而是向一位來自雅加達的退休官員買,「把本來屬於Bogor的地買回來」。這是另一種意義上的reclaim。SPI也打官司,近年曾成功讓憲法法院宣告種植園法中允許企業私人武裝勢力「執法」驅逐農民的規定違憲。寂靜的林中夜晚,印尼大學法律系畢業的Y說他目前正研究最近通過的園藝法(horticultural law)中的有機認證制度是否對小農造成制度性歧視。若有,他將代表小農提起憲法訴訟。二十四歲的Y一年前辭去婆羅洲雨林開發公司的高薪法律顧問職,與朋友旅行爬山露營兩個月後決定加入SPI,成為法律部門的兩位職員之一。在農民之路上,我也看見台灣與印尼優秀法律人某些相類的身影。

 

 

然後我也依稀看見自己與我身處的社群,那些矢志為文化翻譯者的蹤跡。所有 LVC 的國際會議場合都有來自各國的語言志工,義務為與會的農民與組織代表做現場一對一口譯工作。我在南雅加達 LVC 總部會議室裡首次體驗八國語言同時在會場被翻譯的嗡嗡聲,那是非常美好的震撼。 在我曾參與的LVC東南亞與東亞青年會議期間,各節會議的主持人會視需要提醒發言人「LVC的英語就是大聲與簡單的英語」,要求所有發言者無論本身英語口語流暢程度如何,都應以聽眾以及語言志工的理解與翻譯需求為第一考量。有一些不習慣此規則的發言者(包括我在內),往往一開口就因為說得太快而被要求大聲一點、慢一點,並且得隨時記得在發言中適時停頓以提供翻譯時間。沒錯,你就是得說得慢一點!再慢一點!這與一般國際學術會議中獨尊少數幾種口音的英語,台下所有聽眾得各憑本事生存,聽不懂說不出就怪你自己英文爛的溝通模式完全相反,也反差式的映照出全球化學術社群的英語中心、說者本位與反民主傾向。我所尊敬的勞工運動者顧玉玲在我的課堂演講中一再詢問晚來或是坐在邊緣位置的同學:大家都聽清楚了嗎?還有沒有人聽不到或是沒聽懂的?要不要再說一遍?因為她相信「革命就是陪伴那一群走得最慢的人。」人類學擅於泅泳巡梭於不同語境並因此慢工出細活(慢活?)的學科本質,或許也正可以在這一層意義上與勞工、農民以及其他的草根運動產生一些同路人的共感與互契,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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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酊盯 看不見的農村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1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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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寫得好,尤其最後一段。噢,如果沒有前面,也就沒有後面這段。
說起英語和知識分子造的業障,可就不只一樁兩樁,譬如我就得一直回去搜尋SPI, LVC是甚麼?哈哈,對不起,丁丁(你有很多種音譯的丁丁,我取最簡單的嘍),我只是要說我們自己已經被英語世界的習慣馴化很久了。
我常想,誰會願意回去種田,如果在當代種田還得依賴[有良心]的知識分子的覺醒和幫忙,那也是很沒有安全感,因為不管知識分子願意把英語說得多慢,那還是一種[多出來]的[施捨](這個施捨不是知識分子的主觀意願,而是結構上使然),誰知道哪天知識分子又移情別戀了,就像[民主]不是終身疫苗,永久免疫,如果連民主都要如此小心翼翼地維持與提醒,對農民、土地的良心好像也沒有比較令人放心。一個女人不能把終身寄託在男人的仁慈上面,人民不能把好生活寄託在英明的領導者,那麼農民似乎也只能相信自己。來個甚麼比較有保障的,譬如來個性別平等法之類的法律位階的保障吧/對不起,剛剛才說法律靠不住,邵武也老是提醒我們[不要][老是將希望寄託在立法上面]。
當然,你的論述我毫不保留地贊同-英語說慢一點(我本來就說很慢,哈哈)。不是來鬧的,因為你說得太誠實,所以才勾起我的一連串:[胡不歸]的自我質疑。當然世界上有太多東西都寄託在ngo, npo兩位姊妹身上,也許農運也必然從這裡開始吧。由於我們每個人都是過去的農民的子孫,也是未來可能的農民的祖先,所以我對這問題也就特別地感到切身和自我質疑。
備註:我的有機是Malaita認證的,不是[國家]認證的,絕對不會擠壓到任何其它[有機]。

2

加一句,我之所以沒有說[我們每個人都是潛在可能的農民],實在是不敢說出這麼政治正確而又還沒有任何心理準備的話。

3

陪伴與培力兩者是相生的。如果沒有真實的陪伴,就不知道如何培力。看到最開始的「告解」,檳榔小弟也很有感觸。最近才投入農業方面的研究,總有種以前注視得太少(也同樣是看不見得關係嗎?)的感覺。這種感覺其實在都市邊緣的阿美族社區裡最強烈。十年前去的時候,村落旁還是阡陌交錯,現在已經變成了領補助金的荒地,或者更糟糕的,種下了(也多半是荒涼的)別墅民宿。而有點刻意地,我又跑到的更鄉下的阿美族社區,試圖在那裡找到一些曾經感動過的阿美族與自然之間的連結;卻才猛然驚覺,走進了「想像中的自然」當中,無視於已經發生了數十年的國家對原住民的驅趕和從土地上剝離。而當代原住民的生活,卻在想像中的自然之外已然與資本主義模式有交錯的根系。在這些歷史和新生的生活型態發生的同時,何種培力方向才可以是永續進行的?怎樣的在地生活才能夠肯認與環境共存的文化?有許多可能,但也因為「新自由」的遊戲規則藏著許多危機...
回應有機草莓,每個人不見得能夠成為潛在的農民,但是必定可以成為潛在的小農之友。

4

丁丁老師:
寫得真好,讚!
許多地方點出了我,以及大部分被資本主義餵養長大的"現代人"的盲點!
從來沒想過,雨林禁伐令、生態保育區、農民地藉登記...這些看似合法,
以為可以保護弱勢族群,卻正是成為資本大財團另一個斂財的工具哩。

5

我覺得一個很大的關鍵在於話語權的問題:當這個政府與社會只願意聽,只聽得懂「學者專家」說的話,農民也只好透過學者專家來talk back。但農民當然不必靠ngo/npo。相反的,SPI的作法與主張有許多正與ngo正面交鋒。農民之路在發展過程中也一再強調自己是運動,不是ngo。 在台灣,農陣與愛鄉護土農盟的關係更像是策略結盟。二重埔能抗爭三十年都是農民自己的力量; 當官員因為怕事或怠惰而便宜行事,規定該辦的說明與協商以為農民好騙好欺負從來不認真辦,結果這些農民還幫他們提替代方案,找發展與農業的中間路呢。我一直很想寫篇芭樂文專寫這些能文能武,讀環評計畫書與上街頭一樣生猛有力的農民戰將,但一直不敢寫,因為絕對寫不出他們的智慧與力道呢

6

噢,還有還有:to 檳榔弟與草莓姐
我習慣擴大解釋一切可能性,給「潛力」最大的想像空間:所以我覺得每個人都是潛在可能的農民,就像每個人都是潛在可能的災民(當台北或新竹如小林村一天降雨2000 cc時),是潛在可能的暴民(當有錢也買不到東西吃的時候),也是潛在可能的流民、草民、鄉民與公民...

又,好愛這句話:我們每個人都是過去的農民的子孫,也是未來可能的農民的祖先,
但說到政治正確,這句話與二代健保一樣,有歧視性少數/不婚/不生族的嫌疑ㄛ~ ^ ^

7

哈哈,
確實,就是這個下意識的「潛能」讓社會運動「可能」。(哪天會輪到我?)。說真的,我覺得農業能夠召喚出很特別的力量,所以我才說那個祖先子孫之類的,(那只是比喻啦)不好意思,歧視到你了。可見,我是多麼的本位主義(子孫滿堂的幸福優越感)。
丁丁,謝謝提醒農民本身的能力,可見當代農夫不好當阿。確實,一個地方的運動要能成功還是要靠自己,學者專家的幫忙指數和當地人的「民氣」成正比,原來學者是被動的。

8

好文!可否借轉貼?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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