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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第一炮

201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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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時候家裡附近圓環旁邊一座戲院總會在春節期間,連放五部大卡司大製作的電影,號稱「新春五炮」。從新春第一炮到第五炮,附近的人像趕集一樣,絡繹不絕進戲院看電影,甚至有人買聯票,除了能有折扣優惠外,還能一次看個夠。

值此辛卯年春節,針對我在前次芭樂文提出的「公共化人類學」之議,也要趁此機會提出五個論點,希望使我上次的提案可以有具體行動的可能。

(1) 課程訓練:

目前國內只有台大設有以人類學為名的大學部科系,其他學校則大都只有綜合性的人類學相關課程規劃,包括清大、交大、東華、慈濟、暨南與高師大。這個單一的大學部養成管道,有其歷史結構性因素。不過影響所及,已阻絕了國內人類學訓練的多元可能。

【行動方案:傾全學門之力在北部以外地區成立一個新的人類學系,籌備委員會應容納不同理論立場的學者,尤其是過去30年來人類學學科內部的理論分裂狀況,應充分反映在個新科系的籌設過程中】

(2) 審查制度:

上一個10年,台灣或許建立了全世界最形式主義的學術審查制度,影響了聘任、升等、發表、補助與獎勵的決定過程。不過這個形式主義也掩飾了各種不同委員會的組織過程中的內部政治。各種不同的審查委員會的形成與運作在保密的藉口下,鮮少能攤在陽光下接受公評,因此無法適度制衡金字塔式的學術領導。包括審查委員的內部討論、外審委員的選擇,以及審查委員對外審意見的閱讀與評估。倉促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常無暇閱讀當事者的論文(才會假託SSCI或期刊排比制度來定高低),因此對內無法進行有見地的討論,對外也無法尋找最適的外審者(更不用講早存偏袒或敵意之心),當外審意見回來,更無力或不願進一步評估,判斷出過度偏頗與荒謬的審查意見。

【行動方案:審查委員的保密約定和外審者的匿名,旨在保護個別審查委員和外審者的發言內容不被指認,不過委員會和外審者的意見陳述內容,不在保密約定範圍之內,委員會事前應詳閱申請者資料,事後應清楚交代審查程序和整體意見。論文發表的期刊是否收錄於(T)SSCI和排比應僅供參考,重點是審查委員應閱讀申請者論文,形成有本有據的學術判斷,並在委員會中加以討論】

(再度感謝「Impact factor是什麼可以吃嗎」 板主贊助創意春聯,剛好配合初五芭樂開工)

 

接下來要談的主要是有關國內人類學社群的三大組織。過去一段時間,中央研究院民族所所長透過兼任國科會人類學門負責人、學會理事長和<<台灣人類學刊>>總編輯,幾乎主導了這三大組織力量,目前則已適度分散。

【行動方案:應進一步分散,由不同機構不同人負責】

(3) 國科會與大學:

研究經費補助單位影響學術走向並非是讓人大驚小怪的事,但國科會和各大學的關係已超越了這個補助關係。從大處看,國科會還負責國家科技政策制定,比如科學園區的管理與計劃,這常讓反對目前到處圈地的新園區規劃卻又領國科會補助的學者尷尬不已。從小處看,獲得國科會補助者常可進一步獲得學校減授課學分的獎勵,國科會的國外短期研究經費補助也成為各大學副教授以下得以離校的主要管道,獲得國科會補助金額和次數更是大學學術評量的項目,這些行之多年的陋習使得國科會和研究者之間形成一種變相的無法逃脫的依賴關係,嚴重傷害了學術自主性。

【行動方案:由人類學門學者做起,呼籲各校明定教師每學期授課鐘點數不超過6學分(非現在的9學分),在這個情況下廢除減免授課時數辦法,各校並制度化副教授以下帶薪離校寫作或研究辦法,讓已通過副教授升等者或新聘助理教授皆享有目前只有正教授才有的帶薪離校作法,使教師研究撰述講學不必然仰賴外部機構經費 。如此國科會、中研院和教育部才能回歸純粹研究獎勵和補助單位,不會變相影響各校學術行政的獨立,造成教師無法逃脫國科會和教育部的依賴關係。教育部補助各校成立的「人文與社會科學中心」應廢除校內學者進駐免授課的非制度性設計,讓校內教師的離校研究回歸新的制度性辦法】

(4) 社群與學會:

由於大學學術發展基本上屬金字塔式的領導(具體實踐在教評會和各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學術社群形成過程中的同儕評論關係變成是主要的另類力量。換句話說,同儕評論是非常重要的學術評價過程,某種意義上也形成學門內部的公共討論空間。但目前這個討論空間,由於第三炮所述的變相制度設計,受到很大程度的擠壓。另外,由於第一炮所述原因造成的人類學內部的同質性,也降低了這個空間的多元與異質性。如果第一炮和三炮所說的制度變革可以成真,將可開放出相當大的發言空間。

【行動方案:外審制下的同儕評論的改革需要已在第二炮觸及,目前人類學學會的年會舉辦和人類學視界和期刊的書評則是公共討論的其他管道。比起外審制的保密約定,其他管道的同儕評論常可形成更廣泛、深入和公開的討論。為了建立更有辯論意義的社群,人類學同仁應成立區域性和專題性學會,目前的台灣宗教學會東台灣研究會是很好的作法。臺灣人類學刊人類學視界應開闢更多的同仁互評篇幅】

 

 

 

(5) 期刊與出版:

過去期刊審查最為人詬病之處在於審查意見常令人瞠目結舌,起因於編輯委員會無法負起判斷決定之責,幫作者尋找最適和最公平的外審者。很多同仁都開玩笑地說想出版審查意見怪談大全,讓廣大讀者來公評。

【行動方案:改組後的<<台灣人類學刊>>已有大幅度的改善,其他期刊應效法其改革方式。雖然人類學社群並非很大,應有空間創立其他非單一機構學報形式出版的學術期刊,多樣化發表管道。】

本文採用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3.0 台灣版條款 授權。歡迎轉載與引用。

轉載、引用本文請標示網址與作者,如:
莊雅仲 新春第一炮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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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五點大致都同意,尤其是第二的[有本有據],掌握的生殺大權需要相同比例的慎重和透明度.如何敦促各委員會做出一個既謹慎又透明的學術判斷論述?教評會投票不能等同於一般選舉,因為委員們不是[頭家],愛怎麼投就怎麼投?他是受公權力委託評比判斷[公事],比較像公部門的各種委員會,因此需要更為負責任的判斷論述.有人沒看申請者文件,沒來聽演講,照樣投票.
國科會部分也很同意,只是很難.但是它的權力需要被節制是絕對必要的.
第四,越多社群越好,不僅是以區域和主題,越多社群越能有cross-cutting的效果,越能防止權力與評價的單一化,越能有百花齊放,文藝復興的效果.
第五,老兄,你來辦好了.我還沒這個力氣.

2

歡迎來南方設立另類的芭樂人類系所。

3

HZ:
前天和hh聊及那裡合適,我們也選擇和你們當鄰居戰友哩

4

高雄最合適,看HZ可不可以大力幫忙一下

有關hh提到的國科會權力節制的問題,其實重點不在國科會,而是各校的作法陷自己於不義,包括
(1)獲得國科會計畫減免授課學分
(2)副教授以下離校進修唯一(幾乎)可能是獲得outside funding,而國科會是主要管道,交大的離校進修辦法甚至專門為國科會,教育部和中研院補助量身訂做
(3)評量時考慮獲得國科會補助次數和金額

這些原本應該獨立考慮校內老師研究需要和成果的規範,卻都自動讓渡出自主權
應該做的改變是
(1)授課學分合理法,全面改成不超過6學分,不需倒果為因地使用廢除減免學分辦法,反而造成好像只有領國科會或某些計劃補助才是做研究的假象,以及搶研究生的不好現象
(2)制定教師帶薪離校辦法,公平合理化所有教師研究休假制度,使每位老師皆可在學校經費下離校研究,讓outside funding純粹化為獎勵
(3)評量應以發表為主要依據,獲得grants的次數只是參考,不應成為主要項目,想想獲得10次國科會補助,卻無相應的發表,和沒有獲得一次補助,卻有實質的發表,那一個人的研究成果較好? 答案很明顯,因此把補助當成評量主要項目根本是錯誤做法

5

HZ,到時候別忘了來挖腳我,我就會和你說:[我在這裡有promise,實在沒辦法].據說,A咖都是這樣回答的.

6

全面贊同YCC所有建議.
另外加一條:大學教授加薪.我的表兄弟姊妹在小學教書的,年齡和我差不多的,領的錢和我一樣多(真的一樣多),但是他們不用繳稅.但是他們25歲前就已經就業,所以領的還是比我多.難道是對大學教授的懲罰.現在有所謂鼓勵方案,按照發表量給獎勵金,天曉得是甚麼標準.

7

小學老師跟大學教授還有一點差異,就是他們不用墊錢,計畫經費下來的速度實在令人不敢恭維。

8

我在香港竟然碰到有人透過芭樂來了解台灣人類學
加油!

9

看芭樂認識台灣人類學
真是內行人阿~

10

南方真的需要人類學…

11

有誰可以在成大或中山鼓吹成立一個人類學系嗎?但更重要的是,籌備委員一定要異質多元

12

104年度成大將成立考古學研究所,由中研院劉研究員等人協助成立,不知道是否有符合目前人類學門發展情況的多元情況呢

13

當然是一個令人振奮的消息,希望可以更進一步成立人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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