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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學家@文化部] 文化不是個東西

不要相信指標、評估及報告

2016-09-26 回應 7
作者:

部長:

我知道妳很忙也沒有時間聽太多廢話,讀太抽象的討論,所以我會簡短濃縮的把要講的意見丟出來。也許沒有清楚的論辯過程,但是請相信我,每個意見都有很多研究或理論來支持。

首先,我不知道甚麼是妳心目中的文化,人類學自認為自己就是研究文化的學科,而且花了一個多世紀想要弄清楚那是甚麼,也許我們可以告訴你一點經驗。「文化」概念在人類學史上的驚奇歷險告訴我們,別指望人們對甚麼是文化會有共識,也不要想建立一套普遍性標準來評估文化。我們試過了,但越想要定義,就會有引起更多爭議。

這些爭議的相關的後果就是;文化可能指的是一種精緻美好的品味與實踐,或者就是指一群人的生活方式,前者在談的是藝術、音樂、文學還有藏在博物館裡的東西,後者指的是一般人的生活所構成的形式。人們常認為擁有「文化」是一種權力,但文化權作為一種分享人類生產的物質成果的權力,文化權作為一種科學與藝術創作自由與表達權,文化權作為一種少數族群繼續繁衍其生活方式的權力,通通在講不一樣的東西,而且它們之間往往是相互牴觸。

文化部長鄭麗君施政理念:

  文化是國家的根本,人民是文化創造的主體。本部文化政策的核心理念即是追求藝術的積極性自由,讓人民享有充分的表意自由,並以「厚植文化力,帶動文化參與」之使命,於下列五大主軸進行文化施政:

一、再造文化治理、建構藝術自由支持體系

二、連結與再現土地與人民的歷史記憶

三、深化社區營造,發揚生活「所在」的在地文化

四、以提升文化內涵來提振文化經濟

五、開展文化未來新篇:重視青年創意、強化數位革新,創造國際連結

因此,談起妳的文化施政理念,不要驚訝,它們一定是充滿了矛盾。期待要文化自然發展,又強調要文化治理;主張保障藝術創作自由,又要它們能再現歷史記憶與土地連結;不斷強調要提升文化,卻是為了來服務經濟發展;要開創全球化的未來,卻要大家去深化社區營造。這些矛盾不一定是不好的,也不一定在實踐上就無法消解。但是妳應當明白,既然沒有一種理念可以超越涵蓋其他,那就不要被自己的理念修辭所迷惑,以為有哪一種文化價值是根本就是具有絕對優先權,而是要試圖去平衡或刺激不同理念所帶來的緊張,讓公民社會有對話的可能。

理念的爭議固然值得我們留意,但閱讀了妳的重要施政目標後,我赫然發現其中最有可能產生永久效應,也是最讓我覺得怵目驚心的部分就是妳主張要積極推動下面的政策:

A. 建立文化基本法,整合文化相關法規,文化行政目標與文化政策工具。
B. 訂定長、中、短綱領,定期檢討。
C. 建立一套文化影響評估機制。

我不知道是那些人建議這些政策,但我可以猜測他們應當不是實際文化創作者,而是一批倚靠制定文化政策與評估管理維生的學者或官僚。我不會懷疑他們的誠懇與專業,只是我想提醒您,評估、指標、報告是由官僚行政管理人員建立聽起來非常合理的(可以被量化)標準所收集、抽象而成,它存在於官僚體系的文書中,但不一定與文化發展有關。製造可以改善的想像空間,是官僚系統與學者可以繼續生產繁衍的根據與目的。

很多學者會提一些目前看起來文化事業頗為發達的國家,都有制定很好的文化評估機制與法令為理由,作為我們應當迎頭趕上的依據。可是他們往往都方便的忽略了韓國、英國、紐西蘭地這些具有發達的娛樂文化產業、觀光遺產文化,或多元族群文化的地區,不是因為這些立法才出現這些蓬勃的文化產業。相反的是在文化活力展現,不同相關產業開始產生群聚效應後,才開始制定評估檢討的制度。這兩件事之間沒有必然的相關性。

用一套基本法來規範甚麼是好的文化,再訂定一些客觀標準來評估其效應,這樣的一套管理經營文化的方式,是最近二十年時常被提出來的治理模式。將原來是金融審計的技術擴張到所有社會文化現象的展演。

這種所謂的審計文化(Audit Culture)的後果在學術界已經有不少檢討,我想就指出幾點最清楚的負面效果:
1. 暗中引入市場機制與價值,造成被評估單位之間的猜忌。把文化創新當成是競爭場域,文化成果當成是私有財產。
2. 導致研擬競爭策略佔據了文化工作大部分的內容。
3. 培養一批無關文化創造的效率與展演專家,消耗大部分的資源。
4. 配合效率指標做事情,反而枯竭了長期累積創新的可能。
5. 不懂文化實踐或沒有文化創新能力的人,指導實際在創作的人,還製造出一堆跟本就是為了公關存在的消費大眾。
6. 不能被評估的(不論你多麼強調品質或彈性)就不被重視。

所以,我的建議是,不要打開這個黑盒子,妳可以觀察排名與評鑑制度對台灣的大學體系產生了多大的傷害,就可以揣摩這種審計文化會造成的後果。

說了半天負面的事,那我有沒有甚麼積極的意見? 個人不負責任的提出三個施政的原則供妳參考:

1. 把錢與資源直接交給文化實踐者,減少中介機制。寧願因為過分信任創作者的誠實,而得不到想要的成果,也不要養一堆查核他們的官僚機制。浪費錢不一定是壞事,但要清楚表達後面的價值觀念。
2. 不怕爭議,建立起品味是要得罪人,甚至大多數人。多利用自己的地位來分享自己的品味,但不要將自己的品味變成既定政策,展現溫暖的說服力。
3. 想清楚不同文化產業的補助目的為何?已經證明無效就大膽停止。不要甚麼文化事業都補助,集中資源培育一種策略型產業,來帶動其他。我們沒有那麼多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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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引用本文請標示網址與作者,如:
林開世 [人類學家@文化部] 文化不是個東西:不要相信指標、評估及報告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index.php/article/6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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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pen將的發言鏗鏘有力,讚啦!

2

非常同意作者所言。台灣文化體系運作系統的龐大官僚體系、將「文化」量化分析、追求「文化」的功利效應,都是現今台灣文化事務運作的癥結。

3

在作者提出的建言中
其實也有些問題
資源既然有限,該發給哪些文化實踐者?
這又回到查核的機制上頭
如果完全沒有這類機制,那就是憑個人感覺去發款
對國家預算來說,這種實行可能嗎?
難道不會太過獨斷嗎?
過於官僚的機制不好
但沒有機制的運作也有點專制的味道,全憑主事者個人喜好
甚至沒拿到補助的文化實踐者也有可能因此不滿
完全只看量化的確是有問題
但量化資訊卻也不可能完全不管
光光是要選擇怎樣的產業去集中培育
就必須可能依靠一些量化資訊

4

真是大快人心!

5

直接給現金不要轉帳、集中(旗艦)產業、不要強調土地連結(不要打壓既得利益者)、不要查核

6

文化產業補貼沒有相關審核機制不是才是件危險的事嗎?我不認為市場機制是「暗中引入」,畢竟在政策分析時,市場機制於多數情況下確實能有效分配資源,並且配合相關法規與政策減少市場或政府失靈,市場分析僅僅是政策分析中的一環罷了。
再者,作者文內許多自相矛盾之處,
比如,何謂補助文化產業證明無效?又,當作者已拒絕單一文化價值,何以能集中資源培養一種策略型產業?既要把錢直接給文化實踐者,信任創造者,又說我們沒有那麼多本錢,請問,實際層面要如何執行?

7

所謂的不要審核,就會出現如同建國百年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兩晚燒掉近二億三千萬元的爭議,論者充分的展現了象牙塔裡的人類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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