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現場、目擊者、傷痛文化
以「紀實犯罪」體裁閱讀國家暴力
為何紀實犯罪體裁的敘事如此有渲染力?
紀實犯罪(True Crime)敘事的開場,如同市面上常見的大眾犯罪小說:時間、地點、受害者(屍體)、犯罪手法,一些破碎細瑣的事實陳列,犯罪現場的敘述,屍體作為物質的證據。讀者即是犯罪的目擊證人,我們抽絲剝繭,渴望在零碎的線索中找出「犯人」,拼湊出「犯罪的動機」,但紀實犯罪的懸疑感,即是來自於證據展演出的多樣事實詮釋,總有無限的假設與可能的結局,「未知」緊緊抓住我們的好奇。在紀實犯罪體裁中,讀者的不斷見證也重新改造故事的動機與道德性:比起「破案」所得到的最終情感宣洩,紀實犯罪更是關於見證人對事件的想像與詮釋。
在美國做#BlackLivesMatter(黑人的命也是命,BLM)的田野研究時,我發覺2012年後受到大眾關注的一連串警方謀殺美國黑人的事件,彷彿上述如假包換的紀實犯罪體裁影片。作為社會上的觀眾與公民,我們即是這些犯罪的見證人,反覆目睹著網路上大量流傳著這些遭受暴力黑人生前所剩幾小時的資訊:17歲的Travon Martin在佛羅里達鄰舍走去探望外婆的路上、Akai Gurley在布魯克林的漆黑公寓正要上樓、George Floyd在北卡羅萊納的小超商用20元美金的鈔票購買香菸,而Breonna Taylor與男友熟睡在臥室裡,卻被闖入他們家門中的警方突擊射中多槍子彈身亡。一則一則的謀殺故事,隨著網民們的影片上傳、新聞的播報與對目擊者的訪問,對於受害人生前生活的道德輿論,以及各式各樣證據的抽絲剝繭⋯⋯。我們消化著生命與死亡單薄的間線,我們見證著國家暴力所造成的死亡,我們成為目擊的大眾與裁判。
拼裝見證與共感傷痛
因為科技的演進,手機的錄影與傳播功能在過去這十年內大幅躍進,因此有許多學者認為,BLM運動的大幅渲染力與快速升級,與科技與社群媒體型態的改變有無法分割的關聯。去年夏天,佛洛依德(George Floyd)被警方以膝蓋壓制長達8分46秒致死的影片被大量傳播在社群網路,《紐約時報》也刊登了他死亡前影片內容的逐字稿:
“Relax,” Mr. Thao told Mr. Floyd. (「放鬆」:邵警員對佛洛伊德說。)
“I can’t breathe,” Mr. Floyd said.(「我不能呼吸。」佛洛伊德說。)
“You’re fine,” Mr. Kueng replied. “You’re talking fine.” (「你沒有事的。」金警員說:「你講話沒有問題。」)
“Deep breath,” Mr. Lane added.(「深呼吸。」藍警官說。)[註1]
透過新的證據陳述,我們看見了佛洛伊德死前的一些重要線索:佛洛伊德不斷跟警察表示,他有醫療上的不適需要緊急被處理,他已「不能呼吸」,卻屢次遭到拒絕。然而,救護車竟然在第一時去錯了地址,遲遲沒有到場,錯過了拯救他的最後一線機會,到場時佛洛伊德已口吐白沫。另外,這起事件,絕對不是單一名警察在「恐懼」之下為了自保而制伏佛洛伊德,而是至少四名警員的共同允許它發生的共業。以紀實犯罪的體裁閱讀國家暴力,我們看見權力所隱藏的細節、它的多方視角,以及故事在不同時間點上,可能有的另外結局。國家暴力所製造的犯罪現場,透過影片與對話紀錄的證據展演,將這日常間隱形的結構暴力生動地重新陳述並傳遞給不同的目擊者。
文學評論家Mark Seltzer認為,紀實犯罪是一種「病態公共領域」(pathological public sphere)的當代流行體裁。[註2] 在此,「病態」所指涉的並非消費與閱讀紀實犯罪內容的觀眾們,而是一種社會結構性的病徵:現代性之下的冷漠、勞力剝削與情感的異化,以及各種階層的社會不平等。紀實犯罪體裁的敘事,依靠犯罪現場與證據的展演——屍體的傷痕、周遭環境的氛圍、目擊者的說詞,以及現場國家使用科技與儀器蒐證的公權力彰顯——製造一種陌生人的親密感(stranger intimacy),以及互相渲染的痛苦。在透過各式媒體流竄,事實被小說化後的虛與實之間,見證成為一種「合成」的元素,拼裝大眾對於權力的不滿、意識形態的分歧、媒體的狂熱,以及對於死亡的惶恐。紀實犯罪,換句話說,成為當代不平等社會之下,大眾的集體「死亡本能」(death drive)。
傷痛文化的大眾化
有別於傳統觀念對於習於慣性大量血腥與暴力恐怖片的成見,在當代,紀實犯罪不再只是一種「小眾文化」或「子流派」,而已形成不可忽視的小說、電視劇,甚至是Podcast媒介的流行體裁。《華盛頓郵報》在2019年分析Netflix上被最多人瘋狂追劇的影片數據統計,犯罪紀實類型的影片佔據榜單之前,比如《製造殺人犯》(Making a Murder)以及關於美國著名連續殺人犯Ted Bundy的紀錄片《美國殺人狂訪談錄》(Conversations with a Killer: The Ted Bundy Tapes),撰寫新聞的記者對這個現象下了聳動的標語:「Netflix有一個殺人犯的問題嗎?」[註3],顯示紀實犯罪透過新的網路影像媒介成為大眾文化的轉向。Podcast作為一種媒介的崛起,即是2014年《紐約時報》旗下的犯罪紀實Podcast《Serial》,以深度報導,參雜訪談被告人與親友、審問與法庭錄音、證據追蹤,甚至是嫌疑犯手機訊號所在的塔台地址,以及其相關的不在場證明的繁複技術問題展演,成為「錄音故事體裁」的經典著作與新典範。
事實上,紀實犯罪的書寫有相當長久的歷史與演變。文學評論家Jean Murley認為,六〇與七〇年代間,紀實犯罪體裁在美國大眾文化的崛起,除了來自二戰後的犯罪率升高需要新的敘事的支撐,更是因為紀實犯罪是二十世紀除了基督教之外,能給予「邪惡」更明確當代定義的體裁。在八〇年代,犯罪心理學的崛起創造了一個新型的主體——「連續殺人犯」——紀實犯罪的敘事由犯罪現場的呈現漸漸轉為一種「殺人犯的敘事」:謀殺者的人格、心理癖好、成長過程,取代了受害者的敘述,成為故事的核心。
即使犯罪心理的大眾文化,特別是「罪犯側寫」(criminal profiling)這項技術,不斷成為時下影集的熱門題材(比如Netflix的《破案神探 Mindhunter》或是韓劇《訊號Sign》),罪犯側寫是一項未被科學驗證的技術,也將結構性的社會問題濃縮成對於精神病患者的他者化,更不用說,被大量側寫與作為媒體題材的幾乎都是白人男性的連續殺人犯:Ed Gein、Charles Manson、Ted Bundy 、Edmund Kemper、Israel Keyes⋯⋯⋯與他們的白人女性受害者。紀實犯罪也是一種「crime porn」 ——將我們的注意力從較為常見的日常犯罪,像是財產犯罪,轉移到較少見卻更加煽動情緒的謀殺案。紀實犯罪改變我們所認知的社會,並且轉移大眾的恐懼,重新書寫「傷痛文化」作為一種可被消費的大種文化。
沒有結局的結尾、沒有真相的事實
即是許多學者強調紀實犯罪經常加強刻板印象與既有的權力結構,我們為何仍是需要這個體裁?除了大眾的情感宣洩,紀實犯罪讓我們能不斷揭示與詮釋國家暴力的多種面貌。畢竟,故事從來不是警察抓到犯人後就結束了,法律的極限只能到罪犯的判決,但結構尚未被改變,對於死亡的恐懼與公權力的懷疑持續蔓延,正義從未完整被伸張。紀實犯罪給予人們一個情緒的空間,去乘載無法被眼下法治改變的暴力。因為在紀實犯罪的體裁中,作為目擊證人的讀者,我們有相對大的權力開啟故事敘述中更多樣的想像。透過紀實犯罪書寫者的敘事,即使有些案件最終成為懸案,讀者也從見證作者汲汲營營的追尋過程,得到除了破案之外的情感療癒。
我不禁想到,當代香港抗爭所遭遇的狀況,或許也能從紀實犯罪的體裁找到新的未完結局,一個中場的詮釋:並不是因為人們不想要知道「真相」,而是關於權力運作的真相,永遠不會是一個全然黑白分明的清楚結果。十五歲的香港少女陳彥霖的死亡懸案,過程曲折離奇,2019年九月她赤裸的屍首浮現海面,陳身為一名游泳健將,對於有可能是溺死而成的意外死因被眾多人質疑。同日,警方宣稱陳為自殺,表示她無受到性侵或他殺傷痕或跡象,因此將她的遺體迅速火化。但因陳曾多次參與反送中示威運動,同時間,香港亦有多起警察被控訴殺害示威者的事件,以上的種種疑點,以及官方的極力掩護消息,使得許多香港民眾自發性地組織弔念活動,並要求陳的學校,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公布她失蹤之前的CCTV畫面。[註4]
陳彥霖失蹤前僅存的這些監視錄影器畫面,赤腳遊蕩在學院中,似乎沒有特定的目標,準備要見的人,在畫面之中也看不出她當時特別明顯的情緒:焦慮、恐懼,還是純粹地遊蕩?這些證據,無法讓目擊者有更確切的推斷,但這畫面卻成為香港人縈繞心頭的牽掛——是什麼樣的社會,讓一名少女的死亡,最終成為懸案?悼念陳彥霖的學生們,在天橋上掛上布條寫著:「讓真相浮出水面。」司法的力量最多只能斷定陳的「死因仍然不明」,在證據不足的狀況之下,這則懸案究竟必須落入活下來的見證者手裡,去爭取一個國家無法給予的正義和善終。在「真相」之外,有時最好的結局可能即是,人們透過不停止地抗爭所建立出來的新的社會關係,讓死者在人世中,以另一種形式繼續地存在。如同紀實犯罪體裁的故事經常告訴我們的,重點不在真相究竟為何,而是我們集體目擊與見證的過程,以及對於故事「其他可能結局」的追尋,永不放棄。
[註1] Richard A. Oppel Jr. and Kim Barker, “New Transcripts Detail Last Moments for George Floyd.” The New York Times, 11 August 2020, https://www.nytimes.com/2020/07/08/us/george-floyd-body-camera-transcri…
[註2] Mark Seltzer, True Crime: Observations on Violence and Modernity. New York: Routledge, 2007.
[註3] Steven Zeitchik, “Does Netflix Have a Killer Problem?” The Washington Post, 21 March, 2019,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business/2019/03/21/does-netflix-have-ki…
[註4] Steven Zeitchik, “Does Netflix Have a Killer Problem?” The Washington Post, 21 March, 2019,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business/2019/03/21/does-netflix-have-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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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 犯罪現場、目擊者、傷痛文化:以「紀實犯罪」體裁閱讀國家暴力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6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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