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日常」?
誰的「地景」? 小談東亞城市文化地景
在臺灣的一些負面新聞報導中,我們常會看到網/鄉/酸民在底下回覆: 「台灣最美的風景」、「三寶日常」、「8+9日常」、「暖市日常」、「南部日常」、「天龍國日常」等反諷字句,這些充滿本質主義的論調簡化了不同的人、地方、生活、文化價值,聽起來酸溜溜又惹人厭。不過這些評價也提醒著我們,即使身處臺灣,多數的我們也已察覺到身邊有許多不同的「日常」。從考察日常生活與地方文化的角度來說,這其實是個不壞的起頭。這篇文章想和芭樂讀者們聊聊有關人文地理學中的「地景」(landscape),以及如何從地景研究中探索「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 。
不同翻譯下的「地景」
本篇芭樂文將 “landscape” 翻譯成「地景」。英漢字典裡對於此字的定義是「鄉間,野外;(尤指鄉村的)風景,景色; 鄉村風景畫;鄉村風景繪畫; 給(建築物周邊)做園林美化;對(道路周邊)做景觀美化」[1]。在臺灣的讀者大多曾聽過以下幾種對於 “landscape” 的中文翻譯,像是「地景」、「景觀」、「風景」、(作為動詞時的)「造景」。這些不同的中文翻譯共同點出了“landscape” 作為眼睛可以感知到的「景」象,又各自點出考察 “landscape” 的不同面向。
首先,「地景」是關乎「地」理的景象。一般普遍認為地理環境、條件是自然生成的,但這樣的理解忽視了人作為行動者對於地理環境的改變或干擾,因此人文地理學家在討論地景一詞時,對於這種自然/文化二分法(nature/culture dichotomy)存有相當大的警覺心,這點我們之後會再加以說明。另外,「景觀」是可「觀」察的景象,景觀一詞強化此景象具備人類視覺上可辯識的特性。先不論這個看得見的景觀究竟是自然的還是文化,這一傾向使得地景研究通常對於空間的「物質性」、以視覺為主導的感官體驗有較多著墨與討論。近幾年來其他感官主導的空間經驗也豐富了以原本以視覺為主導的空間經驗,像是「聲景」(soundscape)研究與「食物地景」(foodscape) 研究。上個月嘉麟的「早晨與早餐店共舞的姿態」一文即精采呈現了臺灣日常的「早餐地景」與其和食物消費、工作節奏、日常生活如何相互形塑。再者,「風景」則是與地方「風」土民情相關的「景象」,強調一個地方的風土與地貌、地表樣態的關係。最後,「造景」指出它是人可以塑「造」改變的景象,強調行動者(人)對於地景有意識的營造,依據美學、科學、規則、用途,有意識的創造或設計出一個空間樣態。
白話來說,「地景」就是我們眼睛或其他感官可以感知到的景象。學術角度的地景定義為「日常生活在空間中的實踐」(spatial practice of everyday life) ,地景研究也因此和空間中的「文化過程」相連。那麼「地景研究」到底在研究什麼,對於廣義的人類學家們可能有什麼啟發呢?
作為觀看方式的地景
回到西方地景研究的起源,地景研究最早主要是藝術史學者所關注的,著重不同歷史時代地貌的呈現、景物的安排與表現手法。而歐洲地景畫的起源來自於繪製貴族領地的傳統,地景畫即為視覺化呈現的土地產權,對於擁有該畫作的人來說,擺出這副畫在家中,來訪客人就可以看到畫作主人擁有的土地房產,以及其上的景色。Denis Cosgrove and Stephen Daniels (1988)[2]即指出,地景是一種藝術類型,一種繪畫風格,起源於十五世紀的義大利的透視技術表現手法,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中逐漸演變,地景後來指涉的是與鄉村及自然景觀有關的描述、國家重要地景的描繪、對於崇高(sublimity)的審美經驗等,回應了美學相關的論述和討論。
上個世紀的英美人文地理學者則主張地景應該有更普遍的經驗意涵,即地景應該以實作來定義,而非純美學的角度。Carl Sauer (1889-1975) 認為地景是可被(地理)科學以客觀觀察法分析的「文化實體」,他主張: 「文化地景是由一個文化群體從自然地景創製出來的。文化是作用者,自然地區是媒介,文化地景是結果」(1963)[3],也就是強調人對於地表協作的「能動性」(agency)。對於此後的J.B. Jackson (1909-1996) 來說,地景指涉了日常生活的物質世界,像是住處、汽車、人行道、後院等,他特別重視人們即興創作與塑造出來的「風土地景」(vernacular landscape),以及這些地景的文化地價值。從這個角度來說,地景就是人改造自然環境以求生存、創造秩序而塑造出來的物質存在,即「日常生活」的物質表現。
作為研究方法的地景
地景不僅可以作為我們的研究對象,它也是「研究方法」。我在博班期間修習了Prof. Paul Groth的課,他是J. B. Jackson的學生。他提出地景研究應該作為研究方法,而相關的地景研究資料可以從田野工作、旅遊文學、旅遊書、地圖等不同的管道取得。
地景研究的精神和地理學的「田野工作」當然是系出同源,和文化人類學的田野工作也有異曲同功之妙。作為文化地理學下的地景研究延續地理學的傳統,著重人的空間經驗以及人對於物理空間的營造與劃界、人在空間或不同尺度下的活動與移動停留、以及空間怎麼影響個人與群體等,並且也關注該「田野」的區位和其他地方的關係。作為研究方法的地景研究則
更有文化人類學的田野方法風味,例如更關注觀察者(每一個人都完全有能力當觀察者)如何在田野中定位(situate)自己,如何從自身的日常生活與空間經驗,像是居住、通勤、(被)停留、(被)移動等經驗中,回顧地景的生成與延續,分析中的文化價值與社會組織方式,最終對於日常生活實踐如何影響我們看得到的物質/建成環境有更完整的觀察結論。
東亞都市文化地景與其反身性(reflexibility)
地景研究包含了許多流派和辯論[4],本文僅簡單介紹由美國地景研究重要學者J.B. Jackson帶領的風土地景派別。從這個派別的視角出發,我們知道討論地景研究要回到該景象的社會脈絡。所以讓我們想一下,東亞的都市地景是什麼樣子? 地景成為研究方法雖然聽起來很學術,但是此一研究取徑是非常「芭樂」的。如前所述,地景研究關注常民日常生活的空間實踐、空間經驗、還有適應環境的「能動性」。由於大多數的人在評價地景會將地景視是自然生成且既成的景象,而不是人與環境的相互塑造過程,因此當我們把地景視作研究方法,一方面回應了對於空間不同的「觀看」、「感知」方式,一方面也迫使我們必須反省作為「局內人」、特定地景的塑造者,我們的日常生活是如何連上都市地景的生成過程。在這個意義下,具有強烈批判意味與反省性的地景成為了研究方法。帶著這樣的反省視角,在進行研究或是過各自的「日常生活」時,也不忘提醒自己作為個人,或是某個社會群體的一分子,是如何塑造出都市地景、都市「日常」。
我在新北市出生,在台北市求學,過去這十年因為家庭因素、求學、跑田野、工作等因素住過台灣、美國、中國大陸約十個城市。回顧自己在不同地方移動定居移動定居的經驗。作為特定地景的局內人,我想著我現居的高雄市和我從小成長的雙北、前一個居住的花蓮相比,這些地景有著什麼樣的異同之處,而什麼是什麼造成了這些差異? 是地形、氣候、國情、產業、人口組成、地價、區位、交通方式? 還是更抽象的人與地方關係造成了不同的地景? 當我們用地景研究中的反省視角看待我們身處的地方,我們就會發現地景的構成不但和自然環境、人文條件、日常空間實踐都有關聯,我們也需要想著,看著這個地景的「我」是誰,與這個地景的生成有什麼樣的關聯? 而這個地景又呈現出了什麼人的日常生活呢?
任何物理空間都不是理所當然存在在那裡的,我們所見的「地景」是過去人與空間關係互相調合下所留下可被我們所見的景象,而這個地景在不同時代中不斷競爭、變動、接受或發起挑戰。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需要考慮政治過程,即空間與人類變遷過程中的權力關係。我們看到的拆遷、都市更新、災害吞噬的建物等地景提醒著我們空間中正在發生的競爭、抵抗、屈服,但是同時我們卻常常忽略那些存活下來的文化地景,以及它們如何和我們的日常生活發生關係。一般來說,日常生活之所以屬於日常,即是它和我們每天都要作的例行事務有關,在不斷反覆的實踐下,我們漸漸對於日常生活「無感」,因此帶有自覺的觀察並反省我們身處的都市地景、作為觀看著的我們,這是一個需要自我鍛練的習慣。
這樣的反省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我們沒有一個正確觀看自己生活的方式。在西方主流媒體、文化傳播、旅遊節目的視角下,臺灣/或其他東亞都市地景常被認為有以下特性:醜陋、失序、擁擠、交通混亂、髒亂、建物稠密老舊、巷弄窄小陰暗、缺乏大型廣場綠地、沒有「文化」、路邊小吃攤充斥等,這些看起來的景象帶有著濃厚的負面暗示與評價:這些地方是髒的、落後的、不文明,而且這種環境也提供犯罪滋生的溫床,即使充滿活力,卻也只是被消費主義掌控的空殼。這些說法讓我想起本文一開始提到的「____日常」。我從小在臺灣長大,對於這種「被觀看的方式」和隨之而來的指控當然覺得不滿,但更讓我覺得心寒的是,連許多和我有相似成長背景的人也同意西方的這種觀看視角,覺得我們的文化水準不夠、不夠文明、社會發展跟不上經濟發展的腳步。但是更重要的是,我們為什麼毫無理由接受這些觀看我們生活的方式? 沒有自信? 沒有信念? 不,真相是我們無法好好觀看自己的日常生活,所以我們無法看到自己,只能閉著眼睛全盤接受別人對於我們的評價。我想在這個難題中,地景研究提供我們一個新的觀看自身所處地景的方式,更重要的是,用這樣的視角,人人都有能力觀察討論自己所處的「地景」和「日常生活」,因為這些材料唾手可得,它們都存在你一天天過著的日子和你每天行經的風景之中。
你現在在哪裡,處在什麼樣的地景裡呢? 這個地景和你過去曾經居住過的地景有什麼異同之處? 藉由這些反思,也許我們有機會發展出自身的地景研究視角,並且有能力分析其中的文化與社會意義。
後記
這些反省的起點來自我在UC Berkeley 地理系修習Paul Groth老師開設的課程,包括2012年秋季地理所必修課「現代地理思想(一)」的數週討論與2013年秋季的「文化地景專題」。這位固執又風趣的學者帶領我們用不同的資料來分析美國地景。就我所知,他對於亞洲的都市地景並沒有太大的興趣,但這樣的研究取徑啟發我對於研究都市、文化遺產保存等議題的研究,也讓我在不同的移動經驗中,每到一個地方,就會試圖想像這些眼前所見的景象是如何由此地的日常生活、文化、空間實踐所共同構成。這一位在學術上、個人特質上令人尊敬的老師在今年一月離開人世,謹以這篇芭樂小文作為對他的追思[5]。
[1] 引自劍橋線上英漢詞典 Cambridge Dictionary (English-Chinese)
https://dictionary.cambridge.org/zht/%E8%A9%9E%E5%85%B8/%E8%8B%B1%E8%AA%9E-%E6%BC%A2%E8%AA%9E-%E7%B9%81%E9%AB%94/landscape (2022/07/07 accessed)
[2] Cosgrove, D. and Daniels, S. (1988) The Iconography of Landscap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3] Sauer, C.O. (1963) “The morphology of landscape”, in Sauer, C., Land and Lif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4] 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Wylie J. (2007) Landscape. Routledge. 群學出版社在2021亦有出版此書的中文版。
[5] 如果想了解已故的Paul Groth 教授與他的研究,可見他的紀念文集 2022.01.10 Paul Groth: A Festschrift
本文採用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3.0 台灣版條款 授權。歡迎轉載與引用。
轉載、引用本文請標示網址與作者,如:
蔡書瑋 誰的「日常」? 誰的「地景」? 小談東亞城市文化地景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index.php/article/6943 )
* 請注意:留言者名字由發表者自取。
發表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