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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史、精神分析與社會語言學

再論FBI、媒體與金恩的婚外情醜聞

201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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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美國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紀念日,在這裡談談一個與他偉大的成就始終糾纏在一起的老八卦:FBI藉由竊聽所掌控關於他婚外情的記錄。其實這已經不只是八卦而已了,除了他的革命摯友勞夫.亞伯納西(Ralph Abernathy)在回憶錄中證實此事外,肯塔基州第一位女性與黑人參議員喬治亞.戴維絲.鮑爾斯(Georgia Davis Powers)女士也在其回憶錄中自承與金恩曾有特殊的關係。去年在臺灣上映的電影《逐夢大道》(Selma)對這情節也沒有加以避諱,而有別於電影中的描繪,據歷史學家大衛.卡羅(David Garrow)的資料,金恩夫人柯蕊塔(Coretta King)雖然一直知情,但從來沒有正面向金恩質問這件事。

1953年新婚燕爾的金恩與柯蕊塔。
在電影《逐夢大道》中有柯蕊塔在聽完恐嚇錄音帶後質問金恩婚外情的情節,但在現實中她只聽了一點點,知道此事的嚴重性,立即找了金恩與他信任的同事一同把它聽完,思索對策。

請注意我在這裡只講「婚外情」而已,至於坊間多為流傳的召妓、多P性愛趴等指控從來沒有確切的人證與檔案根據。此類傳聞的主要來源是1964年一月六號晚上在華盛頓威拉德飯店房間裡,FBI首次錄到金恩與其同事之間的「污穢」對話與疑似與女性進行性行為的聲響(此為研究金恩權威史學家泰勒.布藍奇Taylor Branch訪問FBI錄音技工得到的資訊,但記者尼克.寇茲Nick Kotz也提出了反對的說法,認為錄音帶品質不佳,無法仔細聽出內容)。這份錄音檔與對話記錄很快地上呈FBI局長胡佛,促使了之後對金恩全面的監聽,意圖用以摧毀其名聲。然而其真正內容為何,從來沒有完整準確的記載。自稱曾聽過此錄音檔的FBI副局長狄洛區(Cartha DeLoach)說他聽到了:「一夜一百美金的妓女,在一群喝著黑色俄羅斯酒、裸身的男子面前從事性行為。」引用這段話的傳記作家安東尼.桑摩斯(Anthony Summers)半諷刺地表示,以當時的錄音技術,他不知道這位副局長如何能聽到這些細節。而在之後關於胡佛與金恩的FBI檔案資料裡,以及寄給金恩的一封黑函上,也曾出現「性愛趴」等類似字眼,但我們必須要將這些用語放在FBI當時對金恩的敵意與近乎種族歧視的偏見來理解。不論如何,所有對於金恩的竊聽錄音檔現在已被法院封存,一直到2027年才會解密。在此之前,我們還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吧。

前年夏天耶魯歷史學者比佛莉.蓋芝(Beverly Gage)竟然在國家檔案館找到完整原版的FBI金恩恐嚇信。紅圈是我劃出具有暗示金恩性關係的地方。其中有一處空白是因為有人名但涉及隱私,被公布這個文件的紐約時報編輯模糊掉。

會想寫此文重新審理這個老八卦的動機很簡單:為什麼掌握這些醜聞、致力於摧毀金恩形象的FBI,沒有讓這些勁爆的消息廣大地散佈出去,進而讓他失信於追隨他的群眾呢?一個主流的說法是當時FBI確實有接觸一些報社記者,但媒體自律,一同拒絕刊登。在政治人物醜聞不斷與充滿嗜血媒體的臺灣(不過哪裡不是如此?),此論述也時常在一些文化評論家如南方朔、郝廣才的筆下出現,來提供以高標準檢視公眾人物私德外的另一個視角。特別是南方朔,曾多次在媒體上發表這樣的看法(這裡這裡),更曾整理出以下兩大原因(這裡):

一、從某個角度看,金恩的確是個「道德上的偽君子」,但政府機關用公共權力搞他的黑資料,卻是更可惡的「卑鄙真小人」,媒體不要這種爆料獨家新聞,是不想成為卑鄙手段的幫凶。因為這種當權者的爆料如果被接受認可,那麼政府還有甚麼更卑鄙的事做不出來?

二、媒體拒登這則爆料性醜聞,可能也有另一重考慮,那就是黑人行為難測,媒體登出這則新聞要鬥死鬥臭金恩,搞不好惹翻了黑人,不但報社一把火被燒掉,甚至該媒體所在的城市都會被暴動的人群弭平,沒有媒體敢犯眾怒。黑人被欺侮了兩百年,好不容易出了個金恩,將以前憤怒的黑人民情導向到非暴力的新方向,摧毀金恩的結果可能是暴力路線的再起,沒有那家媒體敢去做這種豪賭。

上述第二點說法,我是從沒聽過,且把當時的黑人民權運動想得太狹隘、當成只有金恩一人在領導(別忘了溫和派路線還有詹姆士.法瑪James Farmer、洛伊.威金斯Roy Wilkins、以及早逝的威尼.楊恩Whitney Young等優秀的黑人領袖)。至於「黑人行為難測」一說更是不倫不類,所以就先不討論。關於第一點的媒體自律說,我也是有些懷疑。首先,球是在FBI手上,而非媒體。我很難相信在胡佛局長領導下權力無限擴張的FBI以及其打擊異議份子出名的反情報計畫(COINTELPRO),能夠透過線民與警方刺殺黑豹黨青年領袖如佛萊德.漢普頓(Fred Hampton)等人,卻會因為報社拒絕刊登而阻礙其摧毀金恩的行動。再者,就算報社不刊登,總還有其他管道可以放送消息,例如支持金恩的各界組織與達官貴人。怎麼感覺黑函都寄了,最後卻無疾而終,還讓金恩在監聽行動的高峰期中去拿了個諾貝爾和平獎回來?最後,報社不刊登的原因是什麼?是道德自律、恐懼、厭惡FBI的手段、還是另有原因?以下透過整理一些學者的論點以及自己的腦補,我將提出另外三個不同的角度來解釋:一個是文化史,一個是精神分析,另外個則是社會語言學。

竊聽風暴與摧毀行動

首先必須要知道的是,FBI於1963年十月會對金恩展開監聽的原因並非想要刺探他的私生活,而是想知道他與一位具有共產黨色彩的紐約生意人史丹利.李維森(Stanley Levison)關係為何。結果在FBI惡名昭彰、負責國內情報的「第五單位」的調查下,竟意外地在上述1964年一月的華府飯店房間中聽到了金恩不檢點的行為對話。於是在第五單位主任威廉.蘇利文(William Sullivan)的主持下,整個目標轉移成針對金恩的私密生活與具有「娛樂價值」的消息(FBI檔案中的用語)。在多次乏善可陳的行動後,二月二十二號在洛杉磯的飯店中他們又錄到金恩不但與同事大開黃腔,還對才剛遇刺身亡的甘迺迪總統開了一個有關其夫人的不雅玩笑。據信FBI掌握到對金恩不利的資訊,主要就是來自這兩次錄音。

十月,金恩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消息傳出,令胡佛感到震怒,即便之後兩人曾會面一次試圖溝通分歧也沒達成任何共識。他的屬下們很快地在十一月展開行動,想在十二月於奧斯陸大學的頒獎典禮前徹底搞垮金恩。上面提到的黑函據信就是由第五單位主任蘇利文撰寫,最後面那句「你還有三十四天思考該怎麼做‧‧‧你只有一個選項而已」含有濃厚的勸自殺意味,或意圖逼他放棄領取獎項。結果這封信與伴隨的錄音檔是在頒獎典禮之後隔年一月才被金恩收到(喂,這黑函未免以太沒效率了吧!)。而FBI的步步進逼一方面帶給他極大的精神壓力,另一方也讓他更加堅定與體制對抗。

同時間,副局長狄洛區則在十一月開始向報社媒體伸出觸手,試圖釋放金恩的醜聞。關於這部分的記載,最為詳盡的是桑摩斯所寫的胡佛傳記。裡面提到,最早收到金恩私密通聯記錄的是「新聞週刊」的主編班.布萊德里(Ben Bradlee),結果他表示沒有興趣,且馬上向司法部長呈報此事。之後各大報如「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芝加哥日報」以及「亞特蘭大憲法報」的記者也陸續被詢問,結果通通加以拒絕。「芝加哥日報」的麥可.羅伊可(Mike Royko)日後表示他拒絕的原因是對金恩與其民權運動的敬重,而這其實也反映了當時上至詹森總統普遍同情支持民權運動的政治氣氛。結果,沒有任何一家報紙刊登了金恩的醜聞。所以這樣看來,媒體自律是真有其事。但金恩並沒有在這場風暴中毫髮無傷。胡佛還是有將錄音檔播放給詹森總統、羅伯特.甘迺迪等高層官員聽,後者對於金恩對其兄開的玩笑非常不悅。蘇利文則向世界浸信教會聯盟、全國基督教協會等宗教團體下手,讓金恩失去了一些奧援。但一般普羅大眾當時對此事是一無所知的。

胡佛在一次記者會上有些失態地公開指控金恩為「國內最大的騙子」,他的手下們知道老大生氣了,紛紛紛開始行動。

美國婚外情與男子氣概的文化史

我們知道一些記者拒絕刊登金恩醜聞的原因是敬重他,但所有的記者不論其報社的立場是自由或保守都加以拒絕,他們的原因通通是因為道德自律嗎?這有點難說服我。很快地,我在黑人民權運動史學者亞當.費爾克勞夫(Adam Fairclough)的著作《馬丁.路德.金恩》中找到了另一種說法。他寫到:

在金恩當時所處的文化氛圍中,他不檢點的私生活其實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在那個時代,大眾多能夠接受男性的婚外情,特別是那些有權、知名的人士。這種情形是現在無法看到的。羅斯福、艾森豪、與知名花花公子甘迺迪總統的婚外情在他們在世時都沒有為大眾知悉。報紙編輯之間有一種男人的約定,避免此類消息刊登出來。也因此,沒有人想要接受FBI提供的關於金恩私生活的資訊。除此之外,黑人牧師也多認可自己對女信徒所散發的強烈性吸引力。不檢點的關係時常發生。他們認為這些都只是好玩的小事,並不會加以譴責。由於這種對性開放的態度,以及金恩本身長期的外出,使得他對妻子不忠的狀況變得可以被理解(頁98-99)。

在歷史學者布萊特.卡羅(Bret Carroll)所編的《美國男子氣概歷史百科》(American Masculinities: A Historical Encyclopedia)一書中也提供了研究上的佐證。美國十九世紀末以降受到達爾文學說的影響,逐漸形成一種重視奔放、熱情這種暗示生育能力的異性戀男子氣概。婚外情、婚前性行為非但不是罪過,還充分反映了這種男性魅力。即便到了戰後五零年代男子氣概開使轉變成對婚姻、家庭、小孩、經濟能力的重視,婚前婚外的異性戀性行為基本上是被默許的,《花花公子》雜誌在這個時候被創辦不是沒有原因。到了六零年代生育控制藥物的推廣,性行為更加與生育的目的分離,一位男子有多位性伴侶是具有男子氣概的表現。除此之外,在當時冷戰中的焦慮使得美國格外重視強悍的男子形象,並且把共產主義視為需要被控制的陰柔氣質(如電影與小說常出現的女共諜的形象)。這樣陽剛至上的政治氣氛也反映在家屋中,使得大丈夫在外頭(床上)奮鬥,妻子在家管理家務的結構更加穩固。

上述是一個巨觀的文化史分析,不代表說當時「婚外情」並非醜聞,否則金恩也不會感到如此大的壓力。但我認為這比一種以古鑑今的「當時媒體較為自律」的說法還要有說服力,畢竟如同法學教授莎曼莎.巴爾巴斯(Samantha Barbas)在一篇回顧美國隱私權的文章中所指出的,六零年代的美國受到二戰其間赤裸裸的戰爭報導的影響,以及竊聽、隱藏相機等新科技的發展,媒體是更加不重視名人的隱私,許多八卦媒體也是在當時興起的。或許婚外情,或更精確地說,男性的異性戀婚外情,在當時的文化氛圍中真的不是那麼重要的事。而若是涉及同性戀、妻子的婚外情、或身為共產黨員,恐怕就另當別論。事實上,許多美國「通姦罪」的法律史回顧研究也提到性別的偏見:在1970之前,一些州會寬待戴綠帽的先生在盛怒下殺死姦夫的情況,太太殺死先生的小三則還是謀殺罪。在另一些州,太太的未婚姦夫有通姦罪,先生的未婚小三則完全無罪。也就是說,在通姦罪仍未完全除罪化的美國,於金恩活躍的六零年代先生與未婚女性的婚外情在法律上是相當程度被保護的。

FBI頭子們的精神分析

歷史學家卡羅在其著作《FBI與馬丁.路德.金恩》中則帶來一種類似精神分析的新視角。他首先拋出一個很有趣的問題:為什麼FBI會對金恩的私生活這麼感興趣,程度遠勝於當時任何一位也在FBI監視下的公眾人物或異議份子?他認為金恩的共產色彩、FBI的保守主義與種族歧視等說法都有問題,而認為關鍵在於第五單位主任蘇利文與局長胡佛的性格,並且以「清教徒」與「偷窺癖」來分別分析。

蘇利文是整個金恩竊聽行動執行的主腦。自稱胡佛時代FBI高層中唯一支持金恩的自由派人物,且曾反對FBI基於共產色彩的理由來監聽金恩的他,在檔案中留下的記錄卻顯示對金恩深厚的惡意。卡羅認為這必須要從他來自新英格蘭的清教徒背景來談起,並且在同事間以對性的保守態度出名。金恩私底下的放縱言談與婚外情顯然讓他深惡痛絕,更反映了當時上層社會白人潛意識認為黑人是道德低落、縱欲的動物的觀感(見恐嚇信中多處「動物」、「野獸」等詞彙)。這也是為什麼在監聽金恩一段時間後,一直要到1964年一月華府飯店房間事件整個竊聽規格才急速上升,而蘇利文正是這個轉向最大的推手。這也解釋了為何證據普遍指向那封黑函是出自蘇利文之手,以及為何他會專門向基督教團體告發此事。

另外方面,同樣對金恩私生活言行感到憎惡,胡佛所反映的則是一種偷窺癖式的娛樂惡趣。關於胡佛自己的性癖好在這裡就不多談,但他對名人私生活的介入是非常有名的。卡羅的資料顯示,當獲知金恩的私生活後,胡佛是帶著一種娛樂的態度向政府高層官員炫耀他捕獵到的東西,並且藉此向他們宣示FBI無遠弗屆的能力與自己情報頭子的地位。這某種程度解釋了為何FBI並沒有那麼積極地想讓所有社會大眾知道金恩的醜聞,因為那從來就不是胡佛的目的。

金恩的多樣語言展演

談了那麼多,那金恩自己的聲音呢?這裡讓我引用一下社會學家強納森.瑞德(Jonathan Rieder)從語言展演來分析金恩的著作《主言在我身上:馬丁.路德.金恩的正義展演》(The Word of the Lord is Upon Me: The Righteous Performance of Martin Luther King, Jr.)。他認為金恩之所以能成功領導黑人民權運動的原因是其遊走黑白種族、各種不同意識型態之間的演說能力。他聖人般的公義牧師形象只是他諸多的面貌之一,他同時也是一個說故事高手、善於玩語言羞辱遊戲(dozens)的詞匠、用黑人俚語與黑人兄弟打成一片的街頭傳教士,集幽默、嚴肅、憤怒、圓滑於一身。他在嘻哈文化開始之前早已是一個混音取樣藝術家。用社會語言學的角度來說,他是善於在不同場合進行語言轉換(code-switching)的語言大師。

也正是如此,金恩私底下的言談必須放在此脈絡中加以理解。藉由訪談與資料蒐集,瑞德發現他與其親密的黑人革命伙伴之間的對話充滿粗俗、沒有文法、下流、種族與性玩笑的街頭俚語,「黑鬼」這個字眼更是常用。許多記錄顯示,不熟悉金恩這個面向的運動同志,在參與其「南方基督領袖聯盟」的會議時,時常為其辛辣的氣氛大吃一驚。若在關起門來的會議是如此,那在飯店房間裡就更不用說了。

當完全不瞭解這種語言遊戲、且習於金恩公眾形象的白人FBI官員與政府高層聽到了他私底下的錄音對話,一定會非常不能接受,甚至過度在字面上解讀所錄到的每字每句,而忽略其黑人俚語中的玩笑成份。桑摩斯在其胡佛傳記中提到了一則鮮明的軼事:某次聚會上眾議員約翰.魯尼(John Rooney)向新聞署署長卡爾.羅文(Carl Rowan)提到他聽到了一段FBI的監聽記錄,裡面金恩跟他的好友亞伯納西說想要「上」他。身為非裔美國黑人,羅文試圖向魯尼解釋這在黑人男性之間是很常發生的互虧的話語,但後者就是無法理解,甚至以為金恩是同性戀。

或許FBI對金恩的竊聽檔案裡面充滿的就是這種腥羶的玩笑,或許使金恩倍感壓力的原因不是錄音內容本身有什麼不可告人之事(也因此他沒有向恐嚇信低頭、報社也認為沒有報導價值),而只是在FBI對他私生活的侵犯這件事實而已,也或許他是不想讓他設好界線、感到舒適的黑人言說領域那麼赤裸地洩漏出來。不論如何,當我們在談金恩的醜聞時,種族的面向永遠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主要想要表達是,我們應該懷疑任何單面向的論述與解釋,而人類學工具箱裡的文化、性別、族群、精神分析、語言、展演等概念,在分析過往的歷史事件時還是十分有用的。

金恩與他快樂的伙伴們,左為安德魯.楊恩,中間是亞伯納西,右為伯納德.李,攝於1968年四月三號,隔天晚上,金恩遇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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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立 文化史、精神分析與社會語言學:再論FBI、媒體與金恩的婚外情醜聞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6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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