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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族女性不能參與公共事務嗎?

2022-12-08 回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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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5日我到壽豐文康中心參加「2022 七腳川論談:向前看X向後望」。我熟識的一位部落女性工作者O’ol Kacaw,在其中一個場次發表〈苧麻復育與在地知識文化傳遞〉。O’ol是一位熱情、認真且有很強實踐力的阿美族年輕女性。她述說為什麼會走上苧麻復育之路,是因為在部落工作久了,想更進一步認識部落知識與文化。但是當他們一群男女青年想要跟著老人家去做調查、去復振祭典事務、或執行一些公共事務時,女生時常遭遇挫折。女生會被老人家阻擋,說女生不能接觸這些公共事務。這讓O’ol反思在阿美族社會裡,女性在公共事務上的角色。

這種對阿美族社會傳統性別分工的理解與當代詮釋,很典型的可以Savungaz Valincinan(2020:11)在《原視界30期:女性時代》的一段闡述為代表:

阿美族則是典型被分類為母系社會的族群,由女性繼承財產家業及支配家族事務。婚配制度是男性嫁入女性家中,稱為Mikadafo。在命名制度上,阿美族的親子聯名,孩子名後連接的是母親的名字。但有趣的是,部落的公共事務則為男性主導,年齡階級也僅限男子參與訓練。

在當代台灣社會,這種說法普遍被原住民社群接受且不斷傳述。確實傳統上阿美族是以女性為中心,財產傳女不傳男,男性是Mikadafo入老婆家裡,小孩也是跟著媽媽生活;但年齡階級運作只能男生參與,女生被排除在外。今日,在我所屬的阿美族奇美部落,女生依然不能靠近年齡階級的集會所,祭典儀式也有嚴格的性別分工。女孩子如果靠近年齡階級想參與男生的工作,一樣會被老人家罵。

O’ol和Savungaz都是我在實體世界認識的年輕一輩原住民女性,我很欣賞她們在當代台灣社會積極參與各種公共事務與部落實踐。正因如此,我特別想思考和還原一件事情:在以前,母系社會的阿美族社會,公共事務的參與是什麼樣子?

奇美部落.傳統家屋內(資料來源

從一件1928年的紀錄談起

在《蕃鄉風物記》一書中,小泉鐵(2014[1932])於1928年記錄了奇密社(日治時期奇美部落的稱呼)一位叫Sorong的年輕人腳踏兩條船,同時與甲女和乙女交往。這件事不但引發甲女大發雷霆,在外「義務當差」的乙女未婚夫‘Oseng聽聞消息,也燃起怒火飛也似的趕回部落,並拔刀怒吼,要求部落要處理。後來年齡階級在集會所召開了部落會議,會議決議:Sorong必須繳交罰金十元,還必須mikadafo到甲女家——原本甲女已經住進Sorong家,並願意嫁給Sorong,但Sorong花言巧語的欺騙她先回娘家,說他願意按照習俗mikadafo到甲女家。但甲女回娘家後,他卻跑去乙女家裡談戀愛。

在這段記錄中,值得注意的有好幾件事情。首先,1928年奇美部落已經有族人採取嫁娶婚,亦即女生嫁給男生,而不是原本的男生嫁給女生。其次,當時部落會議干涉公共事務的概念,和今日西方公領域/私領域的概念很不相同——在21世紀公民社會的概念,Sorong腳踏兩條船算是私領域的事情,而不是所謂的公共事務。第三,部落會議判決Sorong要賠償的不是一頭牛或一頭豬,而是十元。貨幣進入阿美族社會,與日本殖民政府強迫阿美族人納稅,以及強迫阿美族人Misakoli 去建設東台灣的基礎設施有關——Misakoli是被日本人強徵去當苦力,會有很微薄的工資(與當時日本人及漢人的薪資水平相距甚遠),‘Oseng的「義務當差」也在此脈絡。在這裡,我們同時看到阿美族母系社會的變遷、年齡階級會所制度裁決部落事務的運作、以及阿美族人被強迫制度改變與資本主義化的過程。而這三件事情都深受殖民的影響。

日治時期.阿美族的家(資料來源:開放博物館

日治時期警察對「女系」的態度

日本理蕃警察瀨野尾寧(2016[1932])在〈東臺灣快轉變〉一文中直指「改變女系繼承是緊急事務」。文中敘述:「6尺男人像男妾一般受女人所左右,終究不能期望有健全的發展。我想說,老婆與其他族群有關係(指發生性關係),即使帶來黴菌,男人還是抬不起頭來,究竟怎麼辦才好呢。特別是他們的舊習慣(指母系繼承、男子婚入妻家),並不是法律上承認的事。親戚關係、繼承都必須依據民法。當然要改變祖先傳來的風俗不是容易的事。此時,應該下定決心,務必實行。大體上男人聽從女人是不自然的,與女政客在日比谷街頭高喊擴大女權是不同道理的。非常期望男人女人都迅速覺醒,下定決心改善。」這裡可看出代表殖民政府的第一線理蕃警察治理阿美族人的心態。除了以父權價值污名化和貶低阿美族是不文明的,完全不能與日本母國已經在街頭倡議女性主義相提並論。值得注意的是,殖民者帶來新的法律——這裡指的是民法,也是迫使阿美族人改變固有財產制度的工具。殖民主義、資本主義、父權主義三者交互作用,運用法律改變阿美族人繼承制度與財產制度,同時也侵蝕削弱阿美族女性原本擁有的權力。

阿美族母系社會的變遷,不只是因為殖民受日本人或漢人大男人主義的影響,更是資本主義化的過程,強制改變阿美族的財產制度、強制私有化的後果。2016年奇美部落的年輕人做舊部落土地調查,年輕人用籐椅做成轎子,抬著當時93歲的Ina A’doh 於舊部落Laloma’an,逐一指認每一塊土地是屬於哪個家族,以及過往的祭儀空間與禁忌之地在哪裡。老人家告訴我們,以往家族財產是由掌權的女家長管理,但不同於現在私有財產制的概念,居住在同一家屋下的所有成員都對家族的財產有權力(包括房子與水田、旱田)。

與現代國家法律個人主義式的土地所有權不同,阿美族的土地所有權屬集體權概念。還原至大約一百年前的阿美族社會脈絡,雖然已經遭遇殖民,但佐山融吉(2009[1914])、河野喜六 (2000[1915])、小泉鐵( 2014[1933])都提及女家長在家裡的權威頗為強勢,甚至與頭目、長老、壯丁相處時,婦女的權威氣勢依然可觀。在當時,為了維護家族的繁衍與生存,家族之間事務的協商就是重要的公共事務。阿美族女人不但參與公共事務,還主導公共事務。Loma’(家)並不能作為資本主義制度下私領域的理解。

 

男性參與的年齡階級與會所制度

那麼,為什麼年齡階級透過會所制度可以判決部落事務?那是因為阿美族的男人沒有辦法擁有財產。即使是Kakitaan,雖然在部落掌管大權,他還是要Mikadafo到老婆家裡,無論是在他的生家還是妻家,都無法繼承財產。過往阿美族的財產制度與母系繼承及男子婚入妻家的文化系統緊密扣連,儘管男人在婚前努力為生家工作,婚後努力為妻家工作,在年齡階級組織裡頭也努力承擔他年齡級別的工作;然而無論是在生家、妻家或是部落,他都無法繼承任何財產。但正因為男性無法擁有任何財產,阿美族男子在生家以Faki(舅舅)的身份擁有很大的仲裁權與話語權,例如分家時的土地分配、婚喪喜慶、房屋落成,Faki都有很大的權威講話。而透過年齡階級的機制參與、決策部落公共事務,也是因為男性處於財富上的邊緣位置,能夠公正協調家族間的利害關係,維護部落內的和諧有關。

今日在資本主義制度的公領域想像下,許多人詮釋「阿美族女性不能參與公共事務」或「部落公共事務為男生主導」的傳統性別分工理解,確實充滿誤解和危險。這種論述會讓阿美族的文化與當代更大的資本主義權力佈局結合在一起,不利於阿美族人在當代的文化復振。阿美族人要在今日高度資本主義的環境中,努力讓傳統的價值系統仍然有活潑的空間,首先要破除「女性不能加入年齡階級」等於「女性不能參與公共事務」的錯誤詮釋。

奇美部落.共同鋪設茅草屋頂(圖片來源

在21世紀的今日,大部分年輕一輩的阿美族人都已經是女生嫁給男生,而不是男生mikadafo到老婆家裡——這與長期殖民以及財產制度已經以國家法律改成資本主義的私有財產制有關。儘管如此,在許多阿美族人的家裡,嫁進去的老婆依然講話很大聲。上個月(2022年11月)我與一群奇美部落阿美族人勞動過後在taloan(工寮)休息,在場七個人除了一位年輕女性未婚,其他都是採嫁娶婚,沒有人是mikadafo的。大家天南地北的閒聊時,Mayaw說:「夫妻就是要互相尊重嘛,像我,不會怕我的老婆啦。」Mayaw是因為原保地的土地會勘,從台北回來部落要會勘的土地砍草、砍過於密佈的樹冠,要讓第二天背著衛星定位的儀器走在土地的邊界時,能順利將訊號打上太空讓衛星接收到。Mayaw一個人回來,他的老婆留在台北工作。就在Mayaw絮絮叨叨的闡述他不會怕他的老婆時,在場的其他人一個一個嘴角上揚,都露出不認同的微笑。此時,Osay拿著手機說:「你剛才說的話,我都錄下來了。」原來她一邊閒聊一邊拍著Cangcah在旁邊處理獵物,不小心將Mayaw說的話都收錄在影片當中。當場,原本面露微笑的所有人,頓時間哄堂大笑。一個一個起鬨,要Osay將影片Line給Mayaw的老婆。沒有想到自己講的話會被拍下來,Mayaw先是愣住問:「妳真的都拍下來了喔?」然後在大家鬧著要Osay將影片傳給他老婆時,急著說:「不要這樣子,不要這樣,我被......我被......『拍賣』了。」大家聽到這句話笑得更大聲,爆發的笑聲幾乎都要將工寮的屋頂掀翻了。所有人都知道他急到語無倫次,一時間想不到「出賣」的詞彙,將「出賣」說成「拍賣」。在場的大家,沒有人同情他,反而更加變本加厲的大開「拍賣」的玩笑。

阿美族的母系社會制度,確實在殖民主義、資本主義與父權主義的權力交織滲透影響下逐漸變遷與削弱。但這個制度性的暴力扼殺,如同溺水的人在水裡什麼也喊不出聲,也沒有出現什麼慌亂拍水激動的動作,非常的安靜——更確切的說,百年來阿美族人欠缺系統性的解殖與細緻的檢視,導致制度性的失聲。制度性失聲之後,像O’ol Kacaw這樣的年輕女孩想要積極的參與部落的文化復振,會遇到的困難正如奇美部落的ina Lisin(蔣媽)所說的:「阿美族的男生有組織(年齡階級),所以他們很容易傳承文化,阿美族女生遇到的困難是沒有組織。」在當代,阿美族人需要對殖民歷史遭遇了什麼更有意識的理解,對於傳統的詮釋要更能回應當代的權力佈局,文化復振的方法需要有意識的抵抗多方權力交織性的宰制,並且結合創造,才能生成以往不可能的行動。然而,阿美族的女性主體,雖然實際上承受著殖民主義、資本主義與父權主義制度性的影響與權力滲透的交織性,卻(還)沒有在多重宰制下喪失其主體位置。即便Mayaw的老婆實際上根本沒有在工寮現場,她的主體位置卻非常鮮明、不容質疑。

奇美部落.共同鋪設茅草屋頂(資料來源:奇美部落臉書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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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季 阿美族女性不能參與公共事務嗎?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index.php/article/6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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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部落老人家是不得不拔掉的釘子,等他們這一批死掉之後,我們新的思想力量才得以實踐成真,不然也只能關在房間或墮落在情緒海洋裡撫摸自己的主體。

2

我不認為如此,老人家只是要指出:「女孩子不能參加年齡階級」,並非「女孩子不能參與公共事務」。將此文化轉譯成「女生不能參與公共事務」,是年輕一輩的誤解。

所有的原住民都遭受殖民主義、資本主義和父權主義的交織性權力滲透與壓迫,許多原住民(包括老人家與年輕人)不諳當代資本主義更大的權力佈局,錯誤的轉譯會讓阿美族文化陷於更深的殖民化。解殖非常重要,我認為這是(原住民)知識份子該做的工作。

當代的原住民文化實踐方式需要更多的想像與創意,東海岸許多阿美族部落有女生的年齡階級組織(而且運作也很嚴格),這是當代的部落集體社會創造。奇美部落並沒有女生的年齡組織,但有女青年會。文中的O’ol Kacaw則和一群女孩子創立「女仕女事 no babahi a dema 交流平台」。實踐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種,我並不認為非得要女生加入男生的年齡階級組織才行。

3

老人家所說的:「女孩子不能參加年齡階級」,我相信應是老人家話還沒說完,當年輕人使用母語再次詢問原因後,會得到更多的答案,例如:「雖然女孩子不能參加男生的年齡階級組織去參與Komolis(捕魚祭運行),"但是"女生自己也有自己家族的團體要去參與和學習」,跟老人家求知時如果使用適當的語言工具,相信能得到更多的資訊,也能避免誤解原意。

4

這部分真的是因為各部落的殖民程度、經濟發展程度、被開發程度、信仰而有很多的差異。

台東Amis尤其長濱那代許多的女性是有年齡階層的,但到了都蘭這代可能也沒有,之前同寮做了一集podcast可以分享 https://open.firstory.me/story/cla2dclrn00w501u99np665h5

5

一樓滿有趣的,這說明了為什麼這些障礙永遠存在,以及他正在強化障礙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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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這看起來比較像是以男性為政治主體的殖民政府由於拒絕承認女性政治組織的合法性導致的公共領域事務被轉嫁到原住民的男性組織上,搞不好還真的有相關的文獻可以看到殖民政府怎麼要求原本的男性組織去扛起屬於女性為核心的政治組織原本工作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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