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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學家@文化部] 當文化變成國力

以看似八竿子打不著的嘻哈為例

2016-10-10 回應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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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國力」已成為衡量國家競爭力之重要指標,因應文化部成立契機,藉由健全文化環境,保障人民平等參與文化之權利,尊重文化多樣性、自主性及創新性之實踐過程,逐步凝聚我國文化價值,以推動文化興國,《文化基本法》之立法確有必要。

—文化基本法草案簡要說明

文化為國家服務當然不是什麼新鮮事,臺灣長時間便是處於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的旗幟下,藉此與對岸的文化大革命做壁壘分明的對抗。然而即使在今日尊重多元文化的氛圍中,這種想法其實依舊存在,只是用更隱晦的方式表現出來罷了,而文化部對「文化國力」的重視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文化在此成為一種可以用以測量一個國家進步程度的標竿,各種意象鮮明的文化展演、文藝活動則各被賦予角色定位,會歌舞的歌舞、能文創的文創,展現國家的文化是多麼地多元豐富、政策是多麼地開放包容、若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認證更是再好不過。

嘻哈與文化部的第一次碰撞:德國專家訪臺交流,開啟嘻哈文化對話(http://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0_30915.html

所謂「文化國力」還有另一個類似的概念叫做「軟實力」,意指國家除了軍事與經濟以外的另一種優勢與影響力。有了軟實力,即使小國也能讓全世界不敢忽視。其實軟實力論述還是隱含著某種侵略性的本質(孔子學院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前文化部部長龍應台便曾說過:「在大陸的KTV,每十首歌就有七首是台灣歌曲,台灣文化軟實力的飽滿,非常需要持續深植。」我在唸博士班時也曾聽過一位國際關係研究生的報告,報告者提到她發現「文化」非常重要(在台下我與另外位人類學博士班同學對望了一眼),並將之形容成「功夫」,使國家能夠在國際上見招拆招,攻守兼備。這種將文化視為一種武器或可以提升的能力的想像,也可以放在個人身上。例如最近流行的「文化商數」(CQ, culture intelligence),指的就是一個人對不同文化的理解與適應力。人類學家搞了半天從來不敢說搞懂的「文化」,在這些論述中竟然都面目清晰、條理分明、還可以被量化評估。

那麼充滿著反霸權、反政府色彩,由邊緣底層青少年發展出來,且一度被視為社會亂源的嘻哈文化,跟文化國力與國家的進步難道扯得上關係?是的,當「嘻哈」在臺灣於2000年逐漸成形後,很快地被政府看見,並將之賦予一種健康、陽光的形象。至此之後,以嘻哈為主題的政府活動紛紛出現,且多半與反毒禁菸有關,例如臺北市政府的「Hip Hop街頭文化夏令營」、新北市文化局的「新北Fun街頭」(裡面包括特別為新住民兒童開設的街舞課程)、桃園市政府的「捍衛健康 嘻哈不吸菸哈草」活動、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的「無菸就贏嘻哈夏令營」、高雄縣政府的「反毒嘻哈嘉年華會」、在業界則有聯邦銀行與新學友書局合作推出強調親子特性的「Hip Hop嘻哈卡」以及台灣人壽「擁抱陽光健康嘻哈季」等等。這些活動強調公共衛生、公民健康、家庭與族群的和諧,嘻哈做為一種國民正當休閒娛樂的含意不言而喻。

上述是嘻哈「安內」的部分,在攘外方面,我們也漸漸地可以聽到關於周杰倫、王力宏音樂中與眾不同的嘻哈、饒舌元素如何能將臺灣音樂帶到國際舞台上的論述。類似的論點在一篇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網站「國政評論」專欄的文章中也可以看到。這篇標題為「借鏡韓國 秀出文創軟實力」的評論,主要在討論為何韓國偶像團體可以在國際上那麼地成功,並歸納出幾點原因,其中一項就是「韓國除了男歌手唱饒舌歌外,女歌手也可以饒舌、嘻哈,尋求新的嘗試、突破,令人耳目一新。」容我腦中小劇場將之後的劇情走一下:若文化相關部門的官員認真看待這個建議,那麼之後是不是會有針對擁有嘻哈、饒舌元素的音樂團體的重點補助?是不是會有相關的競賽、評鑑與培育計畫的產生?不要以為不可能,一個標榜著「創新培育、職能進化」的「臺灣動藝嘻哈產業創新育成中心」已在政府補助下成立。而某位前市長參選人在參訪後更發表了以下的評語,完全展現了嘻哈做為文明火炬之一、提升國力、改善家庭關係的精髓:

然而嘻哈、饒舌在K-Pop中的出現,是有其特殊的社會歷史脈絡:由於美軍基地俱樂部、電台的設置,使得提供嘻哈音樂重要養分的靈魂與放克樂在70年代的韓國也蓬勃發展起來,甚至培育出包括Hee Sisters在內的許多本土放克、迪斯可團體。曾來臺交流的韓國嘻哈音樂製作人DJ Soulscape便曾跟我們提過他父母靈魂樂黑膠唱片的收藏與他自己當兵時與美軍士兵同寢室的經驗,如何影響他的音樂素養。韓國饒舌與嘻哈音樂很自然地便順著這個音樂系譜發展出來,並毫不違和地進入到流行音樂中。臺灣流行音樂的發展也有美軍基地與電台的影響,但由於1971退出聯合國後美國對台政策的轉向,以及戒嚴時期舞禁的影響,放克與迪斯可在臺灣並沒有像韓國那樣風行。70年代的青少年多走向校園民歌這條路,開闢了一條很不一樣的流行音樂道路。這使得臺灣饒舌音樂真正的出現是在很之後的事情,並且經歷了許多不同的摸索與系譜的想像。將嘻哈、饒舌視為某種發展的指標是沒有意義的。

酸歸酸,我相信大部分的嘻哈中人還是樂於見到政府參與嘻哈文化的發展。在美國,許多嘻哈文化工作者就在積極推動一個國家嘻哈文化博物館的設置,最近落成的非裔美國人歷史文化國家博物館中嘻哈文化展示區的安排也得到許多讚揚。在法國,一個政府計畫建造的大型嘻哈文化中心La Place也於最近成立。在德國,80年代東西德各地政府規劃的青少年俱樂部與社區中心則讓德國嘻哈蓬勃發展。至於臺灣,美國在台協會與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於2006年合辦的美國饒舌詩人Toni Blackmon訪問活動也立下了一個良好的典範。臺灣文化相關部門若真的有心推動嘻哈文化,應大方補助有實力的團體參與國際競賽或交流,不要只辦一些特定框架的小活動,並且要知道得到任何的名次反映的是團體自身技藝的淬鍊,而非國力的提升。讓一個能夠自由多方交流、對話、修練的空間出現,這才是嘻哈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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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師 [人類學家@文化部] 當文化變成國力:以看似八竿子打不著的嘻哈為例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6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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