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人類學法的竅門
人類學的芭樂碩果累累,那這麼一顆顆是如何種出來的?除了這些作者對於社會關懷的個人經驗與才華外,很多讀者會很想知道,有沒有什麼學門的基本功夫,可以讓自己也來學一學。或許你沒什麼時間去「抬青椒」上科班,但人類學種芭樂就是相信每個人都可以是人類學工作者,所以今天這篇芭樂文,就是要來談一談人類學法的竅門。希望每個人都可以自學人類學的方法,大家都來一起種芭樂。
當然,人類學的教學機構往往會有一套學院的訓練方式。例如清華大學自1990年代成立以來,人類學方法論便是研究所的必修課程。二十幾年來林淑蓉教授長期投入人類學方法論的教學任務,已經發展出一套系統而完整的課綱,包括人類學知識的生產(主客體的位置、田野觀念的反省、研究倫理的社群規範),田野調查的程序(參與觀察、深度訪談、民族誌提問、田野筆記、文化轉譯、深度描述、場景描寫),到民族誌書寫與當代方法論的挑戰(生命史、敘事、時空定位)等等。並設計出一套循序漸進的培訓方式,從碩一下方法論的訓練,到暑假六到八週的田野實習,然後是碩二上實習報告的書寫、公開發表與接受評論等,整整一年的通過儀式。然後在論文計畫書提案後,再要求進行四到六個月的碩論田調,或一年到一年八個月的博論田調,成為清華人類所養成人類學者的基本要求。
如果你沒有機會接受這個科班訓練,同樣可以透過自我學習,養成相當水準的研究能力。畢竟你已經在各種專業學科或機構的訓練中,掌握到了一般性的研究方法。不過,相對於很多理工的研究者或學生向來以實驗室當作獲取資料的地點及方法,自然史的研究者,例如生態學家或博物學家,則是到田野去進行資料的捕捉。人類學的研究工作也是一樣,以田野調查為圭臬。當然不可否認,人類學的田野調查,最初是作為帝國到殖民地進行資源控制和族群治理的工具。然而經過百年來的反省,特別是在後現代的洗禮之後,當代人類學方法論對於田野觀念的反省,例如Gupta 和Ferguson認為,已經從田野作為一個地點和方法,轉到定位的反思,並與研究者的政治實踐相結合。
人類學的田野工作,如今已經為很多非人類學的工作者所採用。例如社會學、文化研究、歷史學,甚至是傳播、科管與企管等專業,已逐漸把田野工作當作研究方法的一部分。然而有一個問題,必須提醒有心學習人類學方法的工作者,千萬不要把田野對象當工具,不能只把田野工作視為一種標準的研究工具及客觀的調查方法。以下是兩點提醒:
ㄧ、人類學的田野工作,不只是客觀地調查研究對象,還是ㄧ個與研究對象相遇的主觀過程,不僅會豐富研究者的自我、滿足對他者差異的體驗,還會出現主客互動充滿各種情緒的狀態,所以你會遇上像Behar傷心人類學、Hume和Mulcock的尷尬空間及療癒的各種田野經驗。二、人類學的田野工作,不僅是以上的客觀的科學再現、主觀的跟他者相遇、主客互動的彼此豐富,更重要的,還是我們與他者相遇之所以可以相互理解所立基的一種成為一個「普遍的人」的體驗。正是這種對人的普遍性的覺悟的發生時刻,我們才能夠超越自我的好奇侷限,在田野工作中,培養出對誤會的文化轉譯和對摩擦的公共溝通的人類學能力。
這或許呼應了人類學者Ingold的觀點。他不同意很多人以為「田野工作是民族誌調查,學院工作是人類學理論視野」的說法,他倒過來主張,所謂的人類學實踐是在田野跟他人相逢、相碰、有衝突又相互理解的過程,民族誌實踐則是回到學院進行比較與書寫的工作。因此人類學工作者的身分,只有在田野過程中才會出現。
最後,還有一點新的建議。過去人類學的田野工作,仍然過於人類中心主義,僅關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忽視了人與非人之間的關係。如今縱使已經強力批判殖民帝國與被殖民者之不對等的調查關係,但還是有必要在人權平等的基礎上再往前一步,正視環境權的問題。當代田野工作的目標,需要把人與非人關係那種看不見的想像世界,以報導人自身的言說和敘事模式加以描述出來,我們才能夠理解其作為人、或類客體、或物類主體的社會存在狀態。特別是當代社會每個人都只處在一些局部位置,我們有必要將法國人類學者Descola對於自然主義、圖騰主義、泛靈主義的自然人類學的辯證思考,帶進田野場域,不僅關注研究對象的本體論如何界定自身與非人的關係,還需要反省我們自身究竟是如何站在自然主義(文化與自然二分)、圖騰主義(人化為物)、泛靈主義(物化為人)的立場,才能承認彼此的侷限,進而體認田野現場文化生態的多樣性。
人類學方法的學習,不只是適用於人類學者,而是只要你是人,就可以自己學習其中的關鍵竅門,以作為日常生活和工作所需的生存方法與表達工具。這篇芭樂文打開人類學法的大門,修行實作就看你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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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宜 自學人類學法的竅門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6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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