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亂的紀念儀式
2005年十月,到埔里教書的第二年,我第一次參加了「霧社事件抗日紀念儀式」。就在霧社事件主角–莫那魯道–的紀念碑前,肅穆的祭典在司儀的指揮下有秩序地展開:
南投縣各界紀念霧社事件起義祭典開始
全體肅立奏樂
首先由「眉溪聖母堂與春陽天主堂聖詠團」帶來聖歌
(族人演唱兩首母語詩歌)
主祭者就位
遺族就位
陪祭者就位
與祭者全體就位
吟唱祖靈歌,我們恭請我們清流耆老為我們吟唱
(耆老以母語吟唱)
上香、獻花、獻果、獻爵
(由主祭者–南投縣政府主秘–行祭)
恭讀祭文
(清流族人代表以母語朗讀文稿)
主祭者致詞
(以漢語致詞)
鄉長致詞 (賽德克人,以漢語致詞)
長官來賓致詞 (仁愛鄉代表會主席,賽德克人,以漢語致詞)
莫那魯道家族致祭
(以‘標準程序’–上香、獻花、獻果、獻爵–行祭)
清流部落代表致祭 (以‘標準程序’–上香、獻花、獻果、獻爵–行祭)
遺族代表致詞
(以漢語開場,之後用母語發言)
向殉難烈士靈位行三鞠躬禮,一鞠躬、再鞠躬、三鞠躬
禮成
我們再次邀請「眉溪聖母堂與春陽天主堂聖詠團」為我們演唱
(在聖歌聲中,司儀謝謝大家來參加祭典,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人群
逐漸散去)
從縣政府行政體系的眼光來看,將10月27日訂為霧社紀念日,並列為每年必定舉行的祭典,是表示對縣內原住民族群及原住民抗日義士的尊重,然而荒謬的是漢文化意識型態卻強勢主導了整個儀式的進行。祭台上放著白燭、鮮花和數種水果,主祭為縣府代表,以漢人公祭的程序上香、獻花、獻果、獻爵,就連莫那魯道家族,和清流部落代表也同樣採用這套標準模式行祭,而且是在所有政治人物依序致完詞之後進行,最後再以漢式的三鞠躬禮作結。整個儀式中唯一具有重要賽德克文化意涵表徵的是由清流耆老所吟唱的祖靈歌,然而祖靈歌之前是基督宗教的詩歌演唱,之後則是漢式的祭祀,三種不同信仰要素如此穿插排列,卻未作任何詮釋或說明,讓人覺得十分突兀,也損害了祖靈歌的莊嚴性。
2006年我再度參加了霧社事件紀念儀式,整個過程仍如前一年般行禮如儀。不過,在吟唱祖靈歌時,耆老的聲音感覺不是很好,還出了點小狀況。祭典之後和族人閒談,才知道前一天新上任不久的國民黨馬英九主席為了鄉長和議員的輔選難得來到霧社,鄉公所因此特地為他‘提前加演’了一次祭拜莫那魯道的儀式。
「昨天唱過了,今天又唱,感覺很奇怪,所以才會唱不好啦。」族人如此解釋。
另類的霧社事件觀點
在這兩年的紀念儀式中,鄉公所分別邀請了「眉溪聖母堂與春陽天主堂聖詠團」和「賽德克合唱團」兩個團體在開場和結束時演唱。賽德克合唱團的成員皆為長老教會的信徒,當中有兩位春陽的婦女,前者的天主教詩班也有幾位婦女來自春陽。我問她們,春陽部落離這裡這麼近,為什麼都沒看到其他村人來參加?她們表示,自己純粹是因為所參與的詩班被邀請表演才來的,「春陽的人不會來參加這個的啦,我們Toda對這個沒有興趣」,聳聳肩,她們如此回答。
一直以來,有關霧社事件的主流敘述,都將莫那魯道描繪為一個為了民族尊嚴、反抗殖民統治的悲劇英雄,教課書如此,坊間的文史作品–如邱若龍的「霧社事件」漫畫、鄧相揚一系列有關霧社事件的著作,以及公共電視台所製播的「風中緋櫻」電視劇,更是不遺餘力地將這樣的意象深刻地傳達給大社會。然而,賽德克族包含了Tkdaya、Toda,以及Truku三個支群,上述霧社事件的文本皆是從參與抗日的Tkdaya部落立場書寫,至於Toda人,不是被指涉為親日蕃,就是被描繪成遭日人操控,用來「以夷制夷」,發動「二次霧社事件」的棋子。相較於此,基督長老教會女傳道人Kumu Tapas(平和部落的Toda人)於 2004年所出版的《部落記憶—霧社事件的口述歷史》(I)(II),透過眾多來自Toda族人(含括了春陽、平靜與平和三個地區)的口述,呈現了相當不同的觀點。
Toda人與霧社事件相關的歷史記憶中,一個與主流論述最大的差異點即是對莫那魯道此一重要人物的評價與定位。Kumu書中所呈現Toda人有關莫那魯道的描述幾乎都極為負面。而筆者在春陽部落的訪談中,雖然正、負評價皆有,但前者顯然是少數,而且講述者均是以一種平淡、事不關己的口氣作相當簡略的陳述,說他是 Tkdaya(或Mhebu部落)的頭目,聽說很勇敢,因為日本人壓迫所以反抗。言下之意是–他可以算是一位英雄,但與我們沒什麼關係。相對於此,那些對莫那魯道持負面看法的族人則常是情緒激昂地表達他們的看法,「他才不是什麼英雄呢,rudan(老人)說他其實很膽小,去打日本人的是他的兒子,他自己跑去躲起來了……」、「那個骨頭是接起來的,騙人的,莫那魯道根本沒有那麼高……」。
和對莫那魯道的批評或質疑密切相關的是Toda人對Tkdaya的觀感。族人表示,他們的祖先之所以會幫日本人打Tkdaya,是因為以前Tkdaya的人常常欺負Toda,因此他們才會趁這個機會報仇。許多族人都聽老人家說過,Tkdaya過去仗勢著人多,又處於必經的聯外道路,常常對路過其部落要去霧社送公文或到埔里買東西的Toda人動手動腳,甚至挑逗凌辱Toda的婦女。雖然有些族人同意二次霧社事件的發生,是因為Toda人被日本人所利用,但也有族人表示,根據老人的講法,他們並非被日本人唆使,或單單為了賞金,而是主動向日人爭取要去攻擊Tkdaya的機會。因為在過去,Tkdaya是Toda的kaalang(敵人),彼此原本就是會互相獵頭的。再者,霧社事件之後Toda人與日人合作追捕抗日的Tkdaya時,在Trqilin峽谷反遭埋伏,有數十個族人,包括Toda地區最有勢力的頭目皆死於現場。因此二次霧社事件可以看作是Toda人的一次復仇行動。
簡而言之,從Toda人的觀點來看,霧社事件並不值得成為所有賽德克人需要紀念或宣揚的集體記憶,所謂對抗殖民統治的「民族大義」對於他們來說太遙遠也太不真實,因為在他們所傳承的記憶中,莫那魯道是個對Toda人極不友善,且相當具爭議性的人物,就算勉強要同意他是英雄,頂多也只是Tkdaya或清流的英雄。
賽德克巴萊
「海角七號」的走紅讓魏德聖導演頓時成了振興低迷國片市場的英雄,大眾的注目和期盼也隨之聚焦到導演籌拍已久的下一步影片–描述霧社事件的「賽德克巴萊」之上。魏導的光環與「賽德克巴萊」五分鐘史詩般的預告片讓許多人對這部即將殺青的大片充滿期待。但我必須承認,以莫那魯道作為「賽德克巴萊」(真正的賽德克人)之典型是否恰當,我個人一直是憂心多於期待的,尤其是關於影片會如何處理 Toda人的位置與觀點。
不過爭議卻發生在意料之外的場景。今年四月底,我參加了族人自發舉辦的「賽德克族群論壇」,片中一個場次特地談到了賽德克巴萊這部片子的劇組和參與族人之間一個主要的意見衝突。在部落老人的口述裡莫那魯道的太太和兩個孫子是在他的要求下上吊自盡,但電影劇本中他們卻是被莫那魯道所親自槍殺。族人認為這與他們聽到的口述不同,並且一再強調,槍是用來獵殺動物,不可能拿來槍殺自己的至親,這是嚴重違反gaya的。他們多次向劇組提出對這一幕場景的看法,但劇組表示,劇本已經確定無法更改,用槍比較有戲劇的張力,而且有一些文獻是如此描述的,因此劇本的寫法並非完全無所根據。聽著族人述說魏導一開始到部落作說明、挑選演員,到如今拍攝的過程,我感受到的是族人對於這部片從期待轉變到深深的無力感,莫那魯道似乎越來越屬於想要拍出震撼人心之史詩巨片的導演,而非部落的族人。
那一天論壇的決議是要由「賽德克民族議會籌備會」正式向電影公司提出書面抗議。事隔三個多月後,我打電話問族人事情的進展,他說,後來他們還是沒有正式做出抗議的舉動,因為有一些族人認為影片畢竟尚未完成,如此大動作反彈未必會得到外界支持。此外,劇組那邊據說也有了一些「善意」的回應,雖仍堅持原來的劇情,但以槍聲象徵性地取代了直接槍殺的畫面。不過族人們正在考慮,是否另行拍攝自己版本的「賽德克巴萊」,同時下星期鄉公所也打算召開會議討論如何進行霧社事件八十週年紀念活動,希望仁愛鄉相關的各個族群都能來參與討論,讓霧社事件不再只是Tkdaya的活動。
聽來是個好的進展,雖然不容易,但希望透過眾聲喧嘩,霧社事件不再只是英雄烈士的故事,而能呈現更多複雜的文化與族群互動面貌。至少,上香、獻花、獻果、獻爵的荒謬劇情應該可以不要再在紀念儀式中出現了吧。








歷史真是充滿著剪不斷、理還亂的糾葛啊!雖然彼此不相識。不過也許哪天有緣相遇也不定阿~
Labi有勇氣寫這篇,實在敬佩。敝人之前寫了一篇關於海角七號中的原住民的文章放在自己部落格上,結果被許多網友譙到體無完膚。關於歷史(尤其是悲劇)被改編成電影,的確很不容易,牽涉到導演與編劇的觀點以及對該歷史的深刻認識。我想,這部電影播放後,應該會引起一些討論,我想這大概也是導演需要承擔的。電影的敘事通常會比較強調張力,而且,誰是觀眾對於要賣錢的電影來說也才是重點,現今臺灣社會大眾對於霧社事件的理解還比較處於單一角度的狀態之下,我猜想,這些不同觀點的歷史敘事,恐怕不容易被呈現出來。我記得鐵達尼號這部電影在後來也發生過遺族後代指控電影製作團隊,在影片中「醜化」了某位船上的幹部,不過,這件新聞並未繼續延燒,也未在大眾裡產生影響,因為電影太賣了,影迷根本不關心哪位歷史人物被醜化的情節。換句話說,這些有意見的人似乎並不足以產生一種力量(不滿的聲音在一片鼓掌叫好聲中,活生生被淹沒了)。但是,若是某些電影對穆斯林或者基督的「褻瀆」,似乎情況又不同了。
總之,在當前一片期待「賽德克.巴萊」的呼聲中,能聽到這樣不同的聲音,是值得慶幸的。希望製片團隊的聽力還保養地很好,若是聽到了,也聽進去了,或許也是好事一件。
漢文化與基督文化對原文化來說都是外來品
但後者與原文化的交織不僅時間古早
且與漢文化強烈的奪佔性不同
基督文化是最早為原文化寫下音標文字的文化體(荷蘭傳教士)
兩者交織已成為原文化中不容忽視的精神內涵
我認識的住在竹東的泰雅族原住民說過
那些(指去外地)原住民都已經變了 跑去拿香拜拜
言下之意是指當地奉行已久的基督文化已成為他們的「不變」
很高興看到futuru的回應,寫這篇文章心中的確是有些忐忑的,但說實話,從幾年前看到那讓許多人驚嘆的五分鐘預告片時就很沒有感覺,所謂史詩般的震撼感,對我來說顯現了導演心中的原住民還是在一個很浪漫、理想化的層次…..
對了,記得寄DVD給我喔
漢文化與基督文化對原住民文化的影響,需就不同族群、部落的實際歷史過程去作深入分析與理解,實在難以一言蔽之。基督文化的確對不少原住民部落有深刻影響,但它絕非是「不變」的。
上次在原民台看到魏德聖對於”賽劇”的訪談
其實從魏導言語上的談吐就感覺他不是想拍一部 以部落族人做出發點的電影
而是內容充斥著效果與張力的”震撼史詩”
當時看完”五分鐘” 還令我有種為族人發聲與提醒族人別忘了這段事蹟的感觸
對於許多不同的聲音
魏導已多次向賽德克族人(Sediq Toda, Sejiq Truku, Seediq Tgdaya)請益
我們還沒看到片子,也不可能得知魏導對這片子想表達的什麼?
但有一點可確定的是
【賽德克.巴萊】的男主角名叫Teymu Walis,是Toda人,不是Mona Rudao
有沒有人有興趣去研究50年前的這部台語電影【霧社事件】
http://www.facebook.com/walis.teymu#!/photo.php?pid=5518913&fbid=427936351086&id=715046086
謝謝Walis Teymu 的回應。的確,我對於【賽德克.巴萊】的瞭解主要來自幾年前魏導的五分鐘短片和當時的小說劇本,有關族人和劇組溝通上出現的問題也僅出自於部分族人的描述,以此要對魏導未完成的作品作評斷確實太早了些。
Walis所說【賽德克.巴萊】的男主角是Toda的領袖人物Teymu Walis,而非Mona Rudao,這是我所不知道的訊息,若真是如此,那將會與過去對霧社事件的主流詮釋有很大的不同,期待電影完成後,大家能有更多不同觀點的討論。
這則新聞值得大家注意,佩宜應該也會感興趣:
賽德克.巴萊註冊商標 原民怒http://showbiz.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Showbiz/showbiz-news-cnt/0,5020,100103+112010091400005,00.html
文創產業與智財權居然到了這種走火入魔的境地。。。
或許可以先釐清一些事實再來討論。同報下面有一小篇果子電影公司的澄清,「果子電影註冊專利主要是針對電影標準字」。看起來他們針對的不是「賽德克巴萊」這個詞申請專利,而是那個電影公司設計的字體(也就是特殊的書寫「賽德克巴萊」的字體,用來識別這是該電影的周邊產品)。
http://showbiz.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Showbiz/showbiz-news-cnt/0,5020,100103+112010091400006,00.html
如果是針對某種設計性的字體書寫的「賽德克巴萊」字樣,作為一種商標識別(識別為電影衍生授權商品),那麼許多報導裡面的擔心大概是誤解(例如族人能否開設名為「賽德克」或「賽德克巴萊」咖啡廳、賣「賽德克」小米酒之類的),只要這些不是套用電影公司設計的字型,那就沒問題。
我上智財局網站查,的確註冊了包山包海的項目。感覺應該不是為了要發行這麼多種商品(賣給誰阿?),而是要預防有任何商品使用該商標圖樣,造成混淆或困擾。我的外行理解是:現行法律的規定是沒有註冊的項目,別人用了會有法律模糊地帶,所以許多代辦就會盡量註冊。要拿其註冊的所有項目來批評該公司怎麼可以賣這個,可能有點太早了。舉例來說,如果沒有註冊到「香雞排」這個項目(這當然是宵夜文,隨便舉例的啦),夜市有人copy一模一樣的字樣來賣香雞排,有沒有侵害商標?就法律層面而言可能在灰色地帶,要去處理很麻煩。如果不樂見,那麼註冊時會盡量列舉,但不表示該公司想要賣香雞排,相反的,很有可能該公司不希望有人魚目混珠去賣香雞排(賣香雞排對該品牌自我定位說不定有負的影響)。
我不是智財權專家,以上只是我粗淺的理解,有錯請不吝指正。
先把這些釐清後,這件事我覺得可以先區分成兩個層次來討論。
1. 「賽德克巴萊」作為一個民間慣用,或特定族群有歷史情感的詞彙,是否不能以任何形式註冊商標?即使只是註冊作為「電影名字」、只註冊特定設計的圖樣(但圖樣內容是書寫這幾個字)?如果不能被以任何形式註冊商標,那麼誰可以使用這幾個字?誰可以決定?
2. 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賽德克巴萊」作為一個對某些族人有特殊意義和情感的詞彙,到底能被使用到哪些商品上,不會傷害其情感,或讓族人感到不舒服?或者是「違反gaga/gaya」?這個問題要面對的,不只是果子公司,而是任何商業行動者──例如,今天如果有一個商人用與電影公司完全不一樣的字體當招牌來賣「賽德克巴萊香雞排」,是否恰當?同樣牽涉到,誰可以決定?
然後人類學家當然會想繼續問文化商品化、智慧財產權化的問題。那個再說吧。
謝謝佩宜釐清註冊的問題。
我講的文創產業是官方用語。抱歉,我並沒有要討論文化商品化的問題。
我粗淺的理解,文創產業比較強調個人創意的部份,如果能結合在地特色,那當然更有賣點。所以我才會說這件事與文創產業有關。
問題在於,個人創意與創作的泉源/素材如果是涉及另一個社會群體的慣用的辭彙時,而剛巧不巧那個對象叫[族群意識/自我認定],事情的確很麻煩。
我比較感興趣的是佩宜的第一組問題,誰對[賽德克巴萊]這個詞擁有[所有權]或者possession?確立了擁有者的身分後,我們才能問,誰對這個詞的使用具有支配權?
大家都可以用嘴巴說出[賽德克巴萊]五個字,可以寫一本有關[賽德克巴萊]的民族誌,因為那是某一群人對自己的稱呼,是他們的公共知識。我們按照發音,轉寫為賽德克巴萊,方便溝通,也是公共流通的知識。
如果語言上的專有名詞是公共的知識,那這可以被註冊嗎?[太陽堂]可以註冊,那[太陽]這個詞可以嗎?
註冊意味著對某種意象的壟斷,而不是與意象相應的實體。如果我以玫瑰花做為產品商標註冊了,我只能擁有我所設計的花的意象,而不是壟斷對那個品種的玫瑰的所有權。這聽起來是常識。我想這比較接近電影公司說的,被註冊的是[經過美工設計的賽德克巴萊]。就這方面來看,電影公司的確沒有壟斷並禁止所有其他人使用[賽德克巴萊]這五個字,只要他們選擇使用不同字型即可。
問題是,[賽德克巴萊]跟玫瑰花不一樣:玫瑰花是物,可以輕易地被任何有想像力的人拿來當作創作商標的對象;賽德克巴萊,是從人的口中講出再轉寫成中文的五個字,而且是有民族情感的五個字。我想,[賽德克巴萊]這個詞本身就不是一般意義下的物(除非我們變成Webb Keane,將語言當成物來分析的話,那是另一回事)。要變成可被註冊的對象,首先它必須被認為具有創造貨幣價值的capacity,才可能需要註冊。在這個意義下,[賽德克巴萊]這五個字應該已經被看成物,才有被美術加工成為商標並加以註冊的價值。
對創作者而言是有如物的五個字,對當地人是充滿歷史情感的一個語彙(會不會有人將它當成族群運動的象徵呢?),兩者出發點不同。另一方面,我推想,當地人反彈有一部分可能來自於,他們認為[賽德克巴萊],被他人無償地佔用了(當然電影公司一定會堅持說那[經過設計的五個字]是創作)。這隱含當地人有了類似[所有權]的想法,才會有[偷偷被賣掉]的說詞。當然,他們其實聽不進去電影公司說,這個[經過美工設計的'賽德克巴萊']在註冊後,並不是禁止其他人使用不同字型的[賽德克巴萊];對當地人而言,電影公司的作法,其實是壟斷[賽德克巴萊]這五個字。
其它問題太複雜,有空再說。不過最近Kaka身處煉獄之中,應該沒有空。
倉卒寫畢,請不吝指正。
Kaka要聽演講去了。
真的是值得深思的文章…
小弟孤陋寡聞
對文章作者有點好奇
想請問
這篇文章是出於何處?
專欄作者:Labi
是回應裡出現的Labi兄嗎?
原來
是小弟自己搞錯
抱歉!!
問了蠢問題~
因為對作者好奇
所以搜尋了一下
有找到本篇
但上頭卻出現一行字
“malaita於 2010年8月16日發表”
一時疑惑
到底是”malaita”?
還是”Labi”?
百思不得其解
才有在此
白痴式的一問一答
…礙眼請刪~
safuro,
寫文章的人是Labi,malaita代為張貼。
果不其然,原民會剛剛發表反對聲明。
原民會反對「賽德克.巴萊」註冊商標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850960.shtml
safuro,
這個部落格是共筆,有很多不同的作者,各篇作者名字/筆名/id 標示在文章開頭。
我和網管admin只是幫忙貼文的工友~
留言裡面的Labi(4、5、9樓)就是本篇作者Labi
今天也有魏德聖導演的澄清報導,和我推測相去不遠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sep/15/today-show8.htm
現在很多話很多都只是hearsay,或hearsay的hearsay,也充滿立即的情緒反應(雖然當地人的情緒反應也是重要的),或許不要太急。我們不研究該地區,對許多媒體報導的品質也缺乏信任。不知Labi是否有比較第一手的觀察?
Lady Kaka,
我提出的第一組問題,你的重述和我有點差異。我有點保留──我不確定是否要用possession或「所有權」的概念來談這個問題?這是否是個反而綁住自己的概念?
我的一貫立場是,智財那套法律框架蘊含的這些概念實際上是有文化預設的,的確原住民面對當代國家和世界,無法不跟著玩,否則處於不利的地位。但是如果只用那套來玩,很可能反而背書並進而內化了智財法那套文化邏輯。
佩宜,
十分同意最後一段。人類學家多持類似立場。
對,我的重述反映了我在看這件事的層面與角度,這絕對是之前寫類似問題的文章中毒太深。。。需要立刻找解藥才行
當然,這件事一定可以從不同層次去探討,我也同意,目前我們可使用既有分析概念本身就限制了事實/現象可被討論的層次,而故事的其他面向是需要像Labi這樣的人來告訴我們。
我明白媒體上的hearsay或是N手後的hearsay與事件的客觀事實本身,是有落差的;我也不是這個地區的研究者,想企圖對當地人的反應作出任何權威的解釋。
我真正感興趣的,不同行動者在知道(或聽到)這類事件發生所形成的imagery背後可能的建構過程(當然只是我個人的解讀)。
至於任何一方的立即情緒反應,Kaka只能說,Kaka是個非常情緒化的人,就算只是imagery中人的各種情緒反應,Kaka都會很認真地想弄清楚:究竟這樣的情緒反應與說辭從何而來?為何是以這樣的方式呈現出來呢?未被呈現的部分又是什麼?明知道這些問題聽起來很不學術,還是會忍不住去想。。。
好了,Kaka必須嚴禁自己去思考這些問題或回應了,否則下週鐵定會交不出文章。
參考資料:果子電影公司對此事的聲明:
http://www.wretch.cc/blog/seediq1930/32819683
參考資料:
原報導記者的說明
http://blog.roodo.com/lostnews/archives/13791459.html
看完那篇記者說明和最近各種報導與網路論戰的心得
1. 新聞報導對於fact的求證和理解遠少於情緒,是台灣媒體的慣性嗎?
(BTW,看到的評論中最有趣的一篇,把某些漢人對中秋節/韓國事件,與賽德克巴萊商標事件放在一起談:http://www.wretch.cc/blog/cliquer/17958874)
2. 現階段不同立場者情緒高漲,講什麼大概都很快會被貼標籤。不是理性討論的好時機,唉。
3. to lady kaka: 這些面對事件、面對hearsay的情緒反應,的確都很重要,有助於理解特定歷史與情境脈絡下的人類情感、記憶、和反應。但是看到在一些誤解之下爆出那麼多猛烈的批評,這個對情緒反應的學術思索,恐怕會冒著被批評為「學術性的消費原住民」的風險阿~ (覺察這個壓力,算是一種「自我審查」嗎?唉。)
參考資料:
賽德克族人為什麼生氣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7/4/2d7f7.html
賽德克族人:捍衛族名 非反對電影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110110×112010091700009,00.html
請教佩宜
以人類學的看法
什麼樣的言語可以平息紛爭?
什麼樣的情緒可以締造平和?
為避免「學術性的消費原住民」而噤聲
何不讓人們經歷過痛苦的謀合後
而重新省思「學術性」的卓見呢?
這個事件看來在兩方沒有公開的和解與說明前大概不會落幕。
今天張大春寫了一篇文章(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828948/IssueID/20100921),明顯表露了以漢文化或新自由經濟的主流觀點(或者,將「賽德克巴萊」電影視為增強臺灣本土性的觀點「咦?怎麼有點像Michael Rudolph 對臺灣原住民近年來儀式復振的看法」[2008]Ritual Performances as Authenticating Practices: Cultural Representations of Taiwan’s Aborigines in Times of Political Change)。
基本上,我尊重張大作家的看法啦,只是他提出的觀點,網路上很多人已經反駁過了,而且還很有道理。張大作家大概沒有時間慢慢看,我最近時間比較多,很閒。哈哈。
張大春說:「…試問,這些口口聲聲維護賽德克族人尊嚴的人和機構,曾經向任何人數說過「賽德克.巴萊」—「真正的賽德克族人」的故事嗎?」
我對他這句話實在看不下去,是因為裡頭有個錯字,喔喔~不不,我也常寫錯誌。這樣批評大作家太失禮了。
其實看不下去的原因,是這句話實在.太.傲.慢.啦.,也對賽德克這樣少數的異文化太不了解了!!!
啊,離題了。
這個事件,我也還不能完整地表達看法,畢竟所有資訊都是從媒體和網路而來,少部份從賽德克的朋友轉述,而電影也還沒上映,不知道導演到底要從何種角度詮釋這段歷史。(雖然似乎很多影迷不關心電影內容,比較關心電影本身),大概也無法做出一些評論。現在網路上的討論雖然有部份相當理性,且各有論述的依據,但是就像佩宜說的,多數卻是相當不理性,習慣性地情緒反應,導致難有理性的討論。
不過,我自許作為一位人類學家,當遇到衝突之時,我自己的做法是,就如村上春樹去年在以色列的演講一樣,「雞蛋和高牆,我永遠站在雞蛋的那一方。」
至於誰是高牆,誰是雞蛋,就大家自己去判斷了。
啊,忘記說了。我會選擇站在雞蛋這一方,不是因為我的名字直接翻譯過來是「蛋蛋」的緣故喔,這點我要特別說明一下,特此聲明,免得造成誤會。
陰錯陽差被迫以本名在這個敏感議題上寫回應,覺得如履薄冰
又非特別熟的區域,不適合針對個案在這個時間點寫什麼。
想必很多人都讀過村上春樹的雞蛋和高牆文,就借futuru起的這個線來談一下。
那篇文章我第一次讀的時候情感激動,不過慢慢的有了距離。雞蛋和高牆的道德高度似乎很容易選擇,但什麼是雞蛋什麼又是高牆,是脈絡性的,也因個人立場而有視角差異。思考這個層次的問題,得把自己的立場和基本價值觀講清楚。
A脈絡下的雞蛋,也有可能在另一個時空轉變成B脈絡下的高牆。我比較謹慎的地方在此。
有時候或許也根本沒有雞蛋和高牆?我不是很確定這個比喻是否限制甚或盲目了自己?
村上那篇我很喜歡的一個點反而是前面的部份:
「藉由傳述高超的謊言;也就是創造出看來彷彿真實的小說情節,小說家可以將真實帶到新的疆域,將新的光明照耀其上。在大多數的案例中,我們幾乎不可能捕捉真理,並且精準的描繪它。因此,我們才必須要將真理從它的藏匿處誘出,轉化到另一個想像的場景,轉換成另一個想像的形體。不過,為了達成這個目的,我們必須先弄清楚真理到底在自己體內的何處。要編出好的謊言,這是必要的。」
人類學民族誌和小說不盡相同,但村上提的道理有點相近的味道:人類學者需要「弄清楚真理到底在自己體內的何處」(不過我會對「真理」這兩個字加引號),然後以轉換過的方式呈現。
to safuro,
我用上面這段來回應你的大哉問。另:很抱歉的是,人類學者很可能失敗,或寫不出來,或找不到什麼是「真理」。
to Labi,
抱歉,在你文章下面越扯越遠~~
to 佩宜:
沒關係,其實要謝謝你替我在這個相關議題上作了這麼多回應,也讓我從中去思索不少問題。
to all:
沒有在後來這個議題留言討論的原因是我身體上距離「賽德克」族人非常近,又是我研究的田野,但是對於這件事卻因最近太多事務纏身,無法和族人就此溝通,因此在很清楚這絕對是個敏感議題,我又沒有掌握到「在地觀點」的情況下,就只好心虛地不出聲了。
to 佩宜+all
很抱歉!
直接稱呼妳的名字,因為想不出任何適當的”稱謂”,也不是有意讓妳為難。
一時的感嘆,希望沒帶給妳太多的困擾。
safuro很喜歡妳「很可能」的回應:「人類學者很可能失敗」,妳並沒有下肯定的否定句,或許妳內心是真心的想如此下定論。
「很可能」是一個美麗的詞,它的美麗有如人際之間的曖昧不清。
「很可能」的另一面,還是「很可能」。它像硬幣正面與反面之間的區域,它也很可能厚如一道高牆,也很可能薄如蛋殼。
「很可能」讓人時時充滿著希望,因為它不是肯定也不是否定,即不光明也不黑暗。
也或許是因為「很可能」人類文明才得以快速發展,
因許多的理論與發現一開始也都「很可能」抱持這樣的心態。
有人因為「很可能」而成功,獲得權力、聲望與財富。
當然也有許多人因「很可能」而失敗、遭唾棄、被遺忘及獲得原諒。
更有人為了這「很可能」,而失去性命、家人、尊嚴、認同、財富,但最後卻獲得平反與追念。
人與人相處「很可能」也帶著真誠與虛偽,是為保護自己能在「很可能」安全的環境下生存。
或許真理「很可能」就在這之間。
無知的safuro很高與能在這認識「雞蛋和高牆」
很可能因無禮而打擾這裡及諸位的清幽
也很可能因此帶給這篇者作的困擾
更儘力排除很可能出現的錯字
在此說聲抱歉!!
to safuro:
雖然我們彼此不認識對方(也許認識只是不知道?),但會把文章po在這裡,就是希望多一些人來討論相關議題,所以沒有所謂的「打擾這裡及諸位的清幽」,以及「也很可能因此帶給這篇作者的困擾」類似問題,歡迎繼續來和我們一起「芭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