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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ningnoseky的蘭嶼田野

三分之一愛情故事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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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2008年三月,一個清爽宜人的晴朗早晨。我剛從椰油的農會買了一些日用品,準備回野銀打點我的新居,那棟有著北歐極簡風格外觀,內部則像亞馬遜叢林般生意盎然的小木屋。我騎著我的小白摩托車,以二十公里的悠閒時速沿著海岸線一路向南;途經漁人和紅頭部落之間,習慣性地往右手邊的四腳亭瞥了一眼。自從那間叫「空心菜」(一個不太假的假名)的海濱酒吧在去年秋天歇業之後,四腳亭就有好長一段時間是窗門緊閉,毫無動靜。而這回,無預期地,我見到小芳正獨自蹲坐在四角亭外,專心地彩繪著牆壁。明媚的春光,碧綠的海岸,落單的少女;此時此刻,此情此景,十步之遙,一念之差。我立馬扭轉車頭,佇足和小芳寒暄幾句。

 

小芳的酒吧再過幾個禮拜就要開幕了,最近這陣子正是她密集施工的期間。接下來的幾天,她打算把四角亭原本的藍白配色和波浪圖樣全數抹去,改用黑白、桃紅、翠綠等鮮艷而強烈的對比色,再繪上枯樹、花朵與藤蔓等剛柔交融的叢林元素。小芳說,她想要為這間店打造出一種蠻荒神秘的非洲風,來襯托出蘭嶼充滿野性之美的另一面。在那個時候,不少觀光客是懷著充滿地中海島嶼情調的浪漫憧憬來到蘭嶼,而有志於發展觀光的當地居民,卻只知道用傳統的紅、白、黑三色和船眼、人形紋來妝點自家店面。小芳的非洲風在當地雖然另類,卻也讓她的小酒吧在眾多大同小異的店家當中獨樹一格。

坐在四腳亭靠西一側,八代灣的遼闊海景便盡收眼底;按理說,「空心菜」原本的島嶼風裝飾陳設便是首選,小芳大可沿用不變,直接開張賺錢。她選擇從頭來過,主要還是為了和「空心菜」的店主小欣劃清界線:小芳不希望她的店在別人眼中,只是換了老闆的「空心菜」。為此,必要也好,不必要也罷,無論如何她都得為這間店做些什麼,來證明自己才是這四腳亭的新主人。

小芳的這層顧慮並不多餘,畢竟,這四腳亭也算是小欣一磚一瓦親手蓋起來的。約莫三年以前,小欣辭去了在台灣的工作,獨自來到蘭嶼展開新的生活,而在四腳亭的現址看見了商機──此地依山傍海,又位於紅頭漁人兩部落之間,有交通之利而無喧囂之害。儘管這塊難得的風水寶地,在當時不過只是環島公路旁一塊不起眼的荒地,然而在地主阿福的首肯與協力之下,慧眼獨具的小欣開始整地搬砂、砌磚灌漿,硬是無中生有地蓋起了這座四腳亭,開起了小酒吧。此後日進斗金,不在話下。只是好景不常,小欣和阿福之間的友誼在幾年之間因故而生變,四腳亭土地續租的事也就跟著沒得商量。最後,雙方交涉失敗,小欣只得黯然放棄了她苦心經營多年的小酒吧。去年「空心菜」正式結束營業之前,旺季時每日上萬元的營業額都還算生意清淡;當時其實正是小欣的事業高峰期。

雖然土地是阿福的,但地上建物算是小欣的。儘管小欣損失慘重,卻也沒把事情做絕,把四腳亭拆了來個玉石俱焚,而是做了個順水人情,把四腳亭完整無缺地送給了阿福。那阿福得了店面,自然欣喜萬分,只是歸根究柢,會賺錢的畢竟是人而不是地。小欣一走,阿福空有店面,既無技術,又無資本,而更重要的是他還不夠勤快──或許是幾年下來,養成了躺著收租的習慣改不掉了。就在這個時候,來自台灣,卻和蘭嶼有著十年淵源,當地關係良好的小芳,便在她的乾媽,也是阿福家族中的長輩的推薦之下,出面接手了這間店。雙方把承租條件談妥後,阿福就樂得回家繼續他的收租生涯了。而生財的擔子,則落在小芳一人肩上。

小芳此時不過二十來歲,個頭嬌小可愛,但性格卻是出乎意料地堅強好勝。她清楚這是個好機會,卻也知道島上蜚短流長,不能為了急著回本而落人口實,給人留個坐享其成的話柄。於是,縱使耗費的資金、時間、勞力成本以及損失的機會成本加起來不是筆小數目,在她的堅持之下,店裡頭會讓人聯想到「空心菜」的部分一概不留。當然,店名也不能不改。小芳說,因為她自己的一些生命故事,她想要將這間店命名為「三分之一」(同樣是個不太假的假名)。

在這次偶遇之前,我和小芳其實不算太熟,只在某次朋友聚會的時候照過一次面,但她還記得我的名字。和她聊了一些開店的心路歷程之後,我預祝她生意興隆,同時告訴她如果需要人手,我挺願意幫點小忙,趁機也可以學點新東西。她笑著說好,因為她正愁沒人手。開幕當天一定是兵荒馬亂,但這個時間點並不太好找工讀生,所以到時請我務必過來幫她的忙。我慨然應允。

當然,我並不是閒著沒事幹,需要到處攬事情做來填補心中的空虛寂寞有點冷。當時的考量是,自從我搬離阿雄家,到小木屋獨居之後,我在野銀的社交網絡突然跟著萎縮了大半。村子裡一些比較熟的朋友,當然還是歡迎我沒事過去找他們聊聊天,但始終都僅止於那一兩個小時的時間;再久,就可以從對方身上隱約看出一些如坐針氈的跡象,儘管蘭嶼人從不明講。這種程度的交流無論再頻繁,都很難給我一種真正貼近當地人生活的感覺,更無法與先前我和阿雄從早到晚黏在一起,每天工作、四處虧妹、三不五時還吵個架的那種深刻生活經驗相比。更有甚者,我開始意識到有些不太熟的村民,先前完全就只是衝著阿雄的面子才跟我說上幾句話,而在我選擇獨居之後,我對他們來說就「誰也不是」。和阿雄分道揚鑣,居然連帶拔除了自己在部落之中的立足點,這乃是我始料未及的狀況。

然而,當一切都事過境遷,而我也慢慢掌握了當地社會的運作模式之後,我卻開始覺得這樣的發展實屬必然。除非你本身人見人愛,不然想在蘭嶼交朋友,大概也就是透過兩種手段:一是禮物,二是幫助。我個人一來不可愛,二來無錢財,只好透過兩肋插刀來爭取鄉親父老們的情感認同。不過,幫助可絕對不是一廂情願的事。我沒法佔用當地朋友太多的時間,也是因為他們還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但那些事情我不見得幫得上忙,他們也不見得需要我的幫忙。照當地規矩,接受人家幫助的,至少要請人家吃個飯。但如果「幫手」很不幸地是個幫不上忙的廢物,甚至是個越幫越忙的禍害,那還不如自己默默把事情做完算了。阿雄當初之所以願意接受我的長期協助,是因為他還有個龐大的工程亟待完成,而他的親弟弟阿豪並不想幫他(這當然又是另一個故事了)。至於其他當地朋友本來就各有其生活常軌,如果我硬是死纏爛打要和人家「患難與共」,反倒是給人家製造無謂的麻煩。就這點而言,雖然我確實從那段與阿雄的共同生活經驗當中獲得不少啟發,但那很有可能並不屬於蘭嶼田野工作的常態。

更重要的是,幫助即使被接受了,也不會一直都是必要的。當問題解決了,大家也該回去過各自的生活了。於是乎,隨著阿雄的工程結束,我們原本的緊密關係反倒出現了越來越頻繁的緊張狀態,最後不免以分道揚鑣告終。這種「狡兔死、走狗烹」的作法,感覺上固然有些過於現實,文化上卻不是沒有它的道理:對於當地人來說,每個人本來就應該有自己的生活,做自己該做的事。幫助他人,是一個讓你暫時離開自己崗位的事件;你應該幫助他人,但你遲早都該回到自己的崗位上去。倘若今天是我在蓋房子,阿雄一定也會來幫我的忙,但在房屋落成之後,他也不會就這麼在我家裡賴著不走,大概就是這麼個道理。只不過在當時,我突然得要面對這種失去社會定位的狀態,難免會有些手足無措。這時候,若有誰願意接受我的幫助,這很有可能便是助我突破田野工作瓶頸的一個契機──我先找個定位再說,管他會把我定位到哪裡去。

總而言之,我絕對不是貪圖小芳的美色才那麼主動地對她伸出魔……不,援手。這也不過就是個機會罷了。山窮水盡、柳暗花明,田野工作過程當中多得是這種死巷與活路的抉擇;想知道自己走上了哪種,繼續走下去就對了。

之後,每當我騎車經過四腳亭,總會和認真工作中的小芳揮手致意,她若注意到我,也會微笑以對。小芳有時候是一個人在店外彩繪牆壁,有時則是在店裡牽管線、修屋頂,身旁有個膚色黝黑的大高個兒在幫她處理這些技術性的粗活。某次和小芳提起那位蘭嶼水電工,小芳說,那是漁人村的阿偉,也是來幫她忙的好朋友。別看這四腳亭外表堅固,其實鐵皮屋頂因為西南風的腐蝕,經常需要翻修,不然什麼時候會塌下來都不知道。若不是有技術高超的阿偉來幫忙,她一個女孩子家還真不知道該從何下手呢。語畢,她看了我一眼。我心想:別指望我,蘭嶼男人能夠憑一己之力蓋好一棟水泥房,要找找他們去;跟蘭嶼男人比,基本上我就是個廢物。

時間一天天過去,四腳亭也越來越有了間店的樣子:外圍一圈高腳木凳重新上漆釘牢了一遍,裡頭兩台繪上朱紅色芙蓉花的大冰箱裝滿了啤酒,寫著「1/3」的木頭招牌靜悄悄地懸在屋樑的一角。期間我也跟阿偉小聊了幾回,他人感覺上還不錯,熱情中帶點憨厚,總之就是個老實人。而更重要的是,遠看時還沒發覺,近看時才注意到,他望著小芳的眼神都灼熱到可以燒柴點燈了──嘖嘖,我想他們倆才不是什麼「好朋友」呢。看著他們倆在四腳亭裡的狹小空間一邊趕工,一邊談笑,你故意撞我一下,我笑著推你兩把,此情此景,還真有種郎才女貌、婦唱夫隨、只羨鴛鴦不羨仙的感覺,再看下去我就要瞎了。識相如我,當然知道電燈泡再亮也無法跟閃光彈爭輝的道理,所以每回造訪總不敢久留,就怕壞了人家好事。阿偉對我一直以來都很友善,大概也是他覺得我這人很上道的緣故。

春假的第一天,小芳的「三分之一」正式開幕了。由於小芳只跟我說了日期,卻沒跟我提起時辰,當天早上,我還在慢條斯理地寫著我的田野筆記,心想:酒吧通常都是晚上才熱鬧,那我下午再過去店裡看看情況應該就可以了吧?卻沒想到,時間還不到中午,小芳就打電話過來求援了:「客人太多我一個人忙不過來,你快來店裡吧!」我連忙答應,掛了電話,騎上機車,翻山越嶺,二十分鐘後便到了四腳亭前,邊趕路邊忖度:小芳朋友那麼多,怎會一個幫她的人都沒有?阿偉呢?這傢伙跑哪去了?

離四腳亭還有一段距離,我就發現亭子周邊停滿了摩托車,四圍的高腳凳都被人坐得滿滿的,遙望不見小芳蹤影,想必是個頭嬌小的她陷在了人堆裡頭。小芳從人縫中瞥見我終於現身,忙不迭地打開矮門,笑盈盈地招呼我進店裡,叫我自己拿瓶啤酒,準備開工──她自己手上便拿著瓶海尼根,面如桃花,眼若繁星,想必是已經喝了好一陣子了。如果這工作單純只是開瓶遞酒,小芳一人便游刃有餘,但她還得陪前來捧場的親友們喝個幾杯,聊上幾句,當然會分身乏術。我一來,她就可以專心交際去了,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就這樣,小芳把開瓶器,連同穩住場子的重責大任交到了我手中,拼酒之前還沒忘悄聲叮囑我:千萬記得要先收錢、再遞酒,否則酒醒不認帳的事情實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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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我也算是「空心菜」的常客。小欣當老闆的時候,店裡的氣氛是悠閒寧靜的,常有觀光客點了杯調酒,在吧檯前靜靜地寫些心情記事,或是拎著瓶啤酒坐在靠海的一側,凝望遠處波濤起伏,心中若有所思。當時不太有當地人過來消費,而小欣也擺明就是只做觀光客生意的。眼前這種酒神祭般的狂歡場景,我壓根沒在這裡見過。我在幫阿雄工作的那段日子裡,基本上沒什麼沾酒的機會,因為阿雄的媽媽不喜歡他們兄弟喝酒,他也就沒染上那樣的習慣,頂多就是陪朋友喝幾杯保力達而已,沒怎麼看他醉過。這也算是我頭一回深入體驗蘭嶼當地的飲酒文化。

小芳等於是把她的當地人際關係原封不動地搬到了這間店來。此刻吧台四面圍坐的客人,都是小芳的至親好友,像是乾媽、姊妹淘,還有一些仰慕者。我這才發現,好一陣子不見的小草居然也出現了。小草原本是「空心菜」的工讀生,聽說從以前就對小芳很有意思;若非如此,他也不必大老遠從台灣回來,參加這個對他來說其實有點尷尬的場合。在場他除了小芳跟我之外誰都不認識,而小芳忙著喝酒,我忙著收錢,沒人有空陪他說話。小草就這樣被晾在一旁,自己端著瓶啤酒坐在屋樑旁的角落。我斜瞄了他一眼,他看起來確實有點悶。

阿偉也坐在外頭的凳子上,但他坐得挺不踏實,任誰都看得出來他蠢蠢欲動。他幾次想要進店裡,都被小芳以「不是工作人員不可以進來」的理由給擋在門外。我有點搞不清楚狀況,雖然看得出阿偉有些焦急,但小芳不想讓他進店裡,我也不能擅作主張,只得靜觀其變。阿偉在外頭默默守候了幾個小時之後,或許是天可憐見,此時音樂突然一停,只剩人聲嘈雜。阿偉見狀大喜:「喇叭壞了,我來幫你修!」不待小芳應允便鑽進了店裡,翻起音響背後的接線來了。想當然耳,當音樂聲再度響起,阿偉也就賴著不走了,開始拿起酒瓶,輕鬆自在地和店外的客人交際了起來,儼然就是一副男主人的姿態。一旁的小芳看來有些惱火,但不知道她心裡是怎麼盤算的,一轉頭,跟小草聊了起來,頗有種拿阿偉當空氣的感覺。

這頭,小芳提起以前「空心菜」賣的馬鈴薯泥焗烤吐司味道不錯,她料都備好了,但不知道是怎麼調味的。小草見機不可失,連忙應道:「那個很簡單啊,你要在馬鈴薯泥裡頭加進這個跟那個……乾脆我來教你做好了!」二話不說便站上了流理臺前,準備一展身手。男人嘛,愛情當前,難免想要急著表現,以才華來擄獲美人芳心,這我是可以理解。只不過……大家不嫌擠嗎?店裡也就只有兩公尺見方的平面空間,正中央還兩台大冰箱,四個人在裡頭是要怎麼走動?況且,其中還有兩個傢伙,擺明了就是彼此的情敵,兩人互不交談,各據一方,空氣中瀰漫著易燃物的氣味。現場兇器很多,我只求他們倆不要打起架來就好。

到了晚上九點,四腳亭仍然是門庭若市,酒客早已換過一批、一批又一批,而小芳從早上便開始送往迎來,迄今已經喝了超過十個鐘頭的酒。由於我數錢的興致高過喝酒,所以倒沒什麼醉意。只見小芳搖搖晃晃地朝我走來,用去了半條命的微弱音量跟我求救:我真的不行了,快點送我回家。一旁的阿偉搶著想送小芳,卻被她打了回票。我只好有點尷尬地麻煩阿偉先幫忙顧著場子,我把小芳送回家後立刻回來,路上絕對不會出什麼亂子,我以我爺爺的名字發誓。小芳回房嘔吐之前,把店裡的鑰匙交給了我,請我幫她關店門,如果能繼續營業到十二點當然最好,但別太勉強,累了就回家。面對如此真情至性的託付,我自然又是兩肋插刀,雖然賺的錢通通都不是我的。反正我早有覺悟:今天就算是捨命陪君子了,往後自然也不可能天天都在過年。

當我回到店裡,發現小草沒吭聲就走了,可能是覺得女主角離席,愛情片今晚是演不下去了;若不及早遠遁,劇情倒是頗有幾分演變成恐怖片的可能。阿偉還在,只是拿著個空酒瓶,無精打采地靠在牆角,臉上大大寫著個「悶」字。他見我回來,先問我小芳還好嗎,再來就是問我,那個小草究竟是哪裡來的?我也不瞞他,就把我所知道的事情簡單和阿偉交待了一下。阿偉登時氣得大罵出聲:

「你是來幫小芳的忙,我們大家也都是好朋友。可是那個小草憑什麼待在店裡?他難道看不出來我跟小芳的關係嗎?」

呃,可能還真的看不出來。誰叫小芳今天反常一直躲著你,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是你在糾纏她。我心裡頭是這麼想的,但沒說出口,找了其他的話來安慰阿偉受創的心靈:哎呀,那小草對你根本不構成威脅,他只是放假回來蘭嶼幾天,之後就不會再來搗亂了,和小芳有機會朝夕相處的可是你呀。你對小芳的好,大家都看在眼裡,別心急,小芳遲早會知道誰才是能夠託付終身的好男人。別哭了,來,笑一個~

這天晚上回到我的小木屋,已是凌晨一點。我獨自行進在漆黑的山路上,心裡頭一直回想著今天發生的種種:好像有些事情,並不是我眼前所見那麼單純,但我目前還說不出究竟是哪裡不對勁。

隔天一早,我依約準時幫小芳開店。過沒多久,宿醉未醒的小芳也出現了。她很感激我昨天幫了她那麼多忙,把店裡上下打理得穩穩當當,而且看不出我陪當地阿嫂聊天扯淡的功力居然如此深厚。她說,因為短時間內人手還是不夠,她也經常需要回台灣補貨、到碼頭載貨之類的,老是把店開開關關沒個固定也不好,所以希望我沒事就可以常來店裡幫她的忙,即使沒什麼特別的工作,也歡迎我帶本書來店裡頭看。能夠和小芳在短時間之內建立起這樣的信賴關係,說實在話我還挺意外的。正所謂打鐵趁熱,所以我也沒考慮太多便乾脆地答應了。一來我沒拿她薪水,原則上來去自如,有要緊事也不會耽誤;二來我也樂得能在野銀以外的地方有個根據地,藉此機會認識一些西岸的朋友。於是,我的兼差bartender生涯就這麼開始了。

在四腳亭裡當bartender,其實是個蠻有趣的經驗。這份工作不只是遞酒收錢罷了,更重要的部分是陪客人說話,和新來乍到的觀光客分享一些私房旅遊情報,讓當地熟客盡情吐苦水發牢騷,或是傾聽單身寂寞女子細數過往的破碎戀情。女客人聊著聊著就留下電話給我的情況確實也有過幾次──雖然她們當時應該都醉了,但這或許是我這輩子女人緣最好的時刻了。每次想到這裡總有些不平:以前我幫阿雄釘板模、打水泥,每天都搞得自己灰頭土臉的,可是別說欣賞,就連來個同情我的人都沒有。如今,我卻只要每天記得抓頭髮、修鬍子,站在吧檯後面開個酒瓶、動張嘴巴,就可以維持不墜的人氣。人生啊,真不公平!

我慢慢發現,小芳的地方實力還真是超乎想像地堅強,若非她外地人的身分,恐怕她連鄉民代表都選得上。漁人和紅頭的阿嫂們很自然地就把小芳的店當成是喝酒聊天的好去處。學校老師、消防隊員以及台電員工等各種身分的「旅蘭台青」,也喜歡把小芳的店當成是固定的聚會場所。就連小學生放學路過,都會順便向小芳姊姊買份烤吐司當點心。有意思的是,這些不同的人群在生活之中根本就沒什麼交集之處,足見小芳交遊之廣闊。她人在的時候,店裡頭從早到晚都很熱鬧,因為每個時段的來客都不一樣,興趣也大相逕庭:玩遊戲、彈琴唱歌、聚眾八卦,會安份喝酒的,大概就只剩下觀光客而已。只要待在店裡,往往一整天都不曉得安靜為何物,更別說有時間感到寂寞。我不得不承認,那是種極具魅力的生活方式;而我到後來,是有點太過身陷其中了。

紙醉金迷的日子就這樣一天天地過著。隨著酒吧的經營逐漸上了軌道,小芳和阿偉的關係卻變得越來越糟糕。開幕那天之後,阿偉仍然三不五時便來店裡找小芳,好聲好氣地問她有沒有什麼需要他幫忙的地方。然而小芳不但態度冷淡,更不准阿偉再踏進店裡一步,絲毫沒得通融。阿偉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而我也不懂小芳為何變得如此冷漠。有幾次我看不下去,在阿偉垂頭喪氣地離開以後,便開口勸小芳別對阿偉太兇,畢竟當初什麼粗活都是他幫忙完成的,好歹要念一下舊情。但我一提此事,小芳反倒激動地對我數落起阿偉的種種不是:

「阿偉,我當他是好朋友,當初才會請他來幫忙施工。誰知道他居然背著我在村子裡到處放話,說我和他的關係非比尋常?哪有這種事?他幫了我一點忙,我就得要嫁給他?大不了我就把那幾天的工資算給他,和他銀貨兩訖,一刀兩斷!」

而某天晚上,阿偉找我到海邊喝酒,幾杯黃湯下肚,便在情緒潰堤的狀態下痛哭失聲。在哽咽聲中,他對於兩人關係的解讀卻是這樣的:

「小芳……她不是已經接受我了嗎?怎麼突然又說不愛我了呢?為什麼會這樣?」

是啊,為什麼會這樣?愛與不愛,到底是怎麼界定的呢?為何阿偉認定是既成事實的愛情,卻被小芳駁斥為子虛烏有?不管怎樣,既然兩人立場毫無交集,繼續糾纏下去怕也只是歹戲拖棚了。到最後,小芳就真的叫阿偉列張估價單給她,而阿偉還真的開了張估價單交到她手裡。小芳一怒之下,就真的照著估價單上的金額付了幾萬塊錢給阿偉,然後把那張估價單貼在店門,昭告鄉里,從今以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幾萬塊錢呢,開幕以來淨賺的錢應該都給阿偉了吧?我有點同情地問小芳。「錢再賺就有了,總比嫁給他來得好吧?」小芳笑著回答;不過那笑容還真是苦澀。

當時我壓根沒想到,阿偉退出愛情戰場,居然會在當地造成一種如同權力洗牌的重組效應。我剛開始還沒感覺,每天照樣在店裡頭忙進忙出,好不快活。但不知從何時開始,我注意到有一些客人,主要是漁人和紅頭的青年,會以一種不懷好意的眼神,打量著在店裡頭走動的我,讓人挺不自在。我人在四腳亭裡,想躲也沒地方躲,周圍不友善的視線一多,當下還真有種十面埋伏的凶險氛圍。我搞不清楚這是怎麼回事,究竟是我疑心病重,還是我無意間犯著了誰,亦或是當地青年喝醉了就是這個鬼樣子,看誰都不順眼?不過,這個問題其實並沒有困擾我太久,因為沒過幾天,我便得到了一個鮮血淋漓的答案。

那天深夜,離打烊還剩下一個多鐘頭的時間,店裡頭依舊人聲鼎沸,客人將四腳亭圍了整整一圈。生意興隆固然是好,只不過,在場的幾乎都是當地青年,個個都是酒過三巡。小芳與他們相熟,自然樂得四處勸酒收錢,但這對我來說,卻是個前所未見的不祥組合,特別是漁人的青年達干,他一直惡狠狠地盯著我瞧,我必須很努力才能裝作沒看到。今夜月黑風高,此地腹背受敵,周遭虎狼環伺,這真是一個大凶兆啊。我是不是該趁著還沒出亂子的時候先行避禍,以免橫遭不測?正當我躊躇未決,身後突然傳出一陣巨響──該來的還是來了。

達干摔了個酒瓶,玻璃碎了一地。他兩眼通紅,怒氣未減,不過幾秒鐘的時間,他又大聲罵了個「幹」,抓了個杯子便往店裡砸。小芳本非弱女子,她見達干惡行惡狀非但毫不膽怯,反而兩步上前大聲斥責達干:你想幹什麼?喝酒就喝酒,有必要砸杯子嗎?你是不是想鬧事?

那達干已無理智,哪還經得起激,開口便是咆哮:「我不爽啦!如果是我表哥阿偉就算了;他什麼也沒做,憑什麼待在店裡!」

那個「他」,當然指的就是我。我當下愣在一旁,心想:這是什麼鬼?我不過就是個工作人員,待在店裡有什麼不對嗎?

人家都指名道姓了,眼看著火就要燒到我身上來了。這時候,坐在達干身旁的標哥帶著促狹的笑容,嚷了些我沒聽清楚的話。說時遲那時快,達干轉身朝著標哥的肚子便是一拳。身形單薄的標哥,哪經得起個頭矮壯的達干一拳,立刻應聲後仰,倒臥在白砂地上。達干搶得先機,順勢翻身下凳,把標哥壓在地上當沙包打,一拳接著一拳。嘖嘖,看起來好痛的樣子,若不是標哥犧牲小我,這回被痛毆的恐怕就是我了。

「你渾蛋不要命了敢打我老公!」達干騎在標哥身上正打得興起,身後殺氣騰騰亦絲毫不覺,聽見紅姐嬌喝已是太遲。那標哥的老婆紅姐身形魁梧,是紅頭村出了名的女中豪傑,她一腳重踹在達干背上,登時達干便滾了足足有一丈遠。正所謂夫妻同心,其利斷金,這回輪到達干嚐嚐被痛毆的滋味了。這對神鵰俠侶就這麼你一腳來我一拳,生生世世到永遠;在地上縮成一團的達干,被打得半天爬不起來。

小芳當機立斷,放下四面木窗,示意叫我先走。我趁其他酒客圍觀神鵰俠侶鏟奸除惡之際,悄悄溜出了四腳亭,頭也不回地直奔野銀。後來,聽說是金曲歌王陳建年出面調解,才免除了一場江湖浩劫。隔天,我回到紅頭當面跟紅姐道謝,感謝她以正義之拳為我解圍,她這才為我還原了案發當時的真相:

「那時候啊,我老公看你被達干嗆,在旁邊幸災樂禍,說了一句『癩蝦蟆想吃天鵝肉』,就憑你也想泡小芳?達干沒聽清楚,以為我老公說他是癩蛤蟆,馬上就給他一拳。我老公被打,我當然要替他報仇啊,所以我就好好教訓了達干一頓。我們其實不是想幫你啦,你就不用謝了。」

「…………不過還是要謝謝你們啦,呱呱。」真相確實是殘酷的。

問題究竟出在哪裡?真要說起來,其實也沒那麼複雜,只要把那間店想像成當地人的家屋應該就可以理解了。在蘭嶼,家屋一定是男主人蓋的,而一間家屋裡頭只會住著一個男主人。這也就是說,蓋家屋的男人,以及住在家屋裡的男人,必然就是這個家的男主人。因此,依照這種「一個蘿蔔一個坑」的邏輯,當初阿偉在分文未收的情況下幫小芳修建的可不是什麼營利場所,而是兩人的愛巢。小芳接受了阿偉的「幫助」,就等於是接受了阿偉的愛情;而兩人朝夕相處,也是部落裡的所有人都看在眼裡的事。就是因為這樣,阿偉才一直想往店裡頭鑽,這本來就是他身為「男主人」的權利。

阿偉認識我,知道我只是單純來幫小芳的忙,所以才「允許」我在店裡頭出沒。但是當阿偉和小芳公開絕裂之後,其他對小芳有興趣的當地青年,包括達干在內,對我卻不會如此寬宏大量。在他們眼中,我就只是個竊佔了男主人位置的外來者,不但橫刀奪愛,而且還鳩佔鵲巢──我憑什麼把一處自己一點貢獻也沒有的生活空間,當成是自己的地盤?事後想想,如果我當初領了小芳的薪水,掛上工讀生的頭銜,是不是就能免去一身腥呢?「幫助」,確實是種帶著曖昧,又不太好拿捏分寸的互動方式。

某種意義上,我似乎涉入太深了,導致我在無意之中招惹到不該惹的人,連帶讓自己在田野之中的人際關係瀕臨失控。誠然,這是個不容易記取的教訓,因為不該招惹的對象,並不一定就是面相凶狠,態度惡劣的那些人。喜歡你,或是你喜歡的那些人,一旦為你惹來麻煩,後果更是防不勝防。但誰又有本事預料?

而換個角度來想,我是否真有可能讓自己的人際關係長期保持穩定,猶如社會實驗室裡一個受控制的變因?我想難度頗高。無論我自己再怎麼想專注在研究之上,我都無法否認,我所關注的人群,他們始終都在過著自己的生活,而我只要身在田野,便是他們生活當中的一小部份。我的位置並不超然,也無法禁止他們喜歡我、討厭我,對我有所思、有所求。於是乎,被當作好人或是壞人,乃至於變成男性公敵或是師奶殺手,有時,真的,純屬意外。

我在小芳的店裡幫了將近兩個月的忙,而在旺季來到之前選擇離開。簡單地說,我有點厭倦了。那種充滿著短暫關係和膚淺互動的日子,過起來並不踏實。的確,我在「三分之一」的經歷新鮮而刺激,認識了島上的另外一群人,體驗了蘭嶼的另外一種生活方式,只是到最後,我並不太開心。在最低潮的時刻,我甚至開始懷念起那段每天陪著阿雄一塊釘板模、打水泥的單純日子,辛苦,但是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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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ningnoseky 三分之一愛情故事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5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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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這段愛恨糾結在之前去蘭與時,在邊喝酒聽當地人聊八卦時聽過=.=,當時還沒念人類學,也不好意思問太詳細,沒想到可以用這樣的詮釋來看愛情的觀念,也解了我一點對島內移民跟當地人產生人際關係時該如何協調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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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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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另一個角度詮釋起來比漫畫還好看! 蘭嶼的小故事 滿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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