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在德國柏林舉辦的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中華民國國歌從與會 49國的國歌中,獲得了最佳國歌 (The Best National Anthem of the Games) 的殊榮,這件事亦經常在官方論述中被提及。不過後來有消息指出,當時中華民國國歌之所以獲獎,純粹是一個友好外交的結果,可謂為國民政府向德國大量採購戰備用具的「回饋」。不過,若從音樂的角度切入,國歌當時由受過西方音樂教育的作曲家—程懋筠及蕭友梅(或後來的黃自)—來譜曲,確實能和其他國家的國歌一較高下。這是因為,無論是參與的歐洲國家、或是當時的被殖民國,均傾向同質的作曲原則及政治聲響美學,彰顯出Martin Daughtry所言的音樂國家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