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怕性侵受害者?
一段理論與創傷真實錯身的故事
(說明:此文寫於2016年6月,輔大性侵案外案事件後續荒誕的發展,超乎原本對輔大心理系仍懷有期待的作者所料。本文主要在描繪作者在博士論文研究時期親身見識到的部分法國左派學者如何可能陷入自身所不啻的概念先行的困境,希望就有限的臨床及田野經驗,提醒可能與性侵受害者進入各種關係的人們,主體創傷經驗的複雜性。因此本文不涉及事件後段令人難解又悲傷的失控狀態之評論。)
一次漏接,然後一發不可收拾
最近,輔大心理系性侵案處理問題延燒成至今未能平息的關係對峙與網路風暴。作為一個對這個地方關係不遠不近的人來說,這陣子只能帶著疑惑與焦慮,失語地閱讀網上每天流傳的大量文本和訊息,嘗試捕捉各種聲音所欲指向的真實,又眼睜睜看著這些真實彼此錯身,找不到對話的頻道。
針對這次事件,由於危機仍處於現在進行式,我能置喙的有限。根據目前已公開資訊的閱讀,和早先與系上部分師生粗淺的相處經驗,我只能說,我相信它最初並不是一個以捍衛機構為名、刻意壓制性侵案的「河蟹」事件,而更可能是概念先行導致的關係「漏接」,隨著受創的求助者與被期待的助人者,在時間感、認知、感受與詮釋上的落差與時俱增,逐漸造成性侵案受創者信任感崩毀,最後演變成彼此指控對方「背叛」的事件。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輔大心理系以外的地方,大概就會按照一般法定程序走,在通報、報案後進入司法程序,校方則由性平會負責調查、懲處,心理輔導室負責處遇受害學生的心理創傷。如此,系上師長不會莫名增加工作量,更可以避免受到外界責難。若不是因為關係緊密,學生通常不會期待師長們要在授課、出版、升等、評鑑等重重壓力下,再接下吃力不討好的協調、仲裁、輔導等工作。先懸置合不合法的問題,輔大心理系選擇了一個最自找麻煩的做法,只因為這裡的師生關係確實跟其他地方不同。就我粗淺的認識,這裡的師生們嘗試在一般大學的教學工作之外,把日常相處和共同行動,當作一個互為主體的關係倫理實踐場域。學生們學習自我剖析家庭、社會脈絡和體制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痕跡,如何形構了眼前這個「我」思考、行動、感受、自我呈現和建立關係的方式,期待經過這場自我解構、重構的歷程,離開這裡的學生們有足夠的眼力看見他人複雜多重的處境和樣貌,也有能力去承接這個複雜的重量。
當然,這美麗的圖像不總是能發生,而就跟所有出自善意、但無法面面俱到的社會制度設計一樣,都可能有搞砸的時候。這次,因著不同的內外在因素,輔大心理系真的讓人覺得把一個原本不太複雜的事情,搞砸了。系所上的每個成員,不論新舊,大家都灰頭土臉,一夕之間都成了當事人。這場風暴確實將輔大心理暴露在網路鄉民的窺視慾下,暫時充當鄉民們發洩義憤的對象。但網路虛擬殺人事件天天發生,虛擬「加害者」通常發洩完殺戮衝動就會尋找下一個目標,沒有辦法期待他們成為嚴肅認真對話的對手。真正需要對話的,是一直以來默默支持這條第三路線三十年來在不同社運領域促成變革、但目前被各種聲明、公開資料搞得霧煞煞的友人們,和有心追索事情原委、不論支持或反對這條路線的真誠的旁觀者。實際上,這場風暴也逼迫了輔大心理內部進行激烈的異質對話。我可能過度天真樂觀的相信危機就是轉機,這一次危機如果能共同渡過,或許是輔大心理系示範「第三路線」(還有第四、第五……)特性和續航力的好機會,藉此澄清外界一直以來對輔大心理(不只是對夏老師一人)的誤解,更能凸顯這個地方為什麼一直以來吸引許多渴望在體制外創造另類心理實踐路線的學生和工作者。
作為對這次勢必漫長艱辛的內部對話仍懷有期待的輔大心理友人,容我先懸置目前處於危機中的各方,在不同時間點上孰對孰錯的問題。我想,在等待輔大心理系所師生們(請原諒我在此使用這個泛稱,我並未忽略其中的異質性)共同釐清事件中糾纏的多重線結、走過這個關係倫理危機的時刻,任何一個人過度急切地以第三者的身份跳進來,以為可以做出客觀中立的公正評斷(這是司法實證邏輯的以為),應該會是違反大多數(對,包括所謂主流的)心理諮商專業工作者信念的。在這個節骨眼,不管判了哪一方的刑,逼使任何一方認錯,不只可能加深已經糾結甚深的誤解,更可能傷害到原本想要保護的人,或剝奪欲保護對象的主體性。
因此,這篇文章沒有要替任何人平反或解決問題的意圖,只是藉著書寫我自己這些年從事亂倫性侵研究的經驗,試著爭取一些思考空間。網上已經有許多就性侵案處置合法性、受害者主體經驗、程序正義等問題層面,相當優質的評論文章(雖然在眼前這個當口不可避免的充滿火藥味),我不想再加油添醋,也不一一列舉(請看倌們自己問估狗大神,也請原諒落落長的前言)。
隔著一世紀的兩段故事
為了保持批判,尤其是自我批判的距離,人類學家喜歡說關於他方的故事。就讓我先離開這風暴現場,來講兩個不同時空的故事吧。一個是發生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關於亂倫性侵創傷的歷史公案——這可以說是一個著名的概念先行的災難故事,也可以說是精神分析開山祖師急於創建理論,而與亂倫性侵創傷主體錯身而過的故事;另一個,是整整一世紀後,一個嘗試從精神分析觀點研究亂倫性侵創傷的菜鳥研究者,如何把自己搞得兩面不是人的故事。
請容我先從後面這個故事開始講起。故事有點長,請大家有點耐心。
當精神分析遇上亂倫性侵
在法國就讀博士班期間,我曾在校內、外不同學術場子,遇到過幾次被打槍或撞牆的奇特經驗。事發當下,無知的我並未意識到這些負面經驗與精神分析歷史論戰有任何關聯,只能反求諸自身,怪自己運氣不好。直到這些碰撞經驗隱約彰顯出某種內在邏輯,我才終於恍然大悟,我的博士論文研究主題和研究方法,彼此卡在政治不正確的難堪位置上。
插曲一.某知名精神分析教授在系上開了一門探究「不成形主體」的研究討論課,課程簡介和書目看起來都超精彩,二話不說立馬選了課。第一堂,所有選課同學分享自己做的研究主題,分配報告日期。當輪到我介紹研究主題——亂倫或家內性侵創傷——時,教授臉上原本溫柔和藹的表情凝結了幾秒鐘,然後輕柔地問:「你跟你的指導教授談過這個主題了嗎?」我表示已經和指導教授充分溝通過。離開教室時,我疑惑著為何其他同學沒有被問到同樣的問題,但既然領到了一個報告日期,我滿心期待屆時的討論,相信可以刺激論文撰寫的靈感。但我終究沒有得到澄清疑惑的機會。預定報告前一週,教授告訴我,他把我和一名韓國學生的名字搞混了,所以下週就由那位同學報告,而一直到學期末都無法再騰出其他時間,所以教授只能「深感抱歉」。教授的溫柔讓人無力辯駁(我後來去查了那位韓國學生的姓名,能搞混還真的得有點故意)。一連串假設在腦中奔馳:族裔歧視?老師覺得我的研究主題太無聊?擔心我法文不夠好報告會很卡?……每個疑惑都在班上其他同學的狀況裡找到反證,我就只能設法消化自己被忽視的挫折感。
插曲二。博士論文初稿完成後,我參加一場以創傷為主題的精神分析學術研討會,摘要報告博論內容主軸:從亂倫性侵受害者與精神分析臨床實踐相遇的負面經驗出發,重新對佛洛依德病源學理論的歷史轉向進行批判式閱讀,以尋找當代精神分析與亂倫性侵受害者彼此理解的可能。我以為自己做的題目相當枯燥沒有挑戰性,報告完以後大概沒什麼提問就可以安全下台。孰料,台下十多隻手紛紛舉起,裡面不乏重量級前輩,提問或評論內容幾乎分成兩個陣營,鼓勵的一方感謝我提醒真實創傷的多重經驗層次,認為分析師應該有能力聆聽、接應不同層次的真實;質疑的一方認為,捕捉性侵場景的外在真實性,已經超出了精神分析應該思考的範疇,主張分析師應懸置性侵受害的外在真實性,把外在事件的真偽判定交給司法,而專注於分析者(嗯,他們不鼓勵用受害者這個詞,分析者是主動analysant比較能彰顯主體的積極性)的內在真實和言說欲望。兩個陣營的發言者一來一往熱烈回應著彼此的提問和評論,當場令我這個報告人覺得自己的存在彷彿是多餘的。當下,腦中發生了類似創傷記憶入侵的閃現現象(flashback),我猛然回想起早先幾次在不同場合跟精神分析圈內人談亂倫性侵的經驗,幾乎每次都會有人好心提醒我,亂倫場景可能是伊底帕斯原初幻想的一部份,讓試圖辯駁的我,替代地經歷了受害者經驗被否認的重度沮喪和挫折。遲鈍的我終於開始警覺,自己選擇的研究主題是不是踩到了某種地雷?
插曲三。論文修訂稿交出半年,第三任指導教授遲遲沒有任何開始組答辯委員會的動靜(連續換兩任老闆的確很不尋常,我的博士學位是念得有點坎坷),眼看盤纏用盡,實在沒有本錢不趕快畢業找工作,幾番催促協商後,指導教授終於鬆口,答應讓我自己開始聯繫校外口委(在法國這是個不常見的冒險動作,可能讓口委覺得不被尊重而拒絕)。最後口委的組成是兩位精神分析學家、一位社會人類學家、一位文化人類學家兼精神分析學家。不知是否拜跨學科組合之賜,答辯意外的順利,我以最高級分取得博士學位。社會人類學家口委鼓勵我應該出版論文,引發社會和學界對亂倫性侵議題更廣泛的思考,甚至主動幫我聯繫了一位專門出版批判人文社會學書籍的出版社總編。總編一聽說我的博論題目是《亂倫性侵對精神分析的試煉》(La psychanalyse à l’épreuve de l’inceste),十分興奮,表示希望盡快拜讀。我對於這過早的雀躍有種不祥的預感。果不其然,不久便接到這名總編冰冷的負面回應,認為我中佛洛依德的毒太深,對精神分析理論批判性不足。後來,我讀到一本極力抨擊精神分析的書,《精神分析黑皮書:沒有佛洛依德後的生活、思考、治癒》(2005),赫然發現這位總編亦貢獻了一篇文章,終於了解他的興奮雀躍所為何來。這本書由幾位法國認知行為治療學派學者主編,其中一篇文章引用了幾位亂倫性侵受害者接受精神分析治療的慘痛見證,來證成全書的主張:精神分析這門招搖撞騙了一世紀的「偽科學」應該退出大學教學和臨床實務現場。
插曲四。畢業隔年,我的博論意外的獲選法國世界報與教育部合辦的博士論文研究獎,得到由法國大學出版社PUF出版的機會。出版後數月,網上出現了一篇由法國某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中心主任寫的惡評,指控我沒有讀懂精神分析,也懷疑世界報讓這部論文得獎的意圖,最後撂話說,倘若我對精神分析如此不滿,應該儘早離開這一行,另找飯吃。
學門與意識形態政治鬥爭天空下
至此,之前渾渾噩噩經歷的大小事件,突然在此刻彼此串連、明朗起來。我猛然驚覺,自己這個對法國學術政治極度無知的歪國人,意外地被捲進1990年代中期開始在法國日漸壯大的認知行為心理學派,在學院內和臨床實務界刻意排擠原本被奉為主流的精神分析勢力的權力鬥爭,而亂倫性侵議題可以說是精神分析被緊咬不放的阿基里斯腱。此外,不利於亂倫性侵經驗研究的,除了這場檯面上的學門之爭,還有另一股跟左派思維有關的暗流。
在博士後研究期間,我參加了一個主要由法國人類學家、歷史學家、社會學家、精神分析學家組成的亂倫性侵研究群。在幾次跨學科對話中,一個在我心裡蠢動許久卻不敢張揚的想法,終於得到了其他學者的證實:亂倫性侵,在長久以左派為意識形態主流的法國學院內,是一個難以被討論的禁忌議題。而法國精神分析學界又較其他學科更左(我的前任指導教授中有一位曾經是1970年代的毛主義份子),他們對於被歸類為保守右派社團主導的性侵和婦幼保護等相關議題,本就興趣缺缺。再加上,佛洛伊德不是早已提醒我們心理正常與異常之間只存在模糊界線了嗎?受精神分析熏陶的左派知識份子,理當在公共空間中不遺餘力地為被體制標示為「變態」的行為,或違反傳統道德尺度的「性犯罪」,爭取更多寬容與理解。以上論點,我基本上是支持的。但是,在某些左派學者筆下,這份寬容理解的尺度有時大到極力頌揚「性變態」如何具有破除傳統框架的解放性質,控訴國家機器與科學知識如何共同建構了「性犯罪」,以對性主體進行更有效的箝制,同時反過頭來暗示受害者要反省自己的傳統性思維,如何「建構」了自己的創傷。(比方Marcela Iacub 2007, Qu'avez-vous fait de la libération sexuelle (隨手譯:《說好的性解放呢?》))
孕生自68學運的性解放論述,對於規訓、權力、性自主的傅柯式批判,各種提倡情欲無罪的令人炫目的進步論述,就跟精神分析一樣,企圖消解正常vs異常、良民vs罪犯、加害vs受害等多組二元對立範疇,複雜了我們看待世界的眼光,認清那些被大部份人視為理所當然的既存秩序,並不是這麼的理所當然。非常好。只是這股令人樂見的解放動能,延伸到了某些推崇弱勢能動性(agency)概念的左派激進女性主義者的論述裡,卻不自覺地創造了受害者vs能動者的二元對立。在這組新的二元對立裡,受害者自動被轉譯為被動、無助、脆弱、失能(幾乎被等同於不負責任)的代名詞,而被標示為「壞的」;能動者(agent)因為意味著積極、負責、有能力在重重的壓迫中生出行動力,因此是「好的」。原本現實處境中,受害、倖存、能動位置相互交疊的多重主體樣態,在這被高舉的能動性論述中突然被迫選邊站。當受害者位置被污名化之後,彷彿處於權力結構弱勢的主體必須迅速進化成「倖存者」和更高級的「能動者」,才具有為自己發聲的正當性。但最近有女性主義研究者提醒我們,這樣的基進左派立場,弔詭地與透過自我管理、自我成長、自我超越的修辭,高舉個人責任和功績主義的右派新自由主義論述,宛如手與手套般彼此貼合(Rebecca Stringer 2014, Knowing Victims : Feminism, agency and victim politics in neoliberal times (隨手譯:《了解受害者:女性主義、能動性與新自由主義時代的受害者政治》))。
為了了解精神分析與左派性解放論述為什麼會這麼合拍,這就要回到上一個世紀前發生的故事了。
亂倫性侵真實與佛洛伊德的歷史遭逢
在精神分析成為一個正式學門之前,佛洛依德曾經相信他的女病人們是因為「潛抑」(簡化的說就是導致心因性失憶的無意識防禦機制)了意識所無法承受的童年性侵創傷記憶,而發展出讓十九世紀末神經-精神科醫師們頭痛的詭異症狀:歇斯底里症。對於童年期性創傷經驗如何經由無意識防衛機制的曲折路徑,外顯為謎樣症狀的研究,幫助佛洛伊德設想出人類心靈多重結構的運作機制,可以說奠定了日後精神分析後設心理學理論框架、心理病源學和分析治療技術的基礎。在那個「性」仍是禁忌議題的保守時空,佛洛伊德用「誘惑理論」(seduction theory)的委婉措辭,來說明無法表述的性創傷,如何可能導致心因性身體病症。當時佛洛依德文本中對於「誘惑者」(當時並沒有「性侵加害者」的概念語彙)的道德譴責,是顯而易見的。
然而,1897年以後,佛洛依德為了構築伊底帕斯欲望理論,放棄了「誘惑理論」,也放棄了性侵敘事,全神貫注於內在心理真實的探索(精神分析認為心理真實無法直接探知,只能透過夢、幻想、口誤、行動化等無意識產物短暫現身)。對於這個理論轉向,二十世紀末,有女性主義者提出識時務說來解釋,認為佛洛依德是因為在發表誘惑理論時,遭到維也納學圈上層社會父權保守勢力(也就是他絕大部分女病人父執輩的圈子)的抨擊和恥笑,為了獲得同業的認可,他懦弱地選擇了明哲保身。這個看法站不站得住腳,頗值得商榷,因為提出伊底帕斯欲望結構和伴隨的幼兒性慾的存在,甚至把兒童指為「多形變態狂」(polymorphic pervert,這說法出現的脈絡需要被澄清,但字數已經太多,容下回分曉),在那個把孩童視為天真無暇、不識性歡愉為何物的天使的年代,我猜不會比控訴上層社會父執輩「性誘惑」他們的女兒們,來得更為識時務。
但不可否認的是,性侵(尤其是家內性侵)的社會現實,就在這個理論轉向中再度被掩蓋了。更糟的是,佛洛依德不止在給友人Wilhelm Fließ(後人說是他移情/傳迻的對象)的信中,表明他不再相信自己的誘惑病源理論,更在日後討論伊底帕斯理論概念的文章中,指出這些性侵場景不過是典型女性伊底帕斯幻想的心理產物。(亂倫性侵受害者讀到這裡,應該會想摔書)佛洛依德理論家從分析自身經驗而建構的概念出發,想像了另一個對當時的他自己而言比較安全,或者更符合他當時正在思考的「伊底帕斯幻想真實」的腳本:情竇初開的女孩,因為意識層次的道德判準無法接納自己的性衝動,而把性慾的源頭投射到男性長輩的身上,進而在無意識幻想中編織了「誘惑」(性侵)場景。
儘管佛洛依德在後來的文章中修正了自己的說法,表示並不否認童年性侵事件的真實性,但傷害已經造成。並且,他認為不論外在真實發生了什麼事,基於「在無意識中,完全不存在足以區辨真實與被情感挹注的虛構的跡象」(Freud 1897),精神分析的工作就只能聚焦在心理真實層次上。佛洛依德進一步主張,只要是病人認為是真實的事,我們就應該認真對待這樣的心理真實,因為即使在精神病人最瘋狂的妄想中,都包裹著一個真實的創傷核心(Freud 1925, 1932)。這個看似極度尊重病人主體的人本立場,對承受人為暴力真實創傷衝擊的主體卻是一個難以承受的選項,因為這裡看似對心理真實百分之百的接納,產生了把真實創傷場景繼續封鎖在主體內裡的實際效果,讓主體性被侵犯的正義問題永恆地被擱置。
佛洛依德對於心理真實的強調,在當時神經-精神醫學高舉心理病症大腦神經生理基礎的時空背景下,是個值得敬佩的創舉,且其重要性在心理臨床工作裏不斷被證實。然而,當伊底帕斯幻想理論成為教條,反過來框限了佛洛依德自己和其追隨者對於心理真實內容的想像,以至於取消外在真實暴力場景時,精神分析不但無法幫助主體獲得自由,反而逼迫主體進入精神分析理論預設的腳本,彷彿所有人的受苦狀態,都源自同一齣在想像中弒父娶母的無意識戲碼。
內部的異議份子
事實上,精神分析發展百餘年來,早有理論家對精神分析內部獨衷心理真實而忽略真實創傷的傾向提出批判。最著名的是1930年代持續與家內性侵加害者和受害者工作,自臨床實務工作的思考中發展出許多重要心理創傷概念的費倫齊(Sándor Ferenczi)。他提出的創傷心理機制,後來被其他學者未經引用的偷渡成不同精神病理標籤,如「對加害者認同」演變成後來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粉碎性人格裂解」被變裝成「多重人格疾患」,「創傷解離」變成「解離身份疾患」等。曾經接受佛洛依德分析,對這位靈性父親懷抱正、負向移情的費倫齊,由於沒有按照佛洛依德的「建議」(命令)放棄出版探討童年性創傷心理效應的〈成人與兒童的語言混淆〉這篇論文,在當年的精神分析學圈中受到排擠。他的論作對於了解真實創傷心靈衝擊的貢獻,一直要到1980年代才逐漸獲得精神分析學界的認納(這說明了精神分析學家自身,也難以跳脫在論戰中為了正當化己方觀點,刻意簡化對立陣營論述的情緒傾向)。費倫齊那以現在的眼光來看其實極度委婉的「語言混淆」(Confusion of the tongues)理論——加害成年人以滿足自身性慾的「熱情」語言,回應孩童對成人「溫柔」語言的期待——只因為它認了成人對兒童性侵的外在真實,便被捍衛佛洛依德的死忠者視為危及伊底帕斯理論(被視為精神分析存續根基)的異論。這個歷史案例讓我們看見,一旦理論立場的辯論觸及身份認同續存問題,很難不因認同情感依附的需求而朝向教條化的宣誓。
主體經驗田野研究揭露的多重真實
從亂倫性侵受害者(或「倖存者」,如果有人真的很在意政治正確修辭,其實受害者/倖存者這些詞本身沒有好或不好,我更偏愛「創傷主體」)的田野深度訪談中,她/他們幫助我理解到伊底帕斯和亂倫性侵可以同時為真。心理真實和外在真實本就是相互滲透、構築,不互斥、但並非不可區別的兩種真實。然而,如費倫齊的提醒,造成受害者最大苦痛的,恰好是性侵事件發生時的極度混淆——情緒、感受、知覺、記憶、關係、位置、欲望、是非對錯的混淆。而這樣的混淆,往往讓受害者無法、甚至拒絕指認自己是受害者。因為避免象徵秩序崩解、維繫情感關係,否認、裂解的自我保護機制,不只發生在加害者、捲入關係的旁人身上,也發生在受害者自身(長年的心因性失憶是最好的證明)。讀者可能會感到意外,許多接受我訪談的對象開啟訪談的第一句話是:「我不知道我符不符合你的研究需求,我不確定我算不算是家內性侵的受害者……」。這樣的開場白,在法國和台灣,我聽過好多次。
恰好是因為事發當下和事發後,受害者難以用外人輕易就進入的「加害」視框,來看待原本處於信任關係中的對方,她/他往往被山一樣高的問題壓垮:我是不是誤解了對方的意圖?也許他是不小心的?也許他喝了酒,不能控制自己?我做錯了什麼?為什麼他要這樣對我?為什麼我沒有抵抗?……如果試圖理解的人(包括受害者自己)沒有餘裕花足夠的時間和心神,允許創傷主體以自己的節奏,釐清不同層次真實中的欲望和傷痛,她/他可能被迫繼續背負著不屬於自己的罪惡感,離不開受創的輪迴,不斷墮入毀滅性情緒的地獄。此時,因為出自信任才被放在聆聽位置上的他者(不論是不是心理師),如果無法讓出自己的內在節奏,嘗試進入創傷非線性的時間感,可能與創傷主體失之交臂,甚至帶來誤解和傷害。有時候,跟自我都無法同步的創傷主體,甚至會把無法宣泄的龐大憤怒,投射在助人者身上,力道之強烈,彷彿後者就是迫害她/他的加害人本尊無誤(擁有嘗試承接長期性侵創傷經驗的心理臨床工作者,應該懂我在說什麼)。
事實上,媒體愛用的「獸父」、「狼師」等妖魔化字眼,令受害者更抗拒指認加害和揭露性侵事實。原因就是受害者眼中的加害人,往往擁有更複雜的面貌。當媒體揭露極端的長年亂倫性侵案件時(如2008年奧地利爆發的Fritzl案),被記者訪問的親戚鄰居口中,經常會出現與加害罪行極度反差的描述:「蛤,不會吧?!他是個品性端莊、為人耿直、熱心社會公益的人啊!沒想到……」媒體經常忽略的是,受害者的內心,也有著一大片疑惑。她/他們眼中的父親、叔叔、祖父,可能在大部份的時間裏都是「好人」。她/他們揭露性侵事實時,只希望讓性侵停下來,而不是全面否定加害者有良善美好面向的可能。但在加害者和周遭關係人的眼中,卻往往認為受害者難以平息的受創感和憤怒,讓她/他想要全盤摧毀加害人。而目前司法和社福處置的僵化設計,也強化了揭發就等於家庭或關係群體被破壞的恐懼,不僅讓揭發真相的受害者必須承擔家族內成員「破壞家庭」的指責,也變相鼓勵受害者繼續隱忍、自我犧牲。我們需要更多細緻的受害者見證(如陳潔皓的《不再沈默》),才可能設想出真正有助於療癒創傷和修補關係的救助體制。
創傷主體與精神分析的彼此照見
從精神分析自身理論發展史的爬梳,我看見學科創建與繼承所遺留下的歷史包袱,的確不容易拋棄,也看見學派路線承襲、主體欲望與身份認同之間緊密的無意識連結,如何可能導致教條化的危險。弔詭的是,精神分析自己發明的概念,卻幫助了我們了解當身份認同(同一性)遭到撞擊時,生死存亡的焦慮如何啟動了否認、裂解、理想化、全能感幻想等連串防衛機制,以捍衛自身存在正當性,而攻擊敵意的覺知和投射,又如何餵養著不同陣營成員間彼此的被迫害妄想,陷入攻擊的循環。不止學派紛爭,政治鬥爭如是,國族仇恨如是,兄弟鬩牆亦如是。
佛洛依德透過歇斯底里症研究對心理創傷獲得的洞察——包括心理創傷特殊的時間性(著名的延宕或後延效應Nachträglichkeit/deferred action/après-coup)、創傷事件與創傷症狀的非線性因果關係,創傷現象中的主體及意義面向(簡略地說,主體隨著時間、後續經驗、欲望位置移動等賦予創傷事件的意義詮釋,深刻地影響著創傷的形構),其實仍舊可能為當代心理助人工作者開啟理解之門。然而,二元對立的教條式爭辯,不僅阻礙了彼此照見盲點的機會,也令這些至今仍極具價值的創傷理論洞見,被淹沒在內外在真實二擇一的簡化邏輯下。
我在法國的亂倫性侵田野中,的確遇到有些亂倫受害者(也是佛洛依德的讀者),無法原諒佛洛依德「把外套反過來穿」(法文通俗語言中「變節」、「改變意見(或立場)」的意思)。放棄誘惑理論對這些讀者來說,等於是背棄了亂倫性侵受害者。但也有些受害者,願意較全面的評價佛洛依德的貢獻,包容佛洛依德受限於自己時代的社會氛圍,和創立學門、建構新理論過程中必然的摸索和搖擺。我曾在一名畫家/亂倫性侵受害者/家暴倖存者/總機小姐的家中,看到一幅至今見過最令人動容的佛洛依德肖像,她告訴我:「對我來說,佛洛依德是個引領人類探索心靈的偉大拓荒者」。
我想,我之所以能在重新檢視佛洛伊德理論轉向對當代精神分析實踐的負面影響之後,仍然堅持可以沒有愧疚感的留在精神分析裡,繼續相信這門學科的價值,除了自己接受多年分析經驗的體悟,又幸有多位令人敬佩的前輩提點之外,更大一部份,是因為在某些承受了難以想像的暴力,披荊斬棘才終能走出創傷的主體身上,見證了一種超越善惡二分的反思能力,一種不偶像化親近者、也不妖魔化異議者(包括加害人)的理解和寬容。至今,我有幸遇見的創傷主體,仍時時用她/他們內外在複雜多重的真實樣貌,挑戰著我太快把他者安置在特定理解框架下的概念先行習性,不斷地提醒我,相互理解的前提是空、緩慢和非知,而不是滿、快速和預設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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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仁郁 誰怕性侵受害者? : 一段理論與創傷真實錯身的故事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index.php/article/6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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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禮」當然(可以)是,一個神聖,象徵成長與成熟的通過禮儀。月球上既沒有月兔,也沒有嫦娥,但是他們仍然非是「不存在」,我們吃的月餅上明明就畫著月兔。它們的影響力實實在在。話言之「真實性(reality)」本是來自人的發明與發現。真實性來自共同體的發現與發明。
父親去世,5個兒子各信佛道基督一貫道...,於是我們早上請法師誦佛經,中午請道士誦道經,晚上找牧師,頭七找點傳師。那,亡者到底該去哪?他會不會搞不清楚到底該去西方極樂世界,還是東方常樂世界,還是找上帝,還是....。 所以我們知道,頌經與儀式,不是為亡者(亡者之世不可知),是為撫慰生者。為培力生者(不然我們何以在哪邊跳來跳去搖來搖去又頌經文?)。已有形培力無形,用形而下參入,回饋形而上。換言之,薩滿唱唱跳跳,其人與其所為本身,就是真實性,其人擔負共同體中回收「無以名狀的身心的不協調」,提供「有效的」「諧和的」安寧經驗或是擬似安寧經驗。給予狀況名字,並處理掉它,維持共同體穩定與「和諧」。有位風水師朋友,跟我說,它有實會接到堵長的緊急任務,最近一陣子被贏了不少錢,請它去幫忙,調調擺設之類,那調整完後,就開始贏錢是最好,要是還是輸錢怎辦?喔,那種情況就代表,沒調整時會輸更多。結論,風水還是有效的。其實風水有效無效既然不可能同時打開平行世界,那就無可知,撫慰了賭場老闆,解釋了現狀,是唯一真實。
李維史陀論點,人的精神構造一直都一樣,未開部族社會沒有比較落後,現代社會也沒有比較進步,都是同等發達。現代社會依然有許多薩滿,可能每間公司,學校,都有。如果在他們的信賴關係不生動搖的情境下,這套體系當運行無阻,不生大礙。問題再若在信心動搖時,就可能會出現危機。而甚麼時候會有可能出現信心動搖呢?遇到不同的真實性(reality)的時候。當不同的真實性彼此碰頭的時候。當成員中有人接觸,接納不同真實性的時候。
人會靠著社會提供的框架,素材來定位自己。解釋框架確實可以競合(翻轉,比方調整社會性認識框架至接近上述二社會)。A跟某人發生關係,會否挨告或互告強姦,不只是看當下,而更多是之後雙方在甚麼框架下「想起」。想起也不是舉個人作業,而是群體性,社會性的。今刻的我,是我不斷詮釋,再詮釋過去,歷史而來。今天的想起又是在一個甚麼樣的情境下進行呢?
『老師與學生有不只權力論以外的關係,這可以同意。換言之,師生間有某種非是素昧他人的關係。也就是一定程度親密關係,但是,親密關係中,仍有層層權力,某方面來說,越親密越危險,因為與他者的關係,具有當面/短期結清的特點,越是親密關係則否。同時,親密關係掩蓋權力,支配與壓力更隱微難查,有時雙方都不察亦有可能。比方同樣是婚姻關係,外配,本國,與原生家族遠近,都會導致互動呈現不同樣像,也就是,權力土臺仍然層疊影響,連動構成reality。婚姻中,也仍然有各種暴力(圍繞生活,金錢,性...等),只是更多時候用情感勞動蓋下,或補償。』就算假設都沒有惡意隱蔽濫權,單純是朱生要求脫離共同體,結清親密關係與其所掩蓋的,他認為是壓迫的部分,要求結清共同體關係,是否當令其清算(靠是要兩造或是透過第三方)離去。
謝謝你的分享,以及詳細地說了關於精神分析的歷史故事。
我對於創傷預防與療癒很有興趣,雖然我走的不是精神分析路線,
對於你最後提到:「超越善惡二分的反思能力」,從實務工作上我確實見證到,許多從創傷中邁向復原與整合道路的人,有著這樣的反思能力。而這也是我看到目前社會中最缺乏的一種能力。所以,我在自己的書中說,創傷復原包含公民運動。
我沒有資源與能力對於輔大的狀況做太多的回應,不過在我自己的部落格,我繼續書寫,自己對於關於創傷與結構解離。也在此與你分享~
https://peacebodymind.net/2016/06/12/隱喻、故事、與身體(四)分裂的內在/
很精彩的文章,文字的清晰度尤其令人佩服。可是讀完卻不太明白跟輔大心理系事件的關聯性。前言中批評了「法律實證主義」,但這起事件目前最令輔大尷尬的正是檢查官驗出DNA並以「性侵」起訴,讓原本只認定「猥褻」的心理系和學校不得不改變原來的處置,決定將當事人退學,從而被追究處理過程中的問題。法律程序也許不能完全判斷真相或實現正義,未來說不定法院判決還會令大家意外,再度引發爭議,甚至出現不同版本的故事⋯⋯不知如何面對這樣的「審議中」的「法律實證主義」,會不會才是「搞砸」的根本原因?
抱歉,修正前則回應,檢察官起訴罪名是「乘機性交猥褻罪」,很多人都搞錯了,這已經不屬於性平三法的範圍,而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範圍,就法而言,連學校性平會都沒有調查的適法性,而相關人員皆有通報義務,以及協助司法調查的責任。而且,這條罪非告訴乃論,且包含猥褻、未遂行為都有罪。
抱歉,我又錯了,但沒辦法修改前條回應。性別平等教育法有包括處理校園性侵害事件。
認真思考,輔心性侵案工作小組成立的目的, 究竟應該是什麼才對?是陪伴被性侵被害人重要?還是核對文本重要?對於我而言,當然是陪伴被性侵受害者重要。但很遺憾的,我們看見夏林清團隊(鄭小塔、輔心、民陣、日日春),包含工作小組,他們的任務是在逐字核對朱同學錯誤以及要求朱同學向夏林清院長道歉。
我過去非常欽佩夏林清老師和日日春反廢公娼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與努力,但現在為一個名不見經傳朱同學臉書的文章跳腳,自己甚至說出:搞不好這是壓垮輔心系的最後一根稻草。
也許因為有這種危機感,因之不惜出動民陣日日春,動員自己指導的博碩士學生以及即使暑假了,也希望輔心系學生不休息,能夠主動提案,令外人感到錯愕,有種殺雞焉用牛刀之感。最後把朱同學逼到灰心休學離開台灣,這是成功?還是失敗?又,這難道是教育人的初衷?
需知民陣與日日春的名聲,是建立在過去推動平民參政與公娼合法化,並非靠自我辯駁,或者是靠學者標榜而獲得社會的掌聲。不是靠著夏林清臉書連續發了四十幾篇文自我辯駁,不是靠著鄭小塔或工作小組核對朱同學文本,不是靠著夏林清口口聲聲要巫朱周道歉,不是靠著把臉友對七一三的關切,對輔大性侵案的關心都一律抹黑成網路霸凌,這樣做法,是斷然不可能恢復夏林清過去所建立的威望與聲名譽的,反而是葬送夏林清一世英名。夏林清院長是否能夠放下師生的權力關係,改變自身的態度,能夠擁抱巫同學朱同學才是解決目前僵局的關鍵。
[老師!可是受傷是真實的]當受害者說出這句話,我不清楚包含作者,你們諸位學術先進,還在擺弄理論,是怎樣的心態? 諸位引述理論中的受害者,並不是輔大這次案件的受害者,卻藉由論述把她的主體消弭了。
to 7樓讀者:
這篇文章並沒有消弭受害者主體,也不在否認受傷的真實性,其立論反而是相反的,是要提醒研究者小心不要概念先行,要能正視創傷主體的複雜性。或許您可以再讀一次。
「如果你感到受傷、好不了,那肯定是因為你沒辦法原諒。」
如果強迫所有創傷主體「超越善惡二分」無條件原諒加害者作為創傷復原的唯一解法,真的,很平等。
南非轉型正義儘管主張「可以原諒不能遺忘」至少也主張合理公開公正的審判,連審判都丟掉真的開眼界
那些想原諒息事寧人怕事的人大可以自己去跟加害者握握手當好朋友開擁抱記者會,但無權禁止其他創傷主體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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