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人
從翻譯的主體到歷史的行動者
巨大的克洛城(Chole)裡,在街上穿行的人群都是異鄉人。每次碰面時,他們都想像著關於對方的千百種事物;可能發生在他們之間的會面、談話、驚奇、擁抱、輕咬等等。但是,每個人都不和別人打招呼;眼光定住一秒,就投向別的地方,找尋其他眼光,絕不停歇。(Calvino, 1993: 69)
城市(cities)百百款。有些城市特別引人矚目,是一切的參照點,自那裡來的人似乎有底氣,高人一等。還有很多城市不起眼,從那裡來的人說不清起點的樣貌,僅專注於抵達其他更好的城市。城市自古已有,卻尤其成就現代神話。紐約、倫敦、東京、巴黎,乃至於臺北,既是夢境所指,也是眾人為圓夢而實際奔赴的目的地。前往某座城市,代表未來的許諾;離開某座城市,可能代表許諾失效;或者,前往某座城市是為了逃離,離開某座城市則是一種昇華。影視作品對城市的描寫樂此不疲,令城市彷彿自帶救贖與墮落的魔法,是巨大的物神。
人類膜拜城市,藉此獲得自己的形貌。據此,我們會說上海人如何如何,「真正」的老臺北人又是何樣貌——儘管我們深知,成就大城市的往往是匯聚一地的異鄉人。城市賦予人們它的名字,比如臺北人、臺中人、臺南人,以致我們輕易以這些名字及其位址,定義裡頭的人群。可是,我們也知道,比起純正的臺北人,更多時候,我們遇到的都是找尋自己樣貌的移居者。於是,在都市神話的複製與追索之外,成為「都市人」(urbanite)或許是更尋常的經驗。即使在進入城市後又退出了城市,都市人或許也不是一種能輕易洗去的狀態。都市人不只意味著寓居城市,它牽涉的更是一種存有狀態,一種人類的境況。理解這點,或許有助我們重新看待近年愈形重要的空間與移動課題。
從「都市性」(urbanity)和「城市性」(cityness)這兩個詞彙之間的關係,展開何謂都市人的思索,或許是一個不錯的起頭。我們能藉此拆解看似理所當然的,城市之於個體的關係,看到都市人實為一個歷史主體,是在特定時空狀態下與社會制度、符號文本及物質環境互動而成的。
都市性(urbanity)與城市性(cityness)的辯證
牛津英語辭典中的 urbanity——都市性——有兩個意思,一是「舉止有禮高雅」(courteousness and refinement of manners),二是指「都市生活」(urban life)。都市生活因此與文明進程扣連,對比於經常以鄉村為代表的粗鄙、缺乏人為加工、尚未精緻化的一切慣習。都市性表達了無法由牆圍或政治疆界框範的性質和象徵意義:雖然依託於某座城市,卻直指個體的行為特質。這樣的特質超出其所奠基的時空座標與物質基礎,指向了巨觀的西方文明化價值,將智識性的,有禮高雅的文化表現,聯繫至都市生活。
都市性指涉具有西方文明意味的都市生活型態。城市一詞則更久遠,泛指一般理解下的人口密集地帶,行政領域相對明確。相對城市一詞由來已久,城市性(cityness)這個字在辭典中不存在。然而,2000 年後的都市研究可見其蹤影。以全球城市研究聞名的學者 Saskia Sassen(2005)在一篇名為 Cityness in the Urban Age 的文章裡,甫開頭便指出:
都市性(urbanity)可能是個被過度定義(charged)的字眼,充滿了西方寰宇主義認定下公共空間的理所應當。相對於此,城市性(cityness) 暗示可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都市性,而它們與這個由西方發展的大巨頭都市主義(urbanism)不相吻合(p.1)。
換言之,城市的深入探索容易遭西方遺緒挾持——都市性就是西方遺緒的體現,與其相對的城市性則成為掙脫的管道。對 Sassen 而言,城市性可以是「掌握那些容易遭忽略事物的工具」(p.1)。她以亞洲城市如上海為例,指出城市公共空間的營造方式和用途,顯然和西方預設大相逕庭。就此而論,城市性成為某種相對客觀,較不受先驗概念「污染」的詞彙,有別於預設了西方價值的都市性。
據此,城市性指涉眼見為憑、現象感知、實作生成的物質空間樣態,都市性則表述了個別主體演繹的生活型態和思維方式。當然,物質空間和主體認知總是相互影響和共構。這由牛津辭典對「都市人」(urbanite)所下的定義,也可窺知一二。辭典中將 urbanite 解釋為「住在城鎮裡的人」,地域範圍是唯一的定義標準。於是這衍生的問題是,在偶然關係下身處同樣時空的異質人群,在怎樣的過程和機制下,會成為演繹集體抽象意涵與特定個人舉止的都市人?僅由地域關係聯繫起來的一群人,如何能演繹都市性、如何成為「都市人」?
城市性和都市性因而成為一組辯證概念。儘管僅僅寓居於城市、長期使用城市的物質資源,就可以成為辭典中所定義的都市人,但要成為一個演繹都市性的主體意義下的都市人,卻總是牽涉了情感、認同與身體感知等,既涉入物質性卻又超出那之外的運作。
被迫翻譯的都市主體
1960年代,美國芝加哥社會學派(Chicago School of Sociology)發展出都市民族誌的研究取向。他們尤其關注族裔移民組成的城市聚居位址,因為這些地方也經常是承載道德汙名和種族衝突的「失序」之所。對特定族裔和離散群體的關注,因而是對應著某種道德秩序的重建企圖,其核心課題在於,異質的初級與次級群體,如何可能在新社會和諧共處?
芝加哥社會學派的民族誌傳統,儘管經歷1970年代計量研究的壓倒性力量,仍成功延續至今,臺灣近年也陸續有知名作品翻譯出版。比如Duneier(2018)的《人行道》(Sidewalk)(原書出版於1999年)、引發倫理爭議的Alice Goffman(2018)的《全員在逃》(On the Run: Fugitive Life in an American City)(原書出版於2014年),和普立茲獎得獎作品,Desmond(2017)的《下一個家在何方?》(Evicted: Poverty and Profit in the American City)(原書出版於2016年)等,皆聚焦美國內城的底層弱勢群體,試圖指認這群人難以為外人理解的道德框架,以及令其如此的困局。簡言之,這些作品傾向優先承認邊緣群體的道德性,預設他們可能進入社會秩序,但礙於某些困境而無法如此。
不過,人類與都市場域的關係,或許更複雜一些,並非只是因為結構性力量而不能如此,或只能那樣。在此,我們不妨設想城市是一個「翻譯政治的場域」,因「都市是密集而異質的網絡,無論是加以分析、治理,或僅僅是在其中生活,都要求持續不歇的翻譯與轉換,以便滿足特定功能、施展權力,並引發倫理難題」(王志弘,2015: 15)。這種翻譯性不只出現在個體與個體之間,也不只是自我出於某種情境需要和客體的外在表現,而給予的理性回應,如符號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傾向預設的那般。這種翻譯性還牽涉了自我的拆解和重構,以及面對相異層級的人與非人、人與非人複合體,乃至更加龐大超出個體認知的時空網絡時,為獲取資源、安頓身體、追求夢想而衍生的多譯、錯譯、曲譯、超譯、拒絕翻譯,乃至翻譯失能。
多重複雜的翻譯路徑及其斷裂,在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環境、個體與制度、個體與技術,以及個體與集體的符號文本之間交錯衝突,而這在匯聚了繁複歷史紋理,有異質記憶、慾望、信念和制度交錯的城市,特別容易上演。進入如此場域的人類,發覺自己被迫進入翻譯的境況,體察到翻譯的晦澀、曖昧與不可能,進而意識到他人乃至自我的不透明性,甚至是既有信仰的不合理。在某個相較而言更加單純的社會裡,翻譯關乎的是約定成俗;在大城市裡,各種慣習、信念和認同,則不斷處在拆解或瀕臨拆解的邊緣,而主體則被迫更有意識地思索自身翻譯的後果(不論是意圖或非意圖),並為其負責。都市人或許就是在此間誕生。
平庸之城裡的庄腳都市人?
在我的家鄉彰化市,曾有一座斑駁的蓮花柱,聳立在三條道路的中心點(地方稱之為三角公園)長達13年。直到2022年1月,市公所將這座號稱「最醜公共建物」的蓮花拆了(劉明岩,2022)(圖1)。拆除的理由,除了因為「很醜」的呼聲正高漲,還有所謂道路安全的考量,即在三叉口道路中間立一座蓮花,不僅無助車輛動線,還可能妨礙視野。不過,地方聲音絕非一尊。拆了之後,開始有人說這塊地變得像墓園,政府的城市美學仍舊差強人意(戴榮懋,2022)(圖2)。
此前,「城市美學」在彰化不會是個課題。這個人口23萬,說小不小的老城市,從來不太在意自己的樣貌。彰化市是個能讓人吃住溫飽的地方,居住在此的人抱怨的多半不是貧乏,而是機會的不足。彰化市正是那個讓許多人記憶模糊的起點,因為待在裡面的人正忙著想怎麼離開。曾幾何時,這樣的一座城市,竟能通過美學涉入自身形象的翻譯政治場域?人們試圖理解公共藝術的意涵,為此爭執;他們在意公共藝術的翻譯效果。在此,我們似乎看見了某種都市性的展現,起因是這群人對於城市性(或者說眼前景觀)的關注。
由鄉村前往城市曾經是一條無須質疑的移動路徑,也主導了關於城市之於個體關係的多數討論。但是,另一種可能性或許正在浮現:更多懷揣著城市性印痕的都市人漫溢各處,他們試圖重新理解到訪的鄉村和城鎮。這次,他們希望將那些土地轉譯成自己的樣貌。在當代臺灣,我們常稱這群人為「返鄉青年」。
1950年代左右出生的彰化人,或許會自嘲,彰化不過是一處「庄腳都市」,住在庄腳都市的自己,比不上真正的都市人見多識廣。可是,即使是這群人,其實也是從遠處汲取著某種理想的城市形貌,努力與在地的符號、物質與制度協商,重新建構自我認同。比如,彰化郊山出生的人,選擇在接近市區的地方開一間碾米店,成為老家農地稻米的貯藏站,順便做起放貸生意,也購置零件加工機,逐漸在家鄉接軌當時的全球代工產業鏈。然後,他們用這筆錢為自己的家族起新厝,內部裝潢採用(他們認為的)巴洛克風格。
城鄉結構交錯的生活型態,可見於臺灣諸多中型城鎮(莊雅仲、陳淑容,2016),但過著如此生活的這群人,經歷怎樣的主體性重塑過程,仍有待刻劃。換言之,「庄腳人」也在經歷成為都市人的過程,儘管這個過程不免有擅自幻想的成份,也迥異於那些前往都會區者的經驗。2010年後,當「庄腳都市人」與「返鄉青年」合流,異質的全球時空經驗就此匯聚一處。雙方從城市樣貌讀出的意涵不同,既有的風景於是遭到質疑。當日常生活不再應然,多重譯本開始競逐,小城或許因此顯露了質疑傳統的現代性風貌。
都市人作為歷史主體
共享是脆弱的。在下一刻,別人可能就會以違背我原本意思的方式來了解我的話語,或是將我的行動帶向我無意造成的結果。讓我們之間的共享成為可能的那個相同差異,也會造成誤解、拒絕、撤退、衝突;它始終是社會存在的可能條件。(Young, 2017: 385)
女性主義政治哲學家艾莉絲.楊(Iris Marion Young)在《正義與差異政治》一書中,提出以「城市生活的理解,做為一種肯定群體差異的社會關係的願景」(2017: 376)。換言之,楊認為,鑲嵌於城市的生活方式,是對彼此不透明,且充滿誤譯或翻譯無能的主體,或許得以共同棲居的雛型,也是指向更加包容差異之未來願景的當代物質基礎。
據此,城市既是某種社會型態的體現,也是促成下一階段轉型的社會–物質空間。但是,這個過程並非如化學式般絕對。畢竟,久居都會者經常認為自己見多識廣,自恃甚高,拒絕理解「見識淺薄」的外省人/鄉下人觀點。受過高等教育、頻繁在城市間旅行的知識份子,則自詡進步立場,認為一動也不動的老父母看法不值一聽。於是,楊的城市生活提案該進一步與「都市人」意涵構連。換言之,城市生活的社會轉型潛能,關乎的是人類的存有狀態,即一種願意持續修正邊界,儘管充滿誤譯與曲譯,但仍保持溝通可能的生活之道。
社會轉型聽起來是一項過於艱鉅的任務。畢竟資本主義仍舊百折不撓,各種制度動量過於龐大,難以撼動。但是,日常生活的動量或許沒有那麼小。都市人作為一種存有狀態,的確在發揮著改變地方社會的效果,只不過他們需要的,或許是一塊還未受眾人膜拜的小城——一座還未成為物神,他們也因此能以自己的名字參與的城市。
彰化市或許就是這樣的地方。這座城市發展有限,與刮去重寫式的土地開發無緣,因而留下許多清代巷弄,以及躲藏其間的自有宅厝;它的地方政府不是嫻熟世故的政府,因而允許相對世故的「返鄉都市人」舉辦實驗性的活動,利用整棟透天厝策展,或在公有廟埕舉辦搖滾音樂會(高郁婷,2022)(圖3)。這群返鄉都市人當中,有典型的「歸家者」,亦即曾在外工作一段時間方才搬回家鄉的人,他們往往必須在經濟和人際交往上,最徹底地移植自我;有「巡遊者」,即儘管長居彰化,但因貿易工作之故經常週期性離家的人,他們在「返鄉」之後開始關注地方日常。最後,也有「留守者」。不論工作或生活,留守者從未離家,儘管固著地方卻仍經歷世界的巨變,從某一個時刻開始,他們脫離自在狀態,重新看待自己居住的城市。
前述三種類型,或許都稱不上刻板印象中的「都市人」。然而,他們都在摸索「彰化人」可以是什麼樣子。因為匯聚一處,這群人的日常實踐正在跳脫個人的囈語,挑戰著既有的地景符碼,以及地方政府的慣性行政姿態。他們互相連結,發起了對城市的轉譯與質疑,並且也正在勾引他人回應。「彰化該是什麼樣子」,一躍成為公開爭執的命題。蓮花裝置的美醜之爭,或許就是一個例子。
城市的空氣使人自由。這句德國俗諺簡明道出了城市與寓居其中者的複雜關 係:地理位址的疊覆,竟然可能轉化人的存有狀態,彷彿城市能夠施展超越性的 魔法。但此處更值得思考的是,人類如何在特定的城市生活中,通過翻譯或許全然陌生的符號文本、物質空間配置、技術中介、乃至多樣交錯的群體,而逐漸重構自我、成為願意挑戰自我邊界,乃至涉足集體事務的主體? 這樣的主體,又會在怎樣的時空情境下,擔任歷史的創造者?
彰化市的例子顯示,共同匯聚一處,各自秉持著移動印痕、記憶和欲望,卻又力求轉譯既有城市規範的「都市人」,似乎是促成相對理想的社會轉型路徑的一環。面對當前越趨頻繁的移動機會,以及通訊設備的普及,已然都市化的主體正四處散溢。這群人企圖創建某種生活方式時引發的效應,及其之於社會轉型提案的啟發,或許值得進一步思索。
參考文獻
王志弘(2015)〈城市作為翻譯政治的場域—理論性的探索〉。《城市學學刊》6(1): 1-28。
高郁婷(2022)〈翻轉市街:彰化市文化生活的內縮與流溢〉。吳介祥(編)《文化超開展:共振臺灣公共領域》(pp.187-210)。高雄:巨流。
莊雅仲、陳淑容(2016)〈中型城市發展與城鄉新連結〉。《文化研究》22: 123-46。
劉明岩(2022)〈最醜公共建物拆了!矗立13年彰化蓮花燈塔走入歷史〉(https://udn.com/news/story/7325/6032346)。《聯合報》。1月13號。2022/10/5。
戴榮懋(2022)〈彰化最醜「蓮花寶塔」拆了! 民眾諷鋪綠地變墓園〉(https://tw.news.yahoo.com/news/%E5%BD%B0%E5%8C%96%E6%9C%80%E9%86%9C-%E8…)。《台視新聞網》。2月10號。2022/10/5。
Calvino, I. (1993)。《看不見的城市》(Invisible Cities)(王志弘譯)。臺北:時報。
Desmond, M.(2017)《下一個家在何方?驅離,臥底社會學家的居住直擊報告》(Evicted: Poverty and Profit in the American City)(胡訢諄、鄭煥昇譯)。臺北:時報。
Duneier, M. (2018)。《人行道》(Sidewalk)(黃克先、劉思潔譯)。臺北:游擊文化。
Goffman, A. (2018) 。《全員在逃:一部關於美國黑人城市逃亡生活的民族誌》(On the Run: Fugitive Life in an American City)(李宗義、許雅淑譯)。臺北:衛城。
Sassen, Saskia. (2005). Cityness in the Urban Age. Urban Age Bulletin, 2: 1-3.
Young, I. M. (2017)《正義與差異政治》(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陳雅馨譯)。臺北: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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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郁婷 都市人:從翻譯的主體到歷史的行動者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6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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