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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幫農記 (上)

2011-03-28 回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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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些不交代不行的前事

曾經有許多年,外婆與母親的身分證職業欄分別註記著「自耕農」與「幫農」。 台灣在二〇〇〇年前長期實施的農地農有政策,規定唯有具農民身分者可以持有並買賣農地。出身商人之家的外婆,因為從外曾祖母手上繼承了兩筆農地,所以登記成為「自耕農」。規劃退休後回鄉種花養老的母親也早早申請成為外婆的「幫農」,並據此順利在宜蘭買了農地。農地農有政策長年分化著台灣的鄉村與城市,區隔了土地的生產價值與商品價值,也讓外婆與母親成為家族裡唯二的兩位「農民」。她們名不符實的農民身分是家族裡歷久不衰的玩笑話(「連鋤頭都沒拿過的農民!」),多年來為一個離農已久的家族提供具異族風情(exoticism)的飯後消閒。

從一九八〇年代的中美談判到九〇年代的GATT農業談判,執政者一手以開放歐美澳農產品進口換取工業產品出口優惠,一手以休耕補貼與老農年金換取農村選票,也一步一步引領台灣社會揮別糧食自足,農地農用的理想。 二〇〇〇年總統大選前夕更透過修正農發條例開放農地自由買賣,八十萬公頃農地從此成為論「坪」計價的商品,也把數十萬農民一夕推上二十一世紀全球資源掠奪戰的最前線,迫使他們與全球化金融資本主義近身肉搏----除了鋤頭,農民沒有太多的武器。

新時代的風暴襲捲農村,但吹不到我的自耕農外婆與幫農母親。她們沒有鋤頭,但有許多台灣農民缺乏的社會資本(自有住宅,養老有保障,無須以農為生),可以在新一波的農地商品化風潮中受益。 農發條例修正時對於農地開放買賣留下一條限制,規定只有0.25公頃(約750坪)以上的農地可以建造農舍,但也同時開了後門,規定二〇〇〇年以前即持有的農地不受此限(此即俗稱的「老農」農地)。雪山隧道通車以後,宜蘭的農地價格逐步上漲,於是有仲介找上外婆,作成買賣:表面上由地主外婆申請起造農舍,但實際上卻由土地買主支付一切土地與建築款項,屋成後再進行產權轉移。移轉後還可依法進行二次施工,由此規避農舍只能佔總農地面積十分之一的限制,於是大部份買主皆再度大規模擴建農舍,並將農舍以外的土地完全水泥化,頂多種一些草坪與園藝植物應付檢查。這就是近年盛行於宜蘭新竹埔里美濃的「老農農地」買賣,保證買賣仲三方盡歡,而且完全「依法行政」。一位標榜專賣農地農舍的仲介有此生動形容:「反正政府規定你要戴安全帽,你就去買,買來以後要不要戴是你家的事情。」相信台北國以外的台灣住民都可體會此中深意。

2010.1.19首次帶H去看田,巧遇鄰田的老農阿伯

 

同樣擁有一塊「老農」農地,母親卻做了不同的選擇。雖然返鄉種花的理想不變,但母親與父親後來決定放棄自建農舍,改買了一棟合法建地上的成屋作為退休後返鄉定居的住所,母親擁有的一塊小小農地也因此得以維持農用。 這塊地位於宜蘭著名的湧泉帶,水質清甜,加以離市街有段距離,兩側都無農舍,十分適合耕作。二〇一〇春天,我在宜蘭農友的鼓勵下決定從這塊地開始接觸農事,並幸運找到一位願意幫忙的朋友H,以她主導,我有空幫忙的合作模式,一起進行水稻的友善耕作。我從此也成為田間幫農, 以及家族中新的農民玩笑供應者(「連蔥與蒜都分不清楚的農民!」)。只是這一次,我將提供的不只是飯後消閒,還有餐桌上的米飯。我想讓全家人都吃到在自己的土地上自耕自種,結穗熟成的米食。

二.一樣的土地,不一樣的凝視

我帶著以上的理想與幻想開始從農,沒想到的是幫農身分也從此改變了我與這塊土地的關係。多年來我曾經想要在這塊田上種樹,做生態池,蓋自然屋,這些夢想雖然最後都因為我身處遠方而無疾而終,但那塊田始終是安身立命的托付與想望之地。但也直到以幫農的身分接近這塊土地,我才發現從前的種種想望始終是高度抽離的想像。當我初次與H站在田頭,嘗試告訴H我家的田到底是從哪裡到哪裡時,我才驚覺自己竟然無法說出確切的範圍。回家探問的結果更加驚聳:我與父母親赫然發現,我們的地竟然是兩塊田中間鄰接部份的一條狹長帶,因此除了土地正中有個水泥田埂,這兩塊鄰接的田還有個約一公尺的高度落差。這塊從中隔開,上下還有高低差的小面積田地該如何用機器耕作?而擁有此田十幾年的我們又為何對它的確切所在與面貌如此無知?

田地正中的田梗

 

父親帶著歉意解釋,當年買地時只從兩塊毗鄰地裡選了「比較小的那一塊」,反正本來打算蓋房子,所以根本沒關心高低差與田埂這種與農業生產有關的問題。 其實多年來我也去了那塊地無數次,但既然只是滿心歡喜地對著這塊地投射理想中不同可能的「未來」,眼中所見也就非常有限。原來,這麼多年來,即使當我跟父母或帶著朋友去「看田」,我眼裡看見的也只是它在我想像中的樣貌(樹苗圃,生態池,自然屋),而不是作為糧食生產的農田。直到真要種田了,才開始基於務農的實際需求考量重新認識這塊地。

多年來視而不見的還有種田的人。H問我,那塊地現在是誰在種作?我從父母問到外婆,大家都只知道是位姨丈介紹的「佃仔」,多年來與父母始終維持著他種一期稻作並在收成後完成翻耕與綠肥撒種,讓我們領二期稻作休耕的互惠關係。但他是誰,住哪裡,用什麼方法種田,父母從不知曉。我與H透過姨丈找上這位「佃仔」 阿仁,才知道阿仁有自己的中型耕作機械與育苗場,耕作面積接近五甲, 其中自己的田大概一甲。阿仁其實是位耕作規模中等的代耕者,不是佃農。而像阿仁這樣的代耕者已經是台灣農村的主要勞動力,在低迷的糧價時代與妻子兩人以代耕維持生計,讓小孩念到博士畢業。

喜歡邊開耕耘機邊嚼檳榔的阿仁說自己也是博士,是種稻博士。與種稻博士阿仁交陪將我與H帶入一個素樸的道德經濟。對農田原本渺不關心的父母與外婆一旦知道了耕作者為何,反而生出一種矛盾情緒,猶豫起要不要讓我與H接手耕作。長輩們的考量一方面有其歷史根據:他們害怕重蹈一九五〇年代因耕者有其田政策而失去部份持有田地的覆轍,一方面卻也對阿仁產生不好意思的想法,覺得冒然中斷代耕關係近似白白奪走他部份生計。我與H於是商請阿仁繼續為我們整地插秧與收割,以機器代耕的工資補貼阿仁的損失。

與阿仁維持合作關係是個關鍵性的決定。在後來的一期稻作過程中,我與H從阿仁那裡得到許多幫助(見下集)。與阿仁保持合作關係還讓我有了一個意外的發現: 代耕者對於土地擁有者似乎也同樣陌生。阿仁很清楚附近農地其他代耕者的權力版圖,但並不清楚相關區域中的所有權版圖。我們因此在還未對他說明擁有隔壁田的親戚也同意把田讓我們代耕的情況下,就從他手中同時接收了兩塊田地的代耕權。相對於我與父母親眼中以所有權制度定義分區的農村地景,阿仁認知的農村空間秩序非常不同,是以土地的農業生產價值為主要認知取向。這種農村地景認知朝耕作者與所有者兩極化分離的現象在農村人口結構老化與開放農地買賣後愈發嚴重,造成代耕者年年耕作同一塊田,但土地所有權卻可能數年即轉一手,而且這些所有者多半會是像我的家人們一樣,只關心土地的商品價值,而從都不知道自己的田在種什麼,由誰種,怎麼種。諷刺的是,台灣的農業補貼政策從休耕補助,農保,到老農年金的對象也都只針對土地所有者而非耕作者,這樣的政策掐住了代耕者,讓他們至少得付出與休耕補助相同或更高(在熱門地區如宜蘭)的租金才租得到田來耕,徒增耕作成本。如此政策,與要求土地所有權的有機認證制度(因此代耕者就算想轉型作有機也沒辦法認證)一樣,都顯示了台灣農業政策從來不具備從農業生產以及務農者立場出發的思維。

(中場休息下田去。待續…)

下集預告:手工育苗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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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丁丁 2010幫農記 (上)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1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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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美的風景,好動人的文章,胖虎扣首泣謝啦。文中提及「台灣的農業補貼政策」形成一種社會的結構,儼然框限著在地與新回農的行動者。只是,小小補充一下,誠如「台灣農業政策從來不具備從農業生產以及務農者立場出發的思維」,大哉斯言,我們的政策也需要像是從土地特質與地理紋理生長出來的有機生命體,如果我們考慮照片中雪山山脈及其沖積扇也是一種行動者的話,那他會能動作、有力量、甚至影響改變其他的行動者,特別是當巨大災變當前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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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釘,
你不怕你媽看到阿?
有權力就有異化,不管是現代還是前現代,只是前現代的異化關係包在一些看似文化的框架裡,現代的異化就簡單地以法律或行政命令格式化了。不是只有你們家,我們每個人其實無時無刻不在異化的邊緣,或早已異化,也隨時都在背棄一些我們看不到的。做人,很難,要不異化,更難。起碼,法律的有根有據,讓我們的反省有脈絡可尋。真是有勇氣阿,真的撩起褲管來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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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釘,我好喜歡妳的文章!加油! (我是以前跟妳同一州海洋世界大學現在放逐餓州牛城的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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