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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芭樂

貓兒契

2015-11-19 回應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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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雕版印刷、作為商品販售的日用類書起於宋元之際,而大盛於晚明,提供許多日常知識的材料,讓研究者得以一窺中國帝國晚期的知識世界。本文以最早見於元代通書的「貓兒契」為例,呈現這類特別的知識如何在商業出版物中流傳、討論契約格式的應用,並嘗試解讀其中的人貓關係。

元代出版的《新刊陰陽寶鑑剋擇通書》收了一則契約範本「貓兒契式」(圖一),這則與貓相約的契約格式與內容均很特別。所謂「契式」即供人依樣畫葫蘆的契約範例。此契正中央是貓的畫像,圍繞著貓的畫像,由內而外逆時鐘方向的是契約的文字內容:

一隻貓兒是黑斑,本在西方諸佛前,三藏帶歸家長養,護持經卷在民間。行契○○是某甲,賣與鄰居某人看。三面斷價錢○○,○○隨契已交還。賣主願如石崇富,壽如彭祖福高遷。倉禾自此巡無怠,鼠賊從茲補不閒。不害頭牲並六畜,不得偷盜食諸般。日夜在家看守物,莫走東畔與西邊。如有故違走外去,堂前引過受笞鞭。某年某月某日,行契人某。

圖一

而契約的兩邊寫上「東王公證見南不去。西王母證見北不遊。」這則契約是在買貓之後訂的,不僅是交待了所有權的移轉,更加入貓的行為規範。要貓到新家後勤奮巡守捉鼠,不得傷害其他牲畜與偷盜食物、不得到處亂跑,否則就得要「受笞鞭」。

「貓兒契」的起源難以考究,可以流傳至今是因為在宋元之際刊刻出來。最早的來源《新刊陰陽寶鑑剋擇通書》是日用擇日宜忌等知識的系統匯集,這些知識可以上溯到先秦,部份仍流傳在當代家用的「農民曆」中。這份「貓兒契式」收在「買貓兒法」條下,該條之前是與牲畜相關的擇日宜忌條目,如「造豬椆」底下列有修築豬舍、買賣豬隻的良辰吉日,而「買貓兒法」條下還有挑選貓隻的口訣。收在同卷中的還有如「修作陂塘」、「種蒔栽植」、「養蠶經絡」等與日常農作相關的主題,教導讀者作這些事情最好的時刻。

現在留存的《新刊陰陽寶鑑剋擇通書》並不完整,作者與出版資訊不明,但明代建陽醫家、出版家熊宗立(1409-1482)編輯出版的《類編曆法通書大全》有許多條目在次序與內容上與《新刊陰陽寶鑑剋擇通書》有相類之處。熊宗立稱這本《類編曆法通書大全》重編自元代江西宋魯珍的通書與何士泰的曆法。在序中他說:「獨清江宋輝元通書集先賢之秘訣,會諸家之所長,辨論詳明,使天道人事各隨其時,非深知羲和之道、造景純之閾,得袁李楊曾劉范諸君子之傳,而能然乎?誠所謂『陰陽寶鑑』者也。」可見得此類「陰陽寶鑑」稱重的是內容有所本,繼承自先賢大師,且能夠將這些知識匯集整理,「會諸家之所長」。這些系統化的知識在商業出版發達的宋元之時刊刻成書,在更廣泛的讀者之間流傳。

現在無從得知熊宗立對宋魯珍的通書有多少改易,然而收在《類編曆法通書大全》中「納貓犬」條下「貓兒契式」和「相貓兒法」,與元代《新刊陰陽寶鑑剋擇通書》中的完全相同(圖二)。在時代稍晚,由建陽名家余象斗出版的《新刊理氣詳辯纂要三台便覽通書正宗》亦有收錄。不僅是在通書這個類別當中,在晚明一般性的日用類書,如《新鍥天下備覽文林類記萬書萃寶》(1596)、《新鍥全補天下四民利用便覽五車拔錦》(1597)、《新刻天下四民便覽三台萬用正宗》(1599)、《鼎鋟崇文閣匯纂士民萬用正宗不求人全編》(1609)也可以看到形制相同的「貓兒契式」收入於各書的〈剋擇門〉當中,僅只在文字上或有一二脫落轉訛。這些日用類書多在以出版廉價書籍出名的福建建陽編纂印造。在銷售壓力下,書商競爭內容的正確(「正宗」)與齊全(「全補」、「匯纂」),爭相推出新版。即使書中的知識在當時未必實際運用,然而在反覆新刊重刻間,這些知識以相對穩定的板刻圖文形式從元到明流傳了兩三百年。

圖二

買賣牲畜動物都有相應的契式,但只有買貓獨樹一幟,不僅有畫像、特別的形制、有行為規範,還需要東王公、西王母來見證。也只有貓兒契是放在需要特別陰陽知識的通書之中,在日用類書裡被歸為剋擇門。貓兒契的契文本身是七言韻文,並寫成螺旋狀,具有術法的色彩。特別的文字書寫或排列方式在文書(如符咒)中可讓文字有超越字義的象徵性力量,成為文書效力的一部分。其他種類的契約也有藉由特殊的寫法取得特殊效果,但唯有貓兒契需要如此排列。傳統中國契約有各種不同形式。例如從東漢便開始使用的「買地券」。「買地券」是古人將與幽冥世界買地的契約刻在磚石或竹木上,隨死者下葬,以確保死者墓地的使用權,不會受到惡鬼的騷擾。歷代的買地券形制不一,與世俗的土地契約有類似之處,但涉及神通。貓兒契與其他契約形式上亦有不同,展現出與貓往來和其他動物的不同之處。這些不同形式的契約可以讓我們再思考契約的意義:什麼樣的事情可以用契約規範,而文字立成的契約效力何來?

這則契文開頭便道出貓的不凡地位。許多明清文獻提到中國家貓來由,常引《玉屑》:「中國無貓,種出於西方天竺國,不受中國之氣。釋氏因鼠咬壞佛經,故畜之。唐三藏往西方取經帶歸養之,乃遺種也。」雖然《玉屑》這本書來源不明,從貓兒契開頭的「本在西方諸佛前,三藏帶歸家長養,護持經卷在民間」可知這種說法最晚在元代已經出現。蓋在中國中古佛教寺院是重要的藏書所在,須養貓「護持經卷」。俄藏敦煌寫卷中有一首《貓兒題》:「邈成身似虎,留影體如龍。解走過南北,能行西與東。僧繇畫壁上,圖下鎮懸空。伏惡親三教,降獰近六通。」在這首可能作於唐宋之時的題畫詩中,貓不僅是護持經卷,甚至伏惡降獰,接近了「六神通」的境界。

養貓是為了抓鼠,乞得一貓保全家中藏書,是宋代以來文人的詩作題材之一。如陸游《贈貓詩》:「裹鹽迎得小狸奴,盡護山房萬卷書。慚愧家貧策勛薄,寒無氈坐食無魚。」不過在迎來新貓之後,遇到的最大問題是如何建立與貓的主從關係,讓貓乖乖在家不亂跑。針對這樣的困擾,《新刊理氣詳辯纂要三台便覽通書正宗》提供了「納貓法」供主人參考。還沒進家門便有一道道程序,煞費苦心:

凡買貓用斗桶等物以袋盛之,勿令人見至家。剖箸一根,和貓置於桶內盛云。每過水溝缺處,將石置之,使不過家。從吉方歸,取貓出拜堂竈大畢,將貓箸插于土堆上,使不在家撒屎。然後復床睡,勿令走出。為法也。

不僅如此,這寫規範還需要寫在契約上,畫像為憑。立下文字後,更要由東王公、西王母見證,令其「莫走東畔與西邊」、「見南不去,見北不遊」。種種努力,只希望藉由神靈、文字與儀式的力量,讓貓大爺做它該做的工作,不要逃跑。在人與所有動物的勞動關係中,只有和從佛國帶來民間的貓要如此費心。

在晚明日用類書中可以看到的「貓兒契式」,到了清朝之後似乎很少看到。與前述通書集彙相近的《玉匣記》是清代流傳最廣的日用通書。《紅樓夢》中巧姐著涼,鳳姐便是叫平兒拿出《玉匣記》,查出是遇著花神,須拿紙錢送祟。不過在清代版本的《玉匣記》中只收了「納貓吉日」與教人挑好貓的「相貓法」,不再有連文附圖的「貓兒契式」。在其他的一般日用類書中,也不常見到此契式。

或許人類在歷經數百年的失敗之後,已經放棄了以文字或神靈馴化貓的嘗試,束手為奴。

 

※ 芭樂特邀客座寫手李仁淵。本文改編自中研院週報第1542期〈知識天地〉的文章,文中所引詳細出處,請見〈知識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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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仁淵 貓兒契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6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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