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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嘎鼓嘎,紐姑紐嘎!

那一夜我們說「政體」,在善導寺三號出口

2014-05-19 回應 0
作者:

[鼓嘎]

鼓嘎鼓嘎 紐姑紐嘎!!!
什麼意思呀?
國家國家 沒有國哪有家!!
蛤?!
紐姑紐嘎!!

~《那一夜,我們說相聲》

1984年,賴聲川與李國修、金士傑推出一齣獨特相聲劇《那一夜,我們說相聲》。民國七十三年的我,懵懂之中,超愛聽這齣相聲劇,尤其上面揭出的段落,真是百聽不厭的梗。外省口音裡的「國家」,說起來像「鼓嘎」,我父親的四川口音聽起來像「鬼家」;住在眷村的我,聽過各種口音的「國家」,因此常常對這個段落特別是會心一笑。

如今,我在台灣原住民社會做過些許了研究以後,也發現原住民本來大概沒有「國家」這個詞,要嘛借用日語為こっか,要嘛引申原語!如泛泰雅族人可能叫「gaga」嘎嘎(有規矩的組織) 吧!國家是一種「政體」(polity),「國家」可以有不同的政體,原住民有沒有類似「國家」這樣的政體,是定義問題,因此,本文所謂的「國家」是許多依著不同脈絡,各自表述的政體,姑且以本文標題「鼓嘎」為替,說明台灣島民與原住民對於「政體」的多元想像。晚近,因殖民政體的嵌入,原住民族的「政體」成為對照組,原住民本來有什麼政體?晚進有許多研究,而今年三月以來的學潮,因為反服貿的粗糙,以及許多對於現今統治政體的不滿,有許多新的討論,如有革命之姿,希望台灣能改朝換代,或者重新共和(republic),討論台灣這個區域,適合什麼樣的政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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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4月3日(周四)晚間7點開始的時候,我荷蘭的同學,阿美族的Nakao Eki Pacidal(萊登大學歷史學博士候選人)與同是阿美族裔的原住民運動者Namoh Nofu仁兄共同在台北市捷運善導寺站的三號出口,主講與主持了稱為「第一次原住民族路邊論壇」的活動。活動的題目為:「原住民貴族化 + 君主立憲制一勞永逸的解決原漢問題,有效醫治漢人的認同矛盾」。活動的宣傳海報,也希望任何想來談的人都能上台發言,並歡迎各族群踴躍參與這場互動式的演講,也就是說將保留大量時間,讓現場的人們進行溝通討論。主辦人建議參加該活動者,能先讀過講題大綱以及留學法國的佛國喬在2008年寫的《我是台灣君主立憲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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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當口,討論台灣這個區域,適合什麼樣的政體?是個很複雜的問題。簡單來說,台灣還不是個國際承認的國家,也就很難談台灣這個國家該有什麼政體,也就有類似「鼓嘎鼓嘎, 紐姑紐嘎」之嘆!!! (國家國家,沒有國哪有家?)以往對於台灣是否該成為一個國家或是什麼政體的國家的相關討論,大概還是類似孫文的五族共和卻不融合,或是西方父權式的民族國家,儘管有五族共和的理念,卻往往是一族獨大的共和。

善導寺的活動竟然以佛國喬的大作《我是台灣君主立憲派》作為討論綱要,並且認為「原住民貴族化 + 君主立憲制」就能一勞永逸的解決原漢問題,有效醫治漢人的認同矛盾,這有可能嗎?貴族制度是中國人花了幾千年才某程度拔除的玩意,君主立憲大概是晚清慈禧太后想苟延殘喘的方法,原住民貴族化 + 君主立憲制簡直是時空倒錯。

但是按照我對Nakao Eki Pacidal的認識,其中不是Kuso的手法,就是很嚴肅地認真。我認真地讀了佛國喬的大作《我是台灣君主立憲派》之後,竟然以為自己是小叮噹,得到時空任意門,也覺得原住民貴族化 + 君主立憲制真的是一個適合台灣的政體理論與實踐綱要。因此,我也參與了該次活動,並記錄與會者的發言,原來,我們都是君主立憲派!但是還有些許問題,需要更多的討論。

為了傳達該活動的意見與交流狀況,以下以佛國喬的大作《我是台灣君主立憲派》作為討論綱要,記錄點滴,以扎實理論並表達我做為一位原住民人類學研究者所獲得的感動。以下有請佛國喬以及現場諸君重現現場。


[我是台灣君主立憲派]

佛國喬:一個隱密好幾年的小心聲,今天要與大家出櫃了:其實我是君主立憲派。我知道目前台灣或台派裏,少有人與我持同樣政治意見,但為了不讓有一天醒來,連自己都忘了這麼棒的想法,還是得在此披露一下。(這不是kuso文,馬「騜」的支持者請勿亂入給我加油,而且除了最後一段是幻想文外,全部都是以很嚴肅認真的心情在寫的,請相信我。)

一開始,真的以為佛國喬的文章很Kuso,但想到她在法國讀書,對於許多君主立憲國家的現況親見所聞,應該不亞於我在荷蘭的聽聞,大部分的荷蘭人都很愛戴皇室,至少每年的女王節都是全國狂歡,而日本的皇室也是受到人民愛戴有加。仔細一想,我們無法體會這種國家的人民為何如此愛戴皇室,乃是因為我們好不容易推翻滿清皇室建立民國,我們不愛戴皇室是因為滿清腐敗。換句話說,滿清如果不腐敗,我們依然是皇國,但不一定是立憲國。佛國喬倒是點出了吾人思考的誤區,我們就是以為我們立憲共和了,不再是皇國了,所以想都不想君主立憲的可能了。因此,什麼是君主立憲國,我們連常識都沒有,佛國喬幫我們解釋了一些:

佛國喬:君主立憲又稱虛君共和,這種國家多是民主國家,至少比目前的台灣民主,日本、英國、比利時、荷蘭、瑞典、西班牙…皆是例子,這些君主之未廢,是有其歷史傳承,但現實上也具相當功能:皇室可作為一國象徵,是一面活著的國旗。

採君主立憲的國家們 by 佛國喬
採君主立憲的國家們 by 佛國喬

君主立憲又稱虛君共和,也就是有一個皇帝作為君王的民主共和國。君王如何能與共和放在一起呢?這大概是吾人思考上的障礙點:既然民主了,怎麼還需要一個虛位的無實權的君王呢?既然是republic重新公共,怎麼還要有個君皇要人民伺候呢?這不是挺虛偽的嗎?退翻滿清,建立民國(republic)的吾人還是很難想像虛君共和?但是,眼看許多在十九世紀或二十世紀建立起來民主共和國都搖搖欲墜,而延續自中世紀皇族道統的許多歐洲君主立憲國家,大抵都能富國強兵,君主立憲制度,大概人類政治制度演化上頗能適應的政體之一。儘管,我們尚未能思考這種政體是否適合台灣,佛國喬像讓我們想像一下,台灣如何以君主立憲制來建立一個國家,擁有適合的政體:

佛國喬:以下是我的「建國方略」,恭請大家繼續閱讀下去:

在君主立憲的前一年,我們要先進行徵求國王的工作:依現在存活的語族而分,每語族皆可依其血緣考據,以傳統方式,選派出一位大頭目,作為台灣的君主 「之一」,至於漢語系的就別來亂了,這世界上有聽過移民者來承擔「道統」的嗎?不過,那些流著純正頭目血液,卻不會說該族語的人,也別來亂了,因為失語已經代表他放棄其身份可賦予的任何資格了。

佛國喬一霹頭就要我們徵求國王,像是在扮家家酒,哪我們就扮家家酒,角色融入一下這個cosplay的情境:我們群龍無首,需要個老大,但我們每個人都要當老大,因此有些紛亂,所以我們要嘛拼個死活,最後活的當老大或國王,這樣有些太傷!要嘛我們趁有力氣有理性的時候,彼此之間選一個,但人人都要當老大,很難心平氣和地選出一個大家都贊成的,那還有什麼選項呢?就是選一個跟我們完全無利益瓜葛的人,當我們的王,由他來仲裁,儘管他可能不太清楚所有脈絡,但總比我們彼此之間廝殺來的好。這樣以他人做我王的方式,在台灣原住民的社會中,是曾經發生過的,魯凱族好茶社史官奧威尼曾經記載過這樣的政體:

據說,鹿鳴安人原來最早的社會結構,是單一沒有階層的社會,只有首領來領導,但是有時候為了爭取領袖的地位,總是爭論不休,造成不能團結外,還有可能造成分裂的危機。於是有人提議:『應該另外邀請外來的人作為部落的中心—頭目。』

直到當來自希給巴哩吉的人被邀請作為頭目之後,族人才開始平衡,就像雄鷹的左右翅膀,必須同一概念,同一個目標,密切地相互配合一致,才能平衡飛行。這是早在鹿鳴安時,已經知道一個健全的社會,必須有貴族和平民相互制衡,才能建造一個和平的社會。「貴族和平民並非名份高低之分,而是平行對等的社會結構」,而現在的西魯凱人,依然保有他們所發展出來的社會結構和倫理文化「貴族與平民的平衡原理」。(奧威尼‧ 卡露斯(Auvini‧Kadresengan),2006,《詩與散文的魯凱 ─神秘的消失》)

佛國喬要我們徵求國王,大概就是看到台灣多元紛雜的實況,彼此之間想做頭,尤其歷來殖民者憑其武力想要總攬全局,似乎忽略台灣曾經有原住民的狀況,而且也忽略了原住民是這土地上曾經的主人的事實。佛國喬的理論預設之中,其實有西方羅馬法的先佔理論。就是在一片無人的土地上,先有使用事實的發生者,就這片土地的主人。殖民者如日本人忽略這個事實,直接宣布原住民先佔事實的無效,或以戰爭征伐原住民土地,剝奪其人權。因此,佛國喬認為,殖民者或移民者忽略了先來後到的人之常情,真的是鳩占了雀巢。原住民被剝奪了土地,被侵略都是事實,但原住民沒有失去其「道統」,這個道統就是原住民是先來者,依自然法,依然擁有土地權或主權,而移民者儘管擁有土地,但不是道統之繼承者。羅馬法中對於先來後到這種禮節的尊重,其實是源於人的普同心理,在可以說理的時候,先來後到都是人們所尊重的。法律中的私法(private law)大概也是源自于這個基本觀念。

其實,台灣原住民對於土地及領域的治理,也是以先來後到的理論為基礎。如鄒族人的頭目家族(peyongsi意味蜂王或主幹),往往是開疆闢土的家族為之。泰雅族或布農族擁有首先播種權的,也往往是開拓的先鋒家族。各族為了劃分界限或確定領域,經常直接結草記之,不需人們之間簽約。比如說魯凱族人遷到好茶社時,就由開拓者立石埋柱就可以確立領域,而不需與任何人溝通。埋石立柱與結草標示,都是臺灣原住民習慣使用的標記或立約方式;立柱或結草之後,主權的獨立與自治發展的權力於是確立,這立柱結草的締約關係發生於宣稱權利的一方與大自然之間,也就是發生在一束草或一粒石頭之間,中間不需第三者。人與自然之間的盟約一旦建立,互存的生態區位便得到定位與界線。然而這先占權的約定,要能成立,得先對環境及社會景觀有充分的理解和洞察。如果佔了別人已占之地,就不對了。所以,原住民立柱或結草,看似與大地直接利盟,其實也是在確定了「無主」之後才施作的行為。

這是說理的情境,但如果硬是要佔他人之地,就是要訴諸戰爭法則。原住民也有戰爭法則,出草獵頭,火拼一場,看誰勝負。但是面對強大的殖民者執意要佔地之時,原住民只有失去人權。因此,現在原住民依然處於戰爭時期,毫無平時人權,不然怎麼會被剝奪土地,強制禁語。而幾百年來,原住民已經難成人形,因此佛國喬認為,能繼承道統的原住民,是依然不放棄語言持續對抗殖民者的原住民。這有象徵意味,保留語言表示依然願意對抗殖民者,不想說自己的語言,表示服從投降殖民者,放棄自己先來的先佔者地位。至於後來者如漢人,如果是透過戰爭等不合法手段,或者欺罔先佔者,不尊重先來後到之禮節者,都無繼承道統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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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台灣在殖民者來到之前,自然法中「先來後到」之禮儀或戰爭之自然狀態兼有之,不能諱言,即使殖民強國不來,侵略兼併自然有之,因此島上幾十個「族群」彼此之間也是競爭激烈。為了讓理性有禮的時代持續,佛國喬認定大約有二十幾族(語族),得以成為台灣道統的繼承者,約莫也是日本人來之時台灣的當下現況(status quo)。為何時間定在日本統治開始之前,大概是因為日本人完全不承認原住民的先佔之權,乃是因為日本人將原住民不當法人或自然人而不具法律地位,這與英國女皇視原住民為「人」且俱有主體,因此占其地還須經過其認可或簽訂條約才得以達至,真是大相逕庭。滿清似乎還將原住民當人,具有私法上與漢人簽約買賣的能力與權力,雖以蠶食鯨吞方法,大抵尊重先來後到之理。因此,佛國喬以日治開始時的實況,排除了許多平埔族,大概因為他們已經放棄語言而放棄自己的道統,他將當時的「生番」或「歸化生蕃」視為繼有台灣道統的族群,因此認為:

假設一年後,有二十個語族經其傳統方式選擇出大頭目,那台灣將存在二十個皇室,每個皇室都可以將其部落的傳統領域畫為「皇家獵場」,各立皇家法案管理;皇家們還可依日治時代的調查結果為基礎,在其部落內,各自建立台灣皇宮,富麗堂皇是一定要的;他們也可以依其傳統,由世襲或推選方式產生繼承者;台灣於是會有一小部份人是流著皇家的血,至少流著與皇家相近的血,走路都有風,各語族內部的認同,當然會大大加強,種族歧視的情況亦會大大降低。

佛國喬認定了二十幾個道統皇族,kuso地認為要蓋富麗堂皇的皇宮,也要走路有風,這其實是一種補償心態吧!這也是一種轉型正義的慶祝方式吧!台灣得以返回日人所破壞的正義狀態,該是值得嘉年華一般。得以繼承道統即台灣國家之主權的皇族當然要有基本的扮相,因此,佛國喬有此kuso,但是以原住民之樸素,茅草小屋裡都可治國。換我kuso:二十幾個皇家輪流執政,有不同的國服與國歌,聊可表示台灣雖蕞爾小國,卻多元豐富有餘。佛國喬說:

二十個皇家當然不是各管各的,作為一國之王,他們必需輪流「在位」來作為台澎金馬的共主。他們在位的那一年,其部落皇室即升格為國家宮殿,皇室成員接受皇家禮遇(見下說明);在那一年,其語族的傳統節慶,就是國家節慶,必需以舉國之力投入舉辦;也就是說,每年的「國慶日」會出現在不同的日期,二十年一 個循環;至於那一年的國服,就是由該族的傳統服飾所發展出來的服裝,除了皇室成員外,首相及相關官員在晉見國王時,也必需穿著;而那一年的國歌,就是由該 語族的詞所填,通過台灣的義務教育,每位台灣人至少都要會以二十種原住民語言唱國歌 (放心,小朋友「人唱亦唱」能力是很強的)。

一年屆滿後,原皇室就傳位與另一語族的皇室,不再受有皇家禮遇,各自士農工商而去。這種輪流當國家元首的制度,不是我發明的,馬來西亞目前就是。

網友deadly2009年8月6日 下午7:07補充了馬來西亞君主立憲的狀況:

沒有思考過台灣以君主立憲為國體這條路的可行性,但在馬來西亞是這麼做的。各州各有蘇丹國王,在實際政治舞台之外,輪值扮演了所謂的國王。泰國國王自己讓出了政治舞台,在後面也是有聲有色。那時確實是羨慕的。因為皇室有超然性,雖然不能直接控制政治現狀,但有很大的能力去影響民意。或許,差異在於歐洲國家的國王,對商業行為戰爭國際化等等的手段很熟悉。像沙烏地阿拉伯的王子,是既有很多資源得以受高等教育。而台灣,以現有的城鄉差距連帶的原住民劣勢,以及長期的現實……君主,這主意還不錯,但距離好遠阿。

佛國喬:所謂皇家禮遇,除了擁有比首相更高的薪水外,在食衣住行上都由一群固定的皇僕所照顧著,比如全台灣最好的陶瓷藝師,將受雇於「官窯」工作,全台灣最好的小 米釀酒師,也會在皇家酒坊工作;我們於是需要各式各樣的皇家工坊,作為台灣精益傳統工藝的場所;有些工坊可能是因應單一語族需要而生。消極而言,君主立憲 會是一個活化保存台灣傳統文化的重要設計,至少,各語族的語言都會有一家庭堅持用下去,不然就會被除名;積極而言,這些工坊將建構出所謂的「國族品味」。

我認為:皇室該受禮遇,而且應該特別受到禮遇,感覺這樣比眼巴巴看著許多總統或官員貪污還來得划算,況且皇室的國族品味還有文化產業的潛力。

佛國喬:台灣每年都要供養二個家庭作為皇室(另一個是皇儲,次年要上任的),看似多了一筆額外支出,但是,因皇室的建築、儀式與節慶活動,而賺回來的觀光財,一定會大過於之;此外,皇家工坊師父們的產品,除了提供皇室之用外,也可以以高價賣給國內外文化消費者,有了Royal一詞加持的物件,能不貴一點嗎?

但有許多人會質疑,平埔族被排除繼承道統的權利,其實是二次的傷害,把平埔族群當作後來者對待,似乎忽略了平埔族本來就是原住民的歷史事實。平埔族有丟失語言的事實,但並沒有不抵抗殖民統治的事實。況且我們可以看到許多族群正在努力尋回母語,如西拉雅、道卡斯、巴宰等族裔後代都在努力。佛國喬以語言為判準,大抵能刺激原住民以語言來作為確定自己認同的努力。看起來像是不得已的判准。如果你會說母語,沒人說你不是原住民,如果你不會說母語,大抵有人就會質疑你是原住民的程度。這是某種政治正確,其實是一種刺激文化振興的手段。不會母語的平埔族就是等同于漢人了。但一旦你會母語就是繼承道統的原住民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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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國喬這個策略,有些人認為會建立原住民沙文主義,非原住民將成為次等公民。但佛國喬認為「即使我們很想把非原住民變成台灣島上的次等公民,但這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台灣的政治經濟甚至文化權力,一定都還會是在漢人手上,君主立憲制無法倒轉之,只能進行一定程度的補償。」

佛國喬「補償」兩字,道盡許多理論。種種所謂對於原住民的優惠政策(affirmative action)都是補償政策。但問題要補償的對象都是這些受害者的後代,受害者的後代是很難確定的。在複雜與煙滅的歷史之中,要框定收害者是很難的,只好來補償受害者的後代,這是更難的方式。有以血統論者,美國對於印第安人有八分之一或十六分之一血統都列入補償對象,而佛國喬的語言論也許是另一個沒辦法的辦法。因為補償,照理說應該補償受害者,但是受害者都已經死去,只好優惠其後代。

有人質疑,其後代並沒有對抗殖民者惡劣統治手段的行動,所以不算受害者,所以不需受到補償;因此,其後代如果不說母語,表示一點都不想抵抗殖民統治,因此不是受殖民者,所以不需補償。這個邏輯有些道理,但是,受害者的後代不管是否堅持母語或認同自己為原住民,大抵都是間接受害。間接受害的事實,比如說,父親被殺,兒子變單親,是受大害。但是,這些所有後代間接受害程度是多少,很難知道!因此,大抵都以血統論之,而不是以受害事實論之。

但是,以血統論而言,台灣有多少人可能是原住民的後代呢?泛平埔族人口難以估計,現今已登記為原住民籍的人口中,有多少是受害者或受害的遺緒,也不一定,或者一直是受惠者也不一定。所以,優惠政策(affirmative action)或補償政策遭到許多質疑或認不公。佛國喬的貴族君主立憲是不是一種優惠政策或補償政策呢?能成為國之大體為政體嗎?將獲得許多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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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永清 鼓嘎鼓嘎,紐姑紐嘎! ~ 那一夜我們說「政體」,在善導寺三號出口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index.php/article/5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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