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田野險惡,還是人心
談人類學研究生Henrietta Schmerler(1908-1931)的死亡與污名
1931年春季,才剛進入哥倫比亞大學人類學研究所就讀滿一年的Henrietta Schmerler,就像我認識的臺灣人類所碩士生一樣,一方面必須面對沈重的課業負擔和助教工作,另一方面還要安排能夠初試身手的暑期田野,而她的指導老師Ruth Benedict在新墨西哥州限定六名學生的田野實習班更是炙手可熱。儘管Schmerler的聰慧與能力早已受到系上師長們的肯定,甚至還送出了一篇之後被《美國民俗期刊》(Journal of American Folk-Lore)接受刊登的論文,她最終還是沒有獲得這個名額。但Benedict勉勵她不要氣餒,要她去找另外位指導老師、鼎鼎大名的「Franz老爹」Franz Boas問看看有沒有別的機會,並補充道:「他老人家對妳可是有很高的期望呢!」受到鼓舞的Schmerler立刻跟Boas約了時間面談,而Boas也旋即從系上的一個特別的經費來源提了五百美金給她作為田野補助之用,並建議她去「白山阿帕契印第安人保留區」,因為那邊已經很久沒有研究者進去了。沒有人會想到,這是前途一片光明的她首次也是最後一次的田野。於1931年六月底進入白山保留區的Schmerler,在做了將近四個禮拜的研究後,於七月底被發現陳屍於山溝中,遺體上有明顯他殺與性侵的跡象。十一月,一位當地阿帕契青年Golney Seymour認罪,之後在法院被裁定一級謀殺罪成立,處以無期徒刑。這個在當時震撼美國人類學界的案件,現在則隨著當事人的逐一死去(Seymour在假釋出獄後於1980年死於保留區家鄉中)而逐漸被遺忘。
我第一次聽到Henrietta Schmerler的名字,是兩年前在書寫一位於1939年巴西田野地中自殺的美國新銳人類學家Buell Quain的文章時,在蒐集資料的過程中發現的。與Schmerler一樣同樣系出於哥倫比亞大學人類學系Benedict門下,Quain的死很自然地讓許多人聯想到八年前的Schmerler。然而深受Quain自殺疑雲吸引的我,對看似證據確鑿的Schmerler案件並沒有感到特別好奇。我當時不知道的是,她的死亡事件之後變得如同某種警世故事一般在關於研究倫理與方法的著作中流傳著:不要像她一樣,害自己在做田野時被殺害。例如在1986年美國人類學學會的《人類學新聞》(Anthropology Newsletter)刊物中,即有一系列針對這個案件與田野中的性別議題的討論。在這些論述中,她往往被形容成了一個不聽師長指示、不願意接受當地官員與白人居民的幫助、遊玩多於研究的天真莽撞的研究生,更極端的還有輕忽異地性別關係、以性吸引力換取資訊卻玩火自焚的心機女子的形象。然而年僅二十二歲、受到哥倫比亞人類學系嚴謹訓練且備受到期待的Schmerler真的是這樣子的人嗎?她的姪子GIl和姪女Evelyn Schmerler在事件發生多年後仍鍥而不捨地挖掘檔案資料,試圖為這位素未謀面的姑姑洗刷污名。去年他們把三十多年來的成果發表成Henrietta Schmerler and the Murder that Put Anthropology on Trial(2017)一書,並且建立網站,還原她在如此明顯的「責怪受害者」的論述之外,更加立體的樣貌。Gil也與有相同親身經驗的人類學家Megan Steffen聯繫上,一同為這個攸關田野倫理但沒有被仔細討論的議題發聲。
若要真的瞭解Schmerler,那就必須回到那致命的田野現場。然而距今八十幾年的田野我們要如何回去?Gil和Evelyn用了許多沒有任何人看過的材料為我們重建當時的狀況,這些包括田野書信、FBI檔案(透過艱苦的法律程序才拿到的)、以及最重要的,她三個多禮拜的田野筆記(被收納在亞利桑那州立博物館庫房中完全沒人碰過)。她在田野中的狀況大致如下:在有些唐突地進入保留區並與地方政府官員照過面後,Schmerler很快地找到了一間小木屋獨自居住,並以此為基地開始蒐集關於當地阿帕契社會文化的資料。Benedict有交代她設法找一位印第安女子當田野助手,而從田野書信中來看,她也的確照做了,但一直沒人願意應徵。在一封寄給Boas的田野報告中,她表示當地女子對她普遍有些敵意、無法親近,也因此她大部分的訪談都是與男人進行的。她也沒有刻意不搭理當地白人居民,而且由於阿帕契人在保留地中流動的生活型態,她在田野中主要的社交對象仍舊是白人。最後,她為期三個多禮拜用打字機編輯完成的田野筆記顯示她是一位嚴謹的研究者,並非玩心仍重的年輕人。筆記裡面記滿了關於宗教、親屬、成年禮、舞蹈、神話傳說的資料,並且註明了各個報導人的名字。另一方面,她的田野家書則透露了她孤寂的感受,以及進行田野工作的挫折。但她的言詞之間仍充滿對阿帕契人的尊重。
七月十八日,研究重心開始轉向阿帕契舞蹈的Schmerler非常希望能參加當晚在遠處的一場大型舞蹈活動,原本答應要開車載她過去的一位當地居民卻遲遲未出現。傍晚的時候,另一位她熟識的居民騎著馬經過小木屋前面。她問他有沒有她的座車的消息,對方表示沒有,但指著後面一位她見過面但從未說過話、同樣騎著馬的阿帕契青年,說他也會去參加舞蹈活動,這位青年就是Golney Seymour。在確定Seymour稍後真的要去參加舞蹈活動後,她接著便問他有沒有另一匹馬可以騎,他回答沒有,只有自己這匹,她於是回答沒關係。Seymour接著騎回自己的住處稍事休息,大約半小時後他又騎著馬出現在小木屋前面,這次就是要出發前往舞蹈活動了。Schmerler與他短暫交談後,終於在他的示意下跳上馬坐在他的前面,誰會知道這趟就是她的死亡之路。
以上情境都是透過證人筆錄、Schmerler當天的家書、以及Seymour第一次的自白重建的。但當這個案子開始被拿到法庭進行檢方辯方的攻防時,Schmerler開始被賦予了很不一樣的面貌。透過辯方律師的策略引導,Seymour把當天兩次與Schmerler的碰面簡化成一次(且竟然沒有被檢方質疑),表示她一開始在家中就用酒精和言語勾引他,騎在馬上時又不斷挑逗他,接著他們在路旁發生了「你情我願」的性行為後,她卻暴躁起來攻擊他,他出手回擊才意外造成她的死亡。哥倫比亞大學人類學系的師長們,包括她的指導老師Benedict以及與她討論過研究計畫的Margaret Mead,也間接地參與了這樣的形象的營造。他們近乎口徑一致地表示是Schmerler沒有遵照他們的教導與指示,在田野中自己亂闖才會造成這樣的後果,並強調過去幾年哥倫比亞大學人類學系曾指派多達九十一位年輕女性至印第安人保留區進行田野研究,從來沒有出事。Benedict的態度更是堅決。當Schmerler的死訊傳開時在隔壁州帶田野課程的她不但沒有前往關切,她甚至不願意出席法庭擔任其人格證人。如此的態度是有原因的,其一,Schmerler之死當時嚴重地影響到美國人類學界繼續進入印第安人保留區做研究的可能性,也使得田野工作研究方法受到質疑。其二,Boas畢生提倡的文化相對主義就是要扭轉落後野蠻的印第安人的文化面貌,但Schmerler的死亡事件卻又危及了這樣的立場。因此,他們必須要強調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個人行為,來確保人類學這門事業。於是就這樣,儘管Seymour最後在法庭上被定了罪,但Schmerler的污名也由此成形。
透過Gil和Evelyn的資料以及家人朋友對她的記憶,我們可以知道Schmerler絕不是一個會拿性和酒勾引當地男子的人。她甚至不怎麼喝酒,在田野書信中也有提及酒精對阿帕契文化的負面影響。她的田野筆記也顯示對當地性別關係有清楚的瞭解,並且有在遵循指導老師給她的建議。事實上,哥倫比亞人類學系的師長們在說的那些沒被她遵守的「指示」,從來就十分模糊,而一直以來他們都給予研究生進行田野工作時相當大的自由度。到頭來,她就是一位初次做田野的研究生,也許有些天真,但絕非沒有章法,也許有些執著,但絕不會為此違背田野倫理。而本著Boas文化相對主義的教誨,她應該相信若真誠地對待當地人,會獲得同等的回報。也正是如此,當天急切地想要參與舞蹈活動的她,會選擇跨上一位陌生男子(而且已婚)的馬匹。誠如Gil在接受訪談時說,她就是在錯誤的時間遇上不對的人,與阿帕契文化沒有直接關係。
Schmerler的故事也告訴我們,為何今日的#MeToo運動儘管面臨相當的爭議,仍舊十分重要。若是沒有任何發聲權,且面對的是龐大的權力結構(在此是人類學界),即使罪證確鑿的案子也會被塑造成受害者是自食其果。想想看,在每一個「越想越不對勁」的揶揄背後,有多少個背負著幾十年的污名無法為自己出聲的Henrietta Schmerler?另外方面從研究方法的角度來談,人類學研究者在田野工作之中以及之後會遇到什麼樣的質疑、批評,沒有人能預料。唯一能確定的是,不論田野時間多短暫也要把田野筆記寫好。從太多的例子可以看到,田野筆記最後往往會是最好的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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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立 是田野險惡,還是人心:談人類學研究生Henrietta Schmerler(1908-1931)的死亡與污名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index.php/article/6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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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血有淚的故事!其實即使Schmerler「拿性」「勾引」當地男子又如何,這都不能構成施暴與謀殺的正當理由,「性」也應該被去汙名!
完全對Benedict mead boas 那群人跌破眼鏡,傻眼貓咪了我這些斯文敗類。
可憐的女孩兒,在不對的時間遇到不對的人。像我在田野的時候與田野報導人發生關係,也平安無事。
靠!樓上也太強了!XDD
我都沒膽向報導人提出性關係要求,我只是偷偷拍一些心儀的人的洗澡照片,或者晚上大家共睡在客廳地板的時候,假借睡著偷偷抱著對方滿足一下而已。
三樓有事嗎?把犯罪行為跟二樓約炮比?
上頭關於偷拍偷抱的留言內容已嚴重違反人類學研究倫理以及刑法,希望只是無腦鬧板,否則是可以追究的。
話說看到十月二十號還有一個相關死掉研究生和田野方法關係的講座活動會舉辦呀? 還要付兩百元來出席,怎麼感覺有種消費受害者經驗和消逝死掉的亡魂的感覺.... 阿彌陀佛....
現在越來越多非人類學學科(尤其地理資源系)開始掌握並嘗試主導「田野調查」方法論,「人類學的精神」濫用到一個局面,研究倫理都只淪為一種幌子,過過表面形式,或者讓審核者以及研究者自己心裡好過一點罷了。 當研究助理的過程中,看過自己的老闆和其他學者(包括一些台灣近期冉冉升起的類人類學研究新星,以及在臉書圈有許多粉絲的所謂網紅學者)私下為了研究而取得資料的心態和目的都不一定恪守研究倫理的那條底線。事後再稍微粉飾下研究方法或者拍一些和諧的照片或編一些煽情感動的故事文章,還是可以變成大家所認為符合研究倫理產出的作品,甚至還可以幫忙提高研究作品的人氣呢...
為什麼非得要靠國外的故事和發表才能看到這些議題?明明這些相關核心的問題都在我們身邊台灣學術圈不斷上演發生,以另一種形式的發生在政治結構之附著下鞏固著一個學科(以人類學為例)的存在正當性。以學生身分來台灣留學探索知識的中國留學生在這塊國土上沒有被視為「人」來對待,反而禁錮在國家政治關係的角度之下被限制獲得同等生活資源的權力。我親眼見到要好的中國同學面臨苦無經費的情況下,跑去和她老闆哭訴窘境;那老師居然跟她說無能為力也不能為她破例提供人事費,因為她是中國身分。最後還勸說我同學休學回中國去,存夠錢再來繼續念完! 幹!我那時候根本不相信人類學的老師會說出這種話! 後來,我請我家人幫忙支援我同學完成最後一年的碩士班,寫完她的論文就可以畢業離開這個制度比人心重的鬼國度。她值得更好的未來對待,不至於差點成為被體制犧牲的「死掉的研究生」。
說得好像人類學研究者很無辜受害似的... 對我們原住民來說,就像我部落常常來一堆自稱人類學家或學者的陌生人來問東西,煩不煩啊! 以為聊了幾晚 遇過幾次面 參加過幾次部落活動 喝了幾杯酒 就是圈內人好朋友了的,問這個問那個,這本身就是一種錯! 田野筆記這東西也是當事人自己主動生產的產物,內容寫了什麼也都是有一個動機和目的存在。刑法再怎麼判,也處理不了更多的是現場當下人跟人之間(陌生人身分的研究者和地方族人被訪問者)即時互動下的火花和遺緒而導致的後果。
哈! 樓上留言讓我想起一些所謂人類學家學者自己私下做田野的德性和如何於部落報導人建立關係上的難相處。例如某學者之前做田野的部落裡的族人告訴我秘辛,說那個學者在部落裡是如何地自命清高,和部落的人建立不到好的關係,只是來問東西取資料就拍拍屁股離開了。更扯的是,好多年沒回去部落了,還可以陸續有新的文章出來! 奇蹟呀這是。不過後來也是自知之明 混不下去了 就轉到做東南亞某國的原住民研究。反正在國外也沒人認識那個學者,幹了什麼事也不怕會立刻傳到台灣國內。哎呀,總之人類學圈子雖然口口聲聲說用人文精神在對待世界,但是最多小動作和複雜關係的還是人類學自己搞出來的。
芭樂人類學自從9年前成立以來,一直秉持開放空間,歡迎讀者留言。基本上除了人身攻擊之類的嚴重不當留言加以隱藏之外,盡量維持版面的自由──甚至,我們也一直抗拒實名制。這在酸民文化、假新聞當道的潮流下,是有風險的。我們有些天真,一直相信良性、理性的討論可以維持。芭樂人類學成立接近9年,讀者的回應也多就事論事,讓我們受益良多。
人類學並不完美,人類學者也都離完美很遠,人類學需要面對批評──如同這篇芭樂文,即是內部進行反省的例子。例如9樓的留言批評,也是很好的提醒。
然而近幾個月留言板有些影射文字,內容未必為真,甚至帶有惡意,但發言者躲在匿名後面不負責任,實非我們開放平台的初衷。我們真的不希望辛勤耕耘9年的園地被如此扭曲利用。我們會嚴肅討論如何處理,同時請讀者們以智慧判斷匿名留言所言。
最後轉向Me too的討論覺得可惜和衝突。
Me too現在面臨的爭議並不在沒有發聲權,而恰好是發聲權持續被用來正當化益發氾濫和標準不一的控訴。
法庭是一個典型代表,各方立場看似都發聲了,但然後呢?如何檢驗和對待這些不易了解的真相?
有人花了許多功夫調查、出書,作者又花這麼多篇幅闡述這件事,然後既上篇書評後,再次強調田野筆記的重要,這些不都在指明,在既有的社會情境中,做出一個簡單的判決並不容易嗎?
Metoo的群眾意義始終不是「我也有個值得好好深究和調查的經歷」,最後如此類別,實在太看低包含本文在內的這一系列追索工作,更高估和輕縱現在Metoo造成的效應(時常是各方立場用刻板印象或道德修辭來否定檢證)
可能文章作者寫到剩下最後一段結尾的時候,因為要死線前趕交稿加上想不到收尾怎麼寫,就寫了me too 這個點吧。
還蠻詭異的,這亡者的筆記後來存放在阿利桑那庫房裡面沒人碰過了,那麼重要的刑案偵查實物居然這樣草草被處理忽視了,而且還不是被哥大人類系取回收藏保管。現在終於看清哥大人類系攀權附會的噁心樣子,還有Benedict 太令我失望了。
不曉得這女亡者最後投胎了沒,如果還在那部落死亡地點徘徊陰魂不散的話,可以請巫師來協助和亡者溝通了解當時被殺的真相;或者後續採訪當地部落是否在謀殺案發生後有遇到鬼怪的事情
回應一下關於#MeToo與田野筆記的問題。同意12樓所說的,「在既有的社會情境中,做出一個簡單的判決並不容易」,但在#MeToo運動開始前,當有涉及性騷擾或性侵的事件發生後,最終的判決往往會是聽哪一方的版本?#Metoo現在面臨的爭議當然不在沒有發聲權,但在#MeToo之前這樣的發聲權是相對微弱且沒有足夠的架構支持。若Henrietta沒有死並且能訴說她的版本的故事,在當時的社會氛圍下大家會選擇相信她,還是以「是女方主動勾引」為策略的辯方論述以及「研究生不懂事」的哥倫比亞人類學系的立場?看似不可思議,但有太多的例子告訴我們應該會是後者。這裡必須強調一下,Gil那本書並沒有說他拼湊出的版本就是事實,但是他能夠以明確的資料指出哪些對Henrietta的指控是不實的。沒錯,現在對#MeToo的批評就是那些「發聲權持續被用來正當化益發氾濫和標準不一的控訴」。當我們看到那些Harvey Weinstein、Kevin Spacey被揭開真面目時,也有Aziz Ansari或更早的杜克lacrosse球隊這些面對模糊不清甚至不實指控的被獵巫對象,但許多案例也告訴我們,後者事後證明清白的機會往往比前者持續受到權力結構所維護還要高(見Brett Kavanaugh)。我自己拋出#MeToo的點卻沒有仔細討論的反而是另一個面向:「種族」,包括Aziz印度裔的身份和Henrietta施暴者Golney Seymour阿帕契的身份其實都讓整個案件更為複雜,也確實不能用#MeToo運動來簡單涵蓋,這是我礙於篇幅無法處理的,但Gil在書中對這個部分處理得非常細膩且尊重阿帕契族人的歷史社會狀況,非常值得一讀。
關於田野筆記。沒有錯,田野筆記中記下的也只是民族誌工作者版本的事實,但至少還是留下來可以供詮釋的資料。我的田野方法老師這樣告訴我們:「如果沒有寫下,就不是資料」(If it ain't written, it ain't data),而若你有去檔案庫翻閱過田野筆記,可以清楚看到對一地社會文化掌握的程度是騙不了人的。田野書信也是,往往能夠清楚反映研究者在田野地中的行動、盤算與心態。這些都是重建人類學家與田野地當地人關係的重要材料,有時甚至比事後去找出當地人來訪談回憶還要客觀(見Margaret Mead Samoa案)。Henrietta的筆記藏在博物館沒人理反映了第一,最能夠為她「污名」辯護的材料反而被埋沒,也多虧她的後人Gil把它千辛萬苦找出來才能還原一些當時的狀況。第二,或許當時大家不認為Henrietta三個禮拜多的時間能生產出什麼東西,但事實上她是位嚴謹的研究者也具有這樣的能力。
唉呀,說到勾引,也不是說要勾引就可以上鉤的啦。也要有一定的姿色和技術面,加上當時整個氛圍 時空間的條件。就算那女亡者生前很美,對那些印地安人的審美觀來說也不一定是符合美的標準。更何況,會願意承擔那麼大的風險,為了魚水之歡而殺人? 而且還是在自己的部落,自己的家人就在附近的情況下。
如果是在我們台灣的話,可以借用靈媒或乩童的力量來幫助亡靈和活人溝通說出真相。
不過最可惡的還是 她的指導老師 Benedict 和那群系裡的學者(讀冊讀得那麼高,人心那麼黑暗)。想到之前熬夜苦讀他們的作品文字和思想,頓時就覺得很噁心想吐。
真的... 文章附圖顯示這研究生關於阿帕契的社會文化報告,其中有關於prostitution 的部分;或許在當地慾望可以有除了婚姻關係以外的宣洩管道,也就是性交易。為何偏偏這印地安人偏要選擇施暴姦殺這種沒有回頭的路,真匪夷所思。
我特别与开看那么多人对Henrietta的故事感兴趣。想看更多的的同行可以在这里看我文章中文的翻译: https://mp.weixin.qq.com/s/Ql2BDeSf268ao8SLOGdvUw
啥呀 中國人趁機來宣傳。又不見在微信群寫一些現實生活中發生當中的維吾爾人所遇到的苦難真相。
大家一直關注henrietta, 可憐被忽視的 Golney Seymour.....
18樓,Megan Steffen博士是關注田野性侵的先鋒,也是美國人類學界少數願意與Gil Schmerler合作討論關於Henrietta一案的人類學家。
加油啦 !
強調兩百元出席費的大概平時連藝文活動沒在參與習慣展覽入場費30元不買書也不管藝文咖啡需不需要活動場地費停留在平時看看新聞罵台灣就是沒文化的程度。本身不是人類人,此篇留言讓我一直想到《美國的反智傳統》這本書,大概學術科普的目標受眾也得至少是明白有權亦有責的個體,而不是跟投票權或新聞留言一樣沒有門檻的一般大眾吧。
我還要補充一下:最近一篇在期刊Reviews in Anthropology的文章"Cora Du Bois, Henrietta Schmerler, and the Role of Women in Mid-Twentieth Century American Anthropology"(2018)指出讀完Gil Schmerler的書(或是本芭樂文及其他相關網路文章)當然很容易地可以指責以Ruth Benedict為首的哥倫比亞人類學系,但這背後反映的是當時整個人類學界對邊緣原住民文化消失的焦慮造成的「我有資格可以用盡各種方式搶救挖掘民族誌資料」的文化帝國主義的心態,包括Henrietta接受的訓練與在田野中的心態、哥大人類學系之後處理的方式、調查單位法庭媒體對阿帕契社會帶有偏見的描寫,都必須放在這個脈絡中看。
如果人類學家對相對而言較遙遠的群體(不在他日常生活中的人)的「關懷」和對身邊的人的關懷是斷裂的,那麼他關心的是「人」還是「概念」?很多學者都會讓人有這種疑惑。
感謝林老師這篇文,值得我們思索歷史脈絡化的重要性。
前面提到的me too問題,事實上司法實務與我們日常經驗的割裂是超乎人們的想像的,就連司法官都一樣,可以參考最近有位地院法官發表在鳴人堂的文章,跨不過的鴻溝:淺談法學專業與閱聽人社會經驗的衝突,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1917/3424306。
me too本身是好的發聲管道,它給了許多受到權力迫害,沒有強韌人際關係的人們,獲得機會反擊。我同意林老師所言,如果沒有me too這種管道,像Henrietta Schmerler怎麼辦?或者19樓提到更可憐的Golney Seymour,整起刑事調查包含審判究竟有無瑕疵?me too很好用,但也正因為「好用」,於是就有人入侵了,開始使用這管道來為自己奪利。但這是管道的問題嗎?不,這是「權力」的問題。反思me too很好,me too也的確該反思,但劍應該指向權力才是,就像這串討論提到的一些田野時的倫理問題,或者Henrietta Schmerler的遭遇。
萬幸人類學年會是在兩週前結束,避開搭台鐵發生翻覆意外!
disappointed for Bened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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