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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顆球和兩顆球

南投布農族長老教會間的排球運動

2015-10-26 回應 1

棒球在台灣普遍稱為「國球」,但是對布農族來說,深受族人喜愛的運動則是在二十世紀後半由長老教會傳入的排球,很特別的是布農人採取「雙排球」的形式,成為星期日下午彌撒結束後的教會主要活動。除此之外,在年度的重大節慶活動中,排球運動也是不可或缺的,排球比賽更成了居住在中央山脈群山中布農族偏遠部落間聚會的好時機。為什麼布農人那麼喜歡打排球,而且發明、流行「雙排球」?

本文主要依據2014年夏天,筆者在南投縣信義鄉幾個布農族部落,特別是久美部落(Mahavun)收集而來的民族誌資料。久美部落的人口約一千人,90%是布農族,其餘10%是鄒族或客家人;部落裡四分之三的人口信奉基督長老教會(20%的天主教徒和5%的真耶穌教徒)。大多數的週日下午,特別是遇到布農族祭事曆上或基督教的節日,在當天的第二次彌撒結束後,部落裡的長老教會教友(幾乎都是布農族)都會受邀到教會前的廣場集合;在幾尺高的鐵皮棚架下,瀝青地面上,用白色油漆線畫出符合規定的標準場地,教友們可以參加由教會舉辦的排球賽,一直到傍晚才結束。任何一個在廣場上的人都可以參加比賽,即使不是布農族或長老教會教徒。比賽開始前和結束都會進行禱告,有時用中文,有時用布農族語。

同側、一次發兩個球
photo by Jérôme Soldani 吳傑弘

什麼是雙排球?

雙排球與正規排球有什麼不同?乍看很類似:場地跟一般排球場一樣,類似的計分方法,同樣使用網柱、球網、標誌桿和符合國際標準的球,但規則完全不同。

首先是人數:原本是兩隊各六人、四人或兩人的同性別隊員,變成截然不同的混合編隊,兩隊各十五人(有時甚至到二十人);參加比賽的人數,通常依照當時廣場上的人數和比賽安排的便利性而定,且可以在比賽期間,甚至在球賽進行中變動。雖然有時候兩隊的人數不一樣,但會盡量讓兩隊男女生的比例在形式上達到平衡。隊員從青少年到60歲都有。比賽通常由兩隊年齡層較低的開始,有時也出現部落裡較年長者(60歲以上)互相比賽。場上的角色分配沒有任何規定,不過,隊長的角色通常給隊上年紀較大的(50歲以上),而大多數隊長同時也負責中間手(舉球員)的位置。

比賽的最大創意,在於前兩局使用兩顆排球!第一局由兩隊在球場兩側同時各發一顆球,第二局則由同一隊的兩個球員同時發兩顆球;如果前兩回合比賽平手,第三局比賽就只用一顆球,並且決定勝負。

對布農人而言,排球比賽勝利的喜悅和冠軍頭銜似乎不太重要,人們強調的重點是相聚在一起玩,並從中獲得樂趣。雙排球的使用,的確可以帶來極大的娛樂效果,它使球場變得混亂,比賽中的高潮往往在賽後被討論許久。儘管有些人比較被動,但也有些參賽者會在場上卯足全力。

更有意思的是,不管球隊勝利與否,每個球員,以及在場的每個觀眾,在賽後都可以獲得獎品,通常是一袋衛生紙;獎品很受大家歡迎,因為它在日常生活中很實用。久美的排球賽後,總是出現兩排等待的領獎隊伍:一排是參加比賽的人,另一排則是觀眾。

賽後觀眾和球員個排一排領取獎品
photo by Jérôme Soldani 吳傑弘

無論是跟原來排球玩法之間的差異度,或在狹小範圍內動員整合所有年齡層的幅度,雙排球活動都令人耳目一新。不過這項活動在台灣並沒有受到媒體注視,甚至在布農族部落以外也鮮為人知。

人類學家黃應貴在集布農族研究大成作品《「文明」之路》的第三卷中,曾對雙排球活動有簡短說明。他所描述的東埔社雙排球跟上述久美部落的雙排球一樣,不過東埔的獎品是洗衣精、各類居家用品和衛生紙交替。他的報導人之一表示,這個創新的主要動機是要藉由新事物吸引年輕人來教堂。除了傳教方面外,黃應貴還將雙排球解讀為透過消耗大量體力來宣洩個人挫折情緒的方式,從而達到每個參與者都滿意的境界,就像當地話sinpakanasikal的概念。此外他也認為從中可看到當地人對新自由主義模式的一種揶揄,是有意識地抵抗資本主義和殖民主義化身的形式。

謝國雄教授在書評中對此有所批評,認為這種解釋角度過於俯視,較趨於形式的概括,缺乏民族誌的實證資料。筆者的觀察與謝國雄很類似,例如實際上筆者曾看過長老教會舉辦了部落間的男女排球比賽,使用的即是正規排球,比賽嚴格遵守排球比賽的國際規則,分為男子組和女子組,每隊各六人,還有候補球員,球員大部分是青少年。主辦單位還特地邀來具有國家排球協會認證的正式裁判。既然正規排球與雙排球並存,以「對新自由主義的抵抗」來解釋布農人的排球運動顯然就有些牽強。那麼還有哪些可能的詮釋?

photo by Jérôme Soldani 吳傑弘

雙排球與價值觀傳播

傳統形式的籃球和排球在1950年代由外國傳教士(特別是長老教會)或來自台灣西部平原的傳教士引進台灣中部的山區。筆者的布農族報導人說,直到1980-1990年,他們才定期從事雙排球的遊戲。這時期剛好跟布農族牧師和司祭的就職時間符合;也恰好對應了楊淑媛提及的、布農族對基督教的再挪用,特別是將基督教詞彙翻譯成當地語,使之成為自己的文化標誌之一的時期。看到雙排球產生,並對它的轉型有積極貢獻的世代,自小時候就知道這個遊戲了。換句話說,這個再挪用是在一段長時間的綜合實踐下完成,然後才被布農族人視為是自己文化的一部分,而非一個外來的東西。

運動的傳播和宣教在人類歷史上有特殊關聯,例如籃球、排球分別是在1891年和1895年由James Naismith(1861-1939)和William G. Morgan(1870-1942)所創,兩位都是基督教青年會(YMCA)的體育教師,而這兩種運動也都能滿足社會的需求,所有教徒都可以參加,全年都可以進行,得以吸引更多的人,向他們傳遞信息。傳教士將運動變成教育人們信教的手段,這樣的概念在布農族長老教會和排球的關係中找到了共鳴,在我的研究中,有些受訪者稱許它帶來的好處,如吸引年輕人來教會,推動健康的品德,以運動代替菸酒消費等。夏天一開始,孩子們享受幾天的短暫假期並回到自己家裡,部落裡的長老教會通常在早上和傍晚的教會廣場上,提供由兒童到青少年不同階段的排球訓練。(不過要說明:雖然有宣教的背景,不過在運作上並沒有嚴格要求參與者需與教會活動緊密結合。) 

雙排球的遊戲建立了教會教徒的平等關係,也包含性別上的平等,提供了一個像「反結構」(anti-structure)的象徵性形態。「反結構」一詞,是Victor Turner用來描繪儀式特徵的;在某種意義上說,它暫時廢除了每天支配著聚落的社會階級,並且根據參與狀況重新分配行動者的角色。牧師和司祭也都跟教友處在同一層級上,儘管他們是比賽的主辦者,有時也擔任裁判的角色,但是他們的裁決一樣可以被提出異議。

這種平等的型態擴展到賽後獎品的平等分配。比賽通常是在節日時舉行,還有教友獲得有價值的物品(例如買新車)或遇工作升遷時,而比賽所提供的獎品,一直以來都是不貴重且數量有限(衛生紙)。比賽中的平等和比賽後獎品的平等分享,跟運動講求的競爭邏輯、任人唯才還有男女分組的特徵相違背。不過,這個特性呼應了神職人員的平等原則,長老會特別重視這原則,也回應布農族傳統社會體制強調的平等。根據它代表的價值觀,排球實踐建立了一個布農族表達集體認同的場所。

仔細看,場內同時有兩個球喔
photo by 吳青津

(雙)排球與身分認同

儘管他們的球隊在國內的比賽中並非實力強的隊伍,但是在今天,無論是正規排球或是變型後的排球,都已被布農族視為是自己文化的組成部分。其中,最常被報導人提出來做佐證的例子,就是布農族語pismali這個詞。Pismali的字面意思是「玩球」,但族人一貫用來指稱打排球(不管是一顆球或兩顆球),而其它運動則是以中文來稱呼。

根據筆者報導人的說法,所有南投縣的布農族部落都打排球,甚至一些外縣市的布農族部落也從事這運動,而且大多數的長老教會都使用相同的雙排球規則。這種在實踐中重新詮釋的團結,本身就是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它強調散落在中央山脈的部落之間以及教會之間的網絡密度。

排球在布農族部落網絡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部落之間的距離有時很遙遠,長老教會可以藉由排球維持定期的互動。同樣的,當有平地的(非原住民)長老教會教友來部落參訪,他們也會受邀參與特地為來訪者舉辦的排球比賽(不過,這運動並不僅僅限於長老教會)。

在布農族的幾項重要慶祝活動中,負責舉辦的縣市或部落,會邀集來自全國各地、不同教派的布農族人進行運動競賽,排球比賽始終是重頭戲。根據報導人描述,有時去外地跟外面的隊伍比賽回來後,勝利的隊伍會被當成英雄般迎接。他們執行類似過去戰爭回來的儀式,圍著火堆,講述他們的戰功,就像祖先以前獵人頭回來一樣,藉此重申他們的男子氣概。(說明:這裡指的是非男女混和隊伍的比賽,且跟長老教會無關)。這時的排球,立刻變成傳統文化的支柱。雖然教會反對傳統文化,但不代表族人不再信任教會,排球實踐依舊繼續存在教會中。

有些人跟我開玩笑地描述第一次離開山區時,最讓他們驚訝的是其他台灣居民很少打排球,也不如布農族人來得狂熱;反而喜歡從事其它運動,棒球就是其中之一。地理位置跟布農族毗鄰的另一個原住民族賽德克族,則是把目光放在另一種也是由長老教會傳教士傳播進來的運動──籃球。和布農人異曲同工,賽德克族語中的球類活動,也變成專指籃球。為何鄰近的兩群原住民族會有截然不同的運動偏好?有些族人將此差異之連結到體型的刻板印象:布農族人常被描述為體型較矮較壯,賽德克族人則較高較瘦,所以分別適合排球或籃球。 

不論上述說法是否為真,更重要的是,在布農族裡,排球不僅符合身分認同的功能,也顯示「玩」的過程之特徵:它重新分配聚落裡的角色,強化排球帶給個人的歸屬感,套用Roberte Hamayon 的說法,排球重新定義了個人和他者以及世界的關係的輪廓。

參與人數眾多的排球
photo by Jérôme Soldani 吳傑弘

布農排球的啟示

那麼布農人的雙排球到底是一種運動,還是一種玩?關於什麼是運動已經有許多論述,請參見我的學術論文,在此不做文獻回顧,僅簡略討論。當代社會中,運動系統已經成為規範性和普遍性的框架,是全球化的工具。它透過能確保一致性的制度來表現和再現,也根據實踐本身的標準做轉化的過程。這種現象通常稱為「運動化」,如籃球和排球就是這樣的結果。Roberte Hamayon在Jouer. Une étude anthropologique à partir d’exemples sibériens一書中指出,如果定義運動看來像是無結果的工作,研究者應以過程和作用方式界定「玩」,而不是糾結在分類上;觀察如何去定位由行動者實踐的運動,相對於運動系統構成的概念性框架,無論是順應性(運動化)或是相反的差距性(去運動化),似乎更能貼切問題。

從這個角度來看,布農族從事的雙排球活動,可以視為「去運動化」過程的產物;更具體而言,這是一種在運動系統背景下產生的實踐。它不回應任何制度化(雖然它主要是在教會的環境下進行);它的規則沒有被記錄(但這並不影響兩個相去甚遠的地方遵循同樣的規則);競爭對手之間的平等不是優先考慮(即使力圖使兩隊之間的男女數一樣)。

如同族人在訪談中強調的,娛樂性在雙排球的活動占主導地位,而這不是運動實踐(包括職業化的)的主要標準。這項遊戲的第一個目的,是提供群體聚集和價值傳遞的場所。有意思的是:他們不是因為自己是布農族(和╱或長老會信徒)而打排球,但布農族的身份卻是經過打排球與對排球的認識而確認 。

布農族的排球案例,特別引人興趣的是它結合了運動的傳統實踐和去運動化型態的雙排球,兩種的稱呼都同樣是pismali。在此過程中,布農族人也同時顯示多個範疇:傳統宗教、承襲第一批長老教會傳教士遺留下的東西,還有在全球系統裡的變型。與其說這是行動者為了抵抗經由來自聚落外的實踐(或商品)整合,在擴展的形式下,再製他們的文化,所做的有意識的抵抗(如黃應貴的詮釋),不如更確切地說,它是一種同時是個人的也是團體的,在被挪用者和已存在者之間的多變外形的協商;然後,導致外來種類和接納它的社會的聯合變形。

在一定規範的制度化之下,在全球性範圍內,運動往往被視為是價值(道德、經濟和身體等)一致的背景下的載體。由布農族將排球轉型的例子來看,運動實踐可以是符合地方組織的特色,製造(通常是推論的)風格鮮明或是完全重新解釋,從而改變遊戲規則和脫離運動體系背景的再挪用對象。透過觀察這些不同形式的再挪用,有可能可以研究一個社會的多樣性,以及這個社會和鄰近地區關係的重組,例如和中央政府的關係,以及面對全球性規範的模式。布農族的排球顯示,研究一個運動的多層面和各種形式,其重要性有助於更了解社會的變化。

註:作者為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人類學博士/中研院台史所博士後研究員。本文由吳青津翻譯,芭樂小編摘錄編輯,法文全文將刊登在Journal du MA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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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引用本文請標示網址與作者,如:
Jérôme Soldani 吳傑弘 一顆球和兩顆球:南投布農族長老教會間的排球運動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6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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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在當天的第二次『彌撒』」,而是「在當天的第二次『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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