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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研究倫理那件小事

2017-05-01 回應 0

註:本文標題來自和台灣的「我的少女時代」十分相似的泰國浪漫喜劇電影「初戀那件小事」片名。片名原文สิ่งเล็กเล็กที่เรียกว่า...รัก意指「被叫作愛的各種小事情」,在這裡借來指被稱作「田野研究倫理」的諸般事項。

猶記數年前,那時的我尚未到日本讀博士,台灣國內人類學界正因應倫理審查制度設置,而有了研究倫理規範相關討論。這是我印象中,研究倫理第一次如此熱門地成為大家討論的話題。後來到了日本求學,曾幾次跟日本研究者們聊到研究倫理議題,但從閒談及自己的經驗來說,雖然我所在的研究科非常強調長時間的田野調查,但在制度上及教學上,並未有系統地討論研究倫理問題(這並非說在日本就完全沒有研究倫理的討論,例如過去台灣人類學界在討論倫理規範明文化時,亦曾為參考項目之一的「日本文化學會倫理綱領」 即是一例,只是並未成為制度上的規定)。究竟什麼是研究倫理?在這裡我無意、也無力回顧與回答。但就我過去在日本和泰國從事研究的一些經驗,與大家分享: 

在日本

在日本就讀時,最有印象的幾個關於「研究倫理」的議題,一個是照相攝影,另一個則是交往結婚。只不過要先說明的是,這些閒聊多半都是在聚餐飲食的場合,而非正式的課程或學術場合發言。還記得有一次跟大家喝酒的時候,一位作印尼研究的長輩學者,在跟我們這些後輩聊天的過程中,諄諄告誡我們一定要多拍照;在他的言談中,很多時候也毋需一一確認是否可以拍照,反正就是儘量多拍,即使是和自己一開始田野設定的議題無關的,也不知道未來是不是有可能成為有興趣的田野材料之一。雖然這種場合的用語多半有些誇張,但那時候聽到也不免有些小小的不安,畢竟聽過太多那種攝影照相拍攝者與被拍攝者權力關係的討論(當然,也會有人告訴你被拍的人其實亦有其能動性),再連結到「研究倫理」的議題,很難不覺得有些侷促。但畢竟是個非正式的場合,只在心中小小地留下,在這裡似乎大家不太關心研究倫理這個問題的印象。

另外一個也是偶爾會聊到的,就是交往結婚話題。在我就讀的研究科中,有不少日籍研究者和同儕,嫁娶了自身田野的當地人。好幾次在聚餐飲食酒酣耳熱之際,忽然傳來學長的太太打來確認和催促回家的電話聲,旁邊另一個學長幫他接過電話,就是用越南語在確認她先生,也就是我們學長,正在跟我們吃喝聊天,一會兒就回家的情境。或許看到這裡你會問,這跟研究倫理有什麼關係?至少我聽過有研究科的研究者這麼解釋,許多西方的研究者可能在研究期間和田野地的人交往或有親密關係,但研究結束後也就拍拍屁股走了,我們研究科的可都是十分負責任地結婚,而長期維持與研究地之間的關係。所以說,這也是我在日本期間遇到的另類「研究倫理」酒後談。

另外值得一提的,雖然前面提到原本在研究科上並沒有「研究倫理」相關制度或課程的設計,但這在2015年起略有了改變。因為在前一年,日本發生了著名的「STAP細胞事件」(日本理化學研究所研究人員小保方晴子等人於Nature所發表的論文,被指控作假而引起軒然大波的事件)。受到這個事件的影響,日本許多大學及研究機關開始設置了許多對應措施。其中一個就是我們研究科的博士生,必需在學位論文提交審查前,需要通過「研究公正tutorial授課」,由指導老師根據日本學術振興會(相當於台灣的科技部吧!)所訂的「為了科學健全的發展:誠實科學者的心得」(「科学の健全な発展のために-誠実な科学者の心得」 For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Science -The Attitude of a Conscientious Scientist)文件,面對面地指導學生關於「研究倫理」所應為與不當作,最後由學生繳交報告後,獲得「修了證書」,才能進一步提出學位論文審查申請。該教材主要分為八個部份,前四章討論研究活動的意義及研究活動中的計劃、進行與發表;後四章則討論共同研究、研究費、研究活動外的科學發展貢獻、以及與社會發展的關係。但因為這是對所有「科學」的概要性綱領,加上實際執行上也僅像是手續與形式,跟我前面所提到的田野研究的倫理,似乎並不直接相關。

在泰國

除了在求學端日本的研究倫理經驗外,其實最直接的是到了田野地及其研究國度的故事。長期田野調查第一個最容易碰到的,大概就是申請研究許可及相關的簽證了吧!在泰國申請研究簽證的正常程序,是需先向國家研究委員會辦公室(สำนักงานคณะกรรมการวิจัยแห่งชาติ (วช.),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of Thailand)申請研究許可,再以此許可向泰國駐外辦事處申請簽證。在這個階段,該辦公室將申請者分為三類人士:「在保護林以外研究者」、「在國家公園內研究者」、「在野生動物保護區內研究者」, 三者所提出的文件是不同的。這三個分類其實有點難以理解,但感覺這個制度設定背後的想像,是對諸種「國家資源」的保護;因為即使是非後兩者於國家公園或野生動物保護區內研究者,在其文件中,亦被問到是否研究與下列三者有關:生物多樣性(biodiversity)、傳統知識(traditional knowledge)、民俗(folklore),若有所關連,尚需填相關及可能會帶離開泰國的標本或樣本的內容。但除此之外,泰國官方似乎並未對多數的田野工作有太多倫理上的要求與宣稱。(但我想或許有許多國家在考量上的潛規則,我有一位研究科的同儕,申請想要看關於泰國王室的相關文獻資料,後來申請書就石沉大海了…)

國家研究委員會辦公室申請文件部份

與日本一樣,相對於制度上的規定,泰國的許多與研究倫理相關議題,其實是出現在實際的經驗上。我的博士論文是在泰國進行一貫道的研究,當初其實碰到不少研究「倫理」上的問題,這邊就舉幾個例子跟大家分享。一貫道因為長期在中國及台灣碰到較不友善的政治環境,因此有些信者對於研究這件事並不十分支持;不過也因為這種歷史創造出來的組織分散,所以不同單位領導者各有自身的想法。我曾碰過有些領導者(點傳師)十分歡迎且提供許多資訊與經驗,但也在自己較長期所待的地方,遇過有些人對研究不置可否,且強調不希望名字等出現在公開的文章之中(原因是:因為這些人有時會前往中國,但中國仍對於一貫道在中國的活動有所限制)。理解一貫道的歷史和在中國的情形,可能會對部份被研究者所造成負面影響,因此自己自然也會在研究與文章發表中有所斟酌(例如,除了已有公開文獻所提及的人名外,多數以匿名表現等)。面對雖然同為泰國一貫道的被研究者們,各自相異的想法與背景及關心,也很難說有同一套「倫理」來應對。

除了被研究者們對於研究者的「倫理」有不同的要求或想像外,很多時候在田野現場,研究者所設想的「倫理」,可能也不一定對被研究者來說如此重要。這要談回前面也有提到的照相攝影的例子。雖然前面長輩老師耳提面命要勇於拍照,但其實自己在田野之中,也不時對於拍照會感到不安,覺得拿起相機猛拍的那種權力關係與擾亂行為,似乎有點那麼不符倫理。這尤其是表現在參加泰國一貫道信者的喪禮之中。一貫道信者相信求道茹素之後,死後身體會柔軟不僵硬,如同睡著一般安詳。因此在許多參加的一貫道信者喪禮之中,幾乎都會有大家去觸碰確認亡者身體柔軟與否這個動作,尤其是在佛寺進行送入火化前的階段,是喪禮儀式的高峰。我參加過好幾次一貫道信者的喪禮,但多數場合我不會去拍照,覺得為了研究而拍攝、觸碰亡體,感覺是對亡者不尊重,是「違反倫理」的行為。也因此,即使是後來在許多研討會等公開發表的場合,講到泰國一貫道喪禮時,我也會選擇網路上找到的公開的照片或影片,並且在許可及能力所及範圍內,在人臉的地方作霧化或黑目線(日本媒體常見以黑色線條遮住眼部以保護當事人隱私權的作法)處理呈現。自己覺得這樣較有對亡者不失敬的倫理。

泰國一貫道信者與亡後身體柔軟信者照
http://www.nakdham.com/webboard/index.php?topic=72.0

但其實這種我自以為的尊重亡者的「倫理」,對這些一貫道信者們來說或許並不是這麼想。之前一位日本的宗教社會學者告訴我,許多宗教信仰給予的應許往往是無形的,有時候需要很多有形的東西來證明信仰實踐的救贖。一貫道當中的這個亡後身體柔軟的有形顯現,其實正好是這些人救贖與否的實證,因此這些信者們對喪禮中亡後身體柔軟與否應該是既期待卻又感到戰戰兢兢。我回想起自己許多田野經驗:很少遇到有人對亡後身體不柔軟感到害怕(只有一次遇過,有人說已求道何必用福馬林防腐的例子),反而是常遇到有人總是在說自己看過的信者亡後身體柔軟的經驗,或甚至是有相關的照片或影片。我開始發現,我自以為是的「倫理」,避免去拍攝亡者的照片,反而與這些一貫道信眾們的想像和實踐相反,他們反而透過這些照片和攝影,來證成自己信仰實踐的救贖。在田野中,我聽到有不同的一貫道信者聊到他的親人或他看過的亡者身體柔軟的經驗;在出席喪禮的時候,我也看過有信者將其過世的母親,特意地從棺木中搬起來,柔軟地坐著與親人們合照的相簿;後來在Facebook上,也看過信者出席自己親人的喪禮時,觸摸亡者的照片,甚至將亡者求道的卡片放在其棺木中拍照的照片;網路上也是可以非常容易就找到不同一貫道信者上傳的照片,甚至是在YouTube以泰文「亡後身體柔軟」(ตายแล้วตัวนิ่ม)或是「明證」(ประจักษ์หลักฐาน)等關鍵字搜尋,也可以看到非常多信者拍攝的影片。這些看似「觸犯禁忌」的拍攝行為,提醒了我:有時候我們所熟悉的一套「倫理」價值,在田野中對他們來說不一定有相同的意義。

回到台灣

「倫理」這個字,其實至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思考。如果從英文的ethics來思考,它可以是一種系統化的行為準則體系;但如果從中文的倫理來思考,它也可以指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當研究倫理,作為一種制度或規範,試圖藉此在研究過程中,保護被研究者的權利與免受不利益的行為,其比較像是前者英文語境的思考,這在我的日本學習和泰國研究經歷而言,較少碰觸、影響也不大。不過,當研究倫理作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來思考的話,這似乎就少不了了。但是,這樣人與人間相處的倫理,絕對不會像作為準則體系的規範或制度一樣,僅有一種解答,尤其是涉及跨地域文化交流的情形。當我以權力之眼、對死者及被研究對象的尊重,在思考照相中與被拍攝者間關係的倫理之際,一貫道信者們思考的,或許是透過亡者身後柔軟的照片或影片所傳達的信仰實踐的明證。相同的,無論是日本研究者們口中所說的西方研究者與被研究對象或社群的短暫交往關係,或像是他們與當地人或田野對象結為連理,進而成為一份子而長時間維持關係的不同「倫理」,其實也難說有標準答案,僅是人與人交往關係的不同判斷。就像我在面對不同的一貫道單位相異的態度和對研究的看法,那也就如同與不同的人們交流,並非一套固定的研究準則能夠判定。

常會回想到很久以前尚在台灣求學時,其中一位老師說的一句話:「田野就像是在學做人。」是的,研究倫理作為一個學科或學門制度化的準則當然不否認其意義,但田野之中面對不同的情境,甚或是相異人群對於「倫理」為何的不同考量,或許很難說有一個絕對正確的答案。這也或許是為何,關於這些「研究倫理」的討論,總是能不停地在新的課堂上,又有新的案例和應對,讓我們繼續討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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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豆青木瓜沙拉 田野研究倫理那件小事 (引自芭樂人類學 https://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6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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